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残酷,但我还是要说:如果蛋壳公寓宣布破产,确实就不用为租房爆雷事件负责了,租房,只能自认倒霉。第一,蛋壳公寓是有限责任公司。 说穿了,就是蛋壳公寓,账上还有多少钱,还有多少企业资产,就办多少事儿。没了,也就没了。 租客付出的全年房租,假如说,是二十亿,但蛋壳账上,加上公司资产,大家知道,这蛋壳公寓,根本没有什么公司资产,它最大的公司资产,就是企业品牌,企业都破产了,品牌,也就一文不值了。 如果蛋壳账上,只有一个亿,那么,这一个亿赔完,剩下的19亿,就没了,打水漂了。租客,只能自认倒霉。第二,房客,也就是租房人,借银行的钱,照样得还。 银行是第三方,是借给你钱的人,至于,你借钱干什么,银行不管,反正,你到期,还我就是了。 如果你不还,那你就是失信人,就会列入征信黑名单。因为,你不还我钱啊。 至于,你有没有房住,那跟银行没关系啊。第三,房东,那肯定是硬性把房客赶走。 房东的理由很充分,因为,我没收到房租啊,按合同,可以单方面解约。房客的理由也很充分,你授权蛋壳公寓了啊,我付了一年的,怎么就不能继续住了。 两方都有理,因为,蛋壳就是在玩你们啊。 于是,最终双方陷入无奈的争执和吵架。可是,房子是房东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房客被房东扫地出门,流落街头。 最终,房客,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发起诉讼,时间茫长不说,而被执行人蛋壳公寓,已经破产了,没钱了,也拿不到赔偿款。 这真正是:年轻人,原以为自己只是买不起房,现在,连租房,也租不起了。 很多人没有看清楚你的问题。我懂了!所以我的答案很让你痛:是! 蛋壳公寓宣布破产,就不用为爆雷事件负责,租客房东都只能自认倒霉! 至于租客,房东互掐,那是他们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你是房东,还是租客。你在网上求教这个问题时,可见你的无助。但这就是现实! 1.有限公司不用承担无限责任! 例如我有1000万,投资100万开公司,最后亏了300万。如果我申请破产,就不用存款的900去支付这样亏空。 这一条本来就是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让个人勇于创业。本意很好!但是加上下一条,让我们看一看资本是如何利用这一条的! 2.不开皮包公司的老板,都是傻缺! 如果条件变一下,例如我出钱100万开公司,如蛋壳公寓。我每月收租金10000万,却要支付给房东10001万,也就是每月亏损1万。俗称烧钱占市场!这是完全合法的。然后后续没有人给我投资,我摊子铺的太大。当101个月时,我资金只有9999万,而给房东要10001万。于是我申请破产,资产清理,这就是最终结果。国家把9999万按照90%的比例给了房东,收取一定手续费。这就是曾经的做法。这种做法保护了房东大部分利益,房东也是可以接受的。绝大多数人以为资本还是这样运作的。 可惜,资本已经不这么玩了!当蛋壳公寓发现自己快破产前夕,就会开几个皮包公司,然后和皮包公司签署各种合同。例如高价购买家具等等。总之,迅速把那9999万转移到皮包公司。皮包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缴税,完全合法! 最后公寓宣布破产,账上资金可能只有99万。那9900万全部转移了。这时候国家根本根本没有办法追缴欠款。 能否举证资产转移? 很难! 路人蚁:财下心头,却上眉头,与你一起侃财经,专业答疑,感谢关注 首先,蛋壳公寓属于长租公寓类型,属于租赁中介服务机构,虽然个人和企业破产制度都有,但企业破产不是随便就可以的,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这是建立一个正常的企业淘汰和再经营的保护制度,不是企业逃避责任的工具。 这次蛋壳公寓出现经营问题,带来的租户和房东的矛盾,都与蛋壳脱离租赁服务,走向金融运作有关。 首先,随着十年城市化高速发展,也带来了房价高企的问题,而租房市场也迎来了红利期,大量年轻人涌入一二线城市,带来租房市场需求爆发,基于满足不同层次上班族的租房需求体验,出现了大量中介服务公司,进入租房市场,把城中村的房子从业主手中承包过来,然后做成公寓房模式,出租给白领上班族群体,早期来说,满足了不同上班族的改善型租房居住体验,对市场来说是有好处的。 其次,随着大量资本和中介进入租房市场,资本和中介泛滥带来了很多问题 在过去房东直接租房给租户的传统模式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模式,没有中介存在,纠纷也比较少额,而长租公寓资本和中介的加入,虽然改善了居住体验,也让二房东泛滥,房子租金每年不断提升,带来租房成本上升。 长租公寓租赁服务机构从业主和房东手中大量囤积承包房子,然后改造成公寓房,这个过程中,租客支付的租金其实没有到房东和业主手里,而是在长租公寓中介手里,分着不同周期给房东,制造租金沉淀的时间差,把租金挪用,拿来继续囤积更多的房子,扩大市场份额,与同行竞争,甚至追求垄断化。 在租金腾挪囤积房子的同时,租客租房的信用和通过金融机构提前支付房租的信用和信息被长租公寓打包成金融产品,也就是以租客信用做成的ABS证券化产品,拿到银行继续融资,放大金融杠杆,把融资的钱继续扩大市场份额,这种腾挪资金和市场杠杆融资的模式,在早期经济和金融稳定,长租公寓现金流充裕时候,问题不大,但是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带来的就是崩盘和爆雷问题,最后坑了房东和租客,导致租客租了房子,支付了租金,却没有房子住,而房东跟长租公寓结构签订代管协议,一起赚租客租金,但中介出问题,房东往往选择找弱势租客解决问题,出现赶走租户,停水停电等各种违法违规操作,损耗租户的基本权益。 