2月21日,央行发布公告表示,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关于暂缓的原因,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办法》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同一天,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上,有关部门再一次强调了现金业务的重要性。会议指出,截至2021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M0)为9.08万亿元,同比增长7.7%,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全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现金需求依然旺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提升现金服务水平,筑牢假币堵截防线,统筹考虑全额清分与现金消毒工作,确保公众用上"干净钱"、"放心钱"、"满意钱",现金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表示,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现金服务是最基础、最根本的金融服务,现金投放收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基本的业务,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会议要求,凡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 此前,1月7日,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公告称,为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经主管人民银行批复,该行将于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自助设备存取款等现金业务。 中关村银行于1月28日发布公告表示,随着该行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大线上业务发展力度,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中关村银行将于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停办渠道包括营业网点柜面和ATM机自助渠道。 据悉,目前这两家银行都已恢复现金服务。 此外,央行还公布了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现金业务的市场需求不容忽视,对于欠发达地区用户,以及老龄用户来说,需要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