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TST公司盈利1900万给股东陶虹分红2。6亿谈侵占公司资产法律责任
4月20日,有媒体曝出陶虹在张庭夫妇公司的股票分红所得,金额让网友大为震撼:盈利才1900多万,而一个占股6%左右股东的分红就2.6亿。的确,没学过法律的人都能看出肯定有问题,下面我谈谈企业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的方式及其法律责任。
先普及下为什么要直接侵占公司资产?利润分红做个守法的纳税人不香吗!不香,因为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股东分红个税为20%,这样一来45%没有了。
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方式:
1.虚构关联交易。比如股东实际控制几个个体户、公司。虚构交易开发票给公司套钱,一个个体户一个月免税45万元(个体户不交所得税、目前好政策有变化),公司的话税费就1-6%,想想一个个体户一年免税540万,10个就是5400万,这5400万(开普票)一分钱税都不交。公司话成本会增加,这也是为什么老板一般名下有很多公司原因。(特别说明:目前国家对个体户业务要求缴税做账,成本高了)。
2.给高管涨工资,加福利。吃、喝、用、住、行公司都报销,再好的公司也经不起这样弄。
3.违法解除高管劳动合同,赔偿巨额补偿金,这部分交税也很少,过段时间员工又入职。
4.销售收入不开发票,不进公账。进控制人、股东账户。
5.股东把不做账的钱转到公司做成借款。给予一年利息36%(21年开始弄就只有15%左右),这样几年就翻倍了。
6.低价处理公司财产,高价进货。有的公司把新买没几年了奔驰s600几万块卖给股东。高于正常价格几倍从关联公司进货。
还有很多方式就不一一列举了,当然这些是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擅自将公司经营所得据为己有的行为若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亦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规范,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本公司与自己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其他形式,无偿、低价转让公司资产,该行为应属无效。债权人可以追回。
据传陶虹近三年的分红是公司传销所得,那么这些分红有可能被追回,即便不追回也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