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公式是人类对世界本来的、固有的客观规律的主观反映和符号表达。自然规律早已存在,只是在被人认识了之后,才用公式表达了出来。 我们人类所有的认知,都是大自然本身就存在的。只是人类一步一步的发现了而已。从大自然的角度来说,没有发明这个词汇,只有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人类以前没有发现而已。 比如,楼主所说的各种数学公式,没有人类,这些公式一样的客观存在。 比如就1+1=2,跟有没有人类是没关系的。有人类,1+1=2,没有人类1+1还是=2。 又比如核子武器的爆炸,火药爆炸,等等我们认为高科技的东西,其实都是大自然本身的特性之一,人类只是发现了这个特性而已。 各种数学公式也是如此,化学发现也是如此,物理发现也是如此。 相对于大自然来说,没有发明,只有发现。所有的发明只是相对人类而已。对自然来说,一切都是存在的,只是被人类发现了而已。大自然和人类就像是玩躲猫猫游戏。只是这个猫猫什么时候被人类找到而已。第一个找到这只猫猫的人,就被人类称为"发明者" 数学公式自然是原本不存在的,虽然他的原理虽是科学的,合理的,必然的,但还是需要人类去探素、去证明、去研究发现,去寻找他的共性,逻辑性,以及总结归纳为公式。乃至造福于人类。 个人认为,数学公式,本身是不存在的,是人们自己对世界客观规律认识的自我总结和表达方式!是个人和人类群体对世界本质的表达方式,可以有多种表达方式! 数学公式,是人们通过自己的观察、思考、推理、总结,对客观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对数字几何空间规律的理论总结,用一种简洁易懂的符号组合,来表现发现的客观规律。 比如,牛顿和莱布尼茨,通过各自不同的观察思考推理,共同创造了微积分。他俩发现总结的规律有一致性,说明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唯一的,是一致的,不可能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解释同样的客观规律! 但是,他俩的数学公式表达的方式并不完全一样,说明,客观规律天然存在,数学公式,并不天然存在,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数学公式表达相同的客观规律。 勾三股四弦五,中国的勾股定理,和毕达哥拉斯定理,都是说明直角三角形的三个弦之间,有固定的数学关系,但是,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麦克斯韦的电磁感应方程组,都是反应了客观物理规律,他俩也都用自己简洁明了的公式表达,但是,我们也完全可以用中文符号来诠释! 也是说明,客观规律天然存在,数学公式,并不天然存在! 哈姆雷特本身只有一个,但是,一百个读者心中,能看出一百个哈姆雷特。但是,千变万化不离其衷,即哈姆雷特本身是唯一的,每个人的感觉是不同的,也就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有各种方式感觉表达,这些表达的方式符号公式定理,并不是天然存在的! 很有意思的是:这个看似是理工科的问题,最后却要靠法律来解答。 根据我国专利法,"发现"不属于"发明创造",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而偏偏数学公式就被列为其中的典型代表。 一切本身就存在,如小婴儿的拾指,没有用的阶段就存在。人手用处太广了。 只是未发现或者已发现而已。未发现的太多了,或者说永远发现不完,无止境,发现一点进步一点。 恕我直言,这是一个概念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 什么是数学公式?用数学符号或文字表示各个数量之间的关系的式子,叫做公式。 比如:圆面积公式,三角形面积公式,球的面积公式、体积公式,球冠的面积公式,球带的面积公式,球面三角形的诸多的公式。 再如:乘法公式,导数基本公式,微分基本公式。 再比如:若两数和为S,差为d,求两数的公式为:一个数是1/2(S十d),另一个数是1/2(S一d)。 连符号、文字都是人制造的,难道数学公式不是人搞出来的? 公式适合于同类关系的所有问题,它所反映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数学公式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数量关系进行总结、提炼的产物,不是凭空臆造的。 数学公式属于数量关系的表述,与数量关系并非同一概念。 数学公式,发不发现,它都存在。发现它,是科学,是创新。没发现,是生活,是无知。 作者提了一个看似轻易能够被中学就学过的唯物辩证法回答的简单问题,而且头条里面100%的回答都是:数学公式就是客观实在,本来就在那里,不以人的发现或者没有发现为转移。是这样吗?科学(数学)可以解释全宇宙的运行规律吗?用什么数学公式来解释意识领域的规律?比如被观察的粒子的双缝实验结果,遵循了什么数学公式? 公式是规律的显现!它原本就存在于自然世界中,只是被人为的发现推广应用到生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