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峡晚报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刘远新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3月1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正式启动,业务办理时间持续至6月30日。市税务部门提醒,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的纳税人为: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021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税务部门介绍,办理个人年度汇算可通过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本文来自【三峡晚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