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捉奸行为不当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2021年8月11日,一条#女子承认出轨被丈夫剃光头#的视频冲上热搜,引发网友迅速围观引发热议。在大多数网友纷纷怒骂丈夫的出格行为非常恶劣、不尊重妻子、私下滥用私刑的同时,笔者带大家来复盘并且对此事所暗藏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解读。
警方通报:冯某(男)与韩某某(女)系夫妻关系,2021年8月8日23时许,因家庭矛盾,冯某对韩某某实施殴打并使用理发器剃掉其头发,致韩某某受伤,随后又拍摄照片、视频发布到网上。目前,高新区警方已对冯某依法行政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警方对丈夫殴打妻子致其受伤仅仅只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呢?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拘留的条件必须满足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份子。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前提是必须涉嫌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相关证据。
而上述丈夫殴打妻子的行为,丈夫没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关键原因就在于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在目前的通报看来,冯某的行为应该是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且该案是由夫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公安机关仅依法给予冯某治安管理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网上除了流传的视频外,还有大量朋友圈截图、群聊信息、语音、被剃头的照片流出,里面的内容大概是韩某某承认其出轨某男子所以被丈夫剃光头,这显然不是韩某某自行上传,而是冯某所为。我们不论内容和截图的真实性,就冯某上传韩某某的剃光头视频、照片等,这可能涉及一个罪名—侮辱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就冯某拍摄韩某某穿着暴露睡衣被剃光头的照片且上传至网上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侮辱罪。但是,侮辱罪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子,被害人须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生活中也有很多所谓的"捉奸"事情,但笔者需警醒大家:捉奸请慎重!因为捉奸的同时,自身也可能违法。比如在捉奸过程中采用摄像头、录音笔等器材进行违法拍摄、录音,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所形成的证据也将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捉奸过程中,如因愤怒殴打对方致人轻伤的,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又或者在捉奸过程中,觉得吃亏而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若发现配偶一方出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及时保留证据,采用法律手段结束婚姻关系;而情侣一方遭背叛,更是要快刀斩乱麻,和平结束情侣关系。
笔者在此提醒大家:出轨属于道德层面问题,涉及双方对家庭责任感和对爱情的忠诚,一方出现不忠诚情况,另一方应采取法律手段和平结束婚姻,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以暴力、侮辱手段实现自己所谓的正义。同时,"夫妻关系、家庭矛盾"不应成为违法犯罪成本低的避难所,在公法领域,拒绝"和稀泥",才能更好维护老百姓心中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