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利用已有设施完善国家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设立科普专业。 (五)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参与全球治理。 ——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优势和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丰富国际合作内容。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国际合作,探索制订国际标准,推动建立世界公众科学素质组织,参与议题发起和设置,在多边活动中积极提供中国方案、分享中国智慧。 ——促进"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各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中国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地方各级科协牵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机制保障。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制定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标准,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 (三)条件保障。 完善法规政策。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 强化标准建设。分级分类制定科普产品和服务标准,实施科学素质建设标准编制专项,推动构建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多维标准体系。 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