蛋壳公寓出现经营问题,是自己不好好做租赁服务,把租赁服务公司做成金融公司带来的恶果,这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不能挪用了租赁,出了问题就拍拍屁股走人,这是逃避责任,这种经营不规范的公司也不符合企业破产制度的保护。应该承担房东和租客的损失。 最后,从租赁市场稳定来看,房价高企已经让很多人住不起了,千万别再出现租不起的问题,租房稳定是年轻群体和工薪阶层安稳生活和工作的基础,对于长租公寓需要加强管理,避免这些公司玩金融和资本运作,脱离租赁服务,影响租房市场稳定 我们需要对长租公寓租金进行严格第三方监管,这样才能避免租户租金和房东的租金收入被中介挪用,空手套白狼。 蛋壳公寓出现经营暴雷事件关乎大量年轻租房群体权益,不可能一个企业破产就了事,房东应该找中介解决问题,而不是损害租户权益,而对于租户来说,已经支付房租,就有房子的使用权,房东如果有欺负租客的行为比如停水停电,驱赶租户,撬锁换锁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可以报警解决问题。 确实很有可能哦,这就是现代社会公司有限责任制带来的后遗症。 公司制度让投资者能够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业活动,有利于商业繁荣,但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将商业经营活动的风险转嫁给了许多的普通人,在"收割韭菜"的基础上发展壮大。 不仅这次蛋壳公司的事情如此,其他很多涉及到公司的,比如近年非常流行的装修公司、美容美发店,一样爱闹"人去楼空"的鬼把戏。 你说他涉嫌诈骗? 对不起,人家还有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基本很难查实就是为着诈骗目的而开办公司企业,展开各种活动。 而对于正常的商业活动,法律赋予了股东规避风险的权利,这就是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制。 说穿了,就是公司以注册资本承担责任,而股东以个人出资额承担责任,公司是赔是赚,哪怕欠下巨额债务,只要出资到位,没有抽逃公司资金,公司债务就找不到股东个人头上。 换言之,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股东们依然可能吃香喝辣的逍遥,唯一可能受到限制的,就是高管们有一定的从业限制,但基本也是不痛不痒。 当然,公司宣告破产是一个漫长的法律程序,并非想破产就能立刻破产,而且据目前报道来看,蛋壳似乎也还没破产。 但一旦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们能够拿回的债权份额,可能就非常有限,按比例清偿的话,也许连零头都不够。 而此次关于蛋壳公司的事情,还涉及到非常麻烦的房屋租赁合同、代理租赁等法律关系,到底是房东与租客之间对簿公堂,还是蛋壳公司分别与房东、租客对簿公堂,在法律层面也有可探讨之处,并非简单的租房与否、赶客与否的问题。 目前,这个大雷引爆后,如何收场的问题,恐怕还要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之下,妥善解决。 这涉及法律问题,但又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处理需慎之又慎。 最后的友情提示:近年各种公司跑路事件层出不穷,我自己家里也遭遇过装修公司跑路、损失惨重、无法维权,给我的最直观感觉就是,永远别迷信高大上的公司吹嘘,一切还是以实力为准。 很多时候,有实力的个体户,远比包装出来的公司靠谱。 租房这种事,还是老实找房东签合同吧,新兴事物不如等它缓一缓发展。 从这件事上说明监管的重要性。 说说最近所谓的合同性质问题 第一种人,就是蛋壳的水军,把水搅混了,把矛盾转移到房东和租客上。如果矛盾一直在蛋壳这边,国家为了平民愤必须让蛋壳倒闭,实际控制人还要接受法律制裁,因为已经涉及诈骗了。而现在是想办法往疫情引起的经营不善资金断裂。实质上这种高进低出就算没疫情早晚都是要暴雷的,因疫情提前了而已。 第二种人,所谓的法律人士,混淆视听。什么委托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只要上法院,哪怕写着委托合同实际内容是租赁合同,法院是按租赁合同判的。这些所谓的公知最可恶。 第三种人,吃瓜群众和不知道法律的受害者房东租客,人云亦云而已。又因为是个体,诉讼成本过高而放弃使用法律维权,而是互相伤害。 二房东这个行当可以赚钱,低价进高价出,和普通的批发生意没两样。 而蛋壳这类长租公寓却是高价进低价出,就靠时间差维持资金链不断,这样违背常理的经营模式居然能上市? 应该好好治理一下了,要不谁都能搞长租公寓,反正搂到钱跑路又不用判刑。这生意不要太好做。 金融创新嘛,没有监管的创新就这样。 只能是当事人买单或者政府(其实就是社会大众)兜底。 该转移该发财的已经走了。 蚂蚁金服走的也是这一条道,只不过更隐晦藏的更深体量更大而已。 破产就是不在背锅,,自认倒霉吧,, 按道理讲。 是的 目前破产,保护的是企业。只有个人破产法实施后,你才能贷款购房不用还贷?法律漏洞如何堵?如果私人控股银行,注冊几百家空壳公司套取自家银行贷款后,储户钱没了,再让国家赔?这是银行赔偿法律漏洞……成百上亿的钱到谁手中了? 是的,主要负责人最多变成老赖,想想ofo。除非有其他内幕爆出,变成有目的的商业性罪名。但在我国,商业性罪名一般判的都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