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成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我们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目标、战略部暑、战略定位的异同,探寻长三角各省市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的思路和做法。一、两个规划纲要基本内容的比较和启示 (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总要求的比较 1、现实意义比较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 所得启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更加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在新一轮开放新格局中能否承担起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全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任。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更强调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比较优势,为全国提供区域一体化发展标杆,整体提升长三角区域国际竞争的能级。 2、基本原则比较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基本原则是: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开放发展,互利共赢。共享发展,改善民生。"一国两制",依法办事。 所得启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更加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这五个"共"体现了"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要求,是中央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原则指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专门强调必须坚持"一国两制",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办事。但两者必须以"一盘棋"精神实践"新发展理念"。 3、战略定位比较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全国经济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值,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率先基本实施现代化的引领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而粤港澳大湾区是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内地和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所得启示:国家对长三角的战略定位相当明确,必须对标国内最高水平,在深化跨区域合作、形成一体化发展市场体系、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等方面,为全国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定位立足于国际视野,对标国标一流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同时承担支撑"一带一路"倡仪和融合港澳发展的平台功能。 (二)、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目标比较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目标:到2022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而长三角到2025年要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 到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要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而此时,长三角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所得启示:由于粤港澳大湾区2022年发展目标中没有设定约束性指标,能否借鉴长三角做法,设计出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可以同时适用于粤港澳三地的指标体系,发挥事前引导和事后验证的作用。两个规划纲要都把2035年作为规划期远期目标的时间节点。 (三)、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布局比较 粤港澳大湾区的空间布局:一是优化提升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二是将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建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三是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城镇,推动粤九市城乡一体化发展。长三角区域的空间布局是:一是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27个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二是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是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所得启示:工业化成熟期和后工业化时期,"多核、多圈、叠合、共生"已成为区域圈层演化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与"新城市群"理论是吻合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关于"3个极点""4个中心城市""7个支点城市""一批特色城镇"的多核多层布局,符合大湾区实际。相比之下,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的"中心区一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3个层次,立足于区域梯度的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发展前景,聚焦重点。二、两个规划纲要编制目的、范围的比较 (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制目的比较 编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目的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府协调效率。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的目的: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进香港、澳门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所得启示: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均为我国开放程度较高、经济活力较强的区域,都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粤港澳的重要目的在于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发挥港澳独特优势,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而长三角强调的是"创新能力最强",对国家的发展大局是举足轻重的,是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 (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制范围的比较 "长三角一体化"的概念几经变化,空间一扩再扩。从最初的9个城市到16个城市,到2016年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27个城市。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等9个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 所得启示:近40年来,长三角经济区、城市群定义一直是不断向外延展的,目前长三角规划面积约为粵港澳的6.39倍。扩大长三角一体化的规划范围,有利于打破行政藩篱,强化多层次区域圈层间的经济关联度,优化产业布局和城市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有利于国家在更大空间统筹部署建设全国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有利于发挥上海等超大城市对长三角全域的科技创新、交通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治理的整合辐射功能。相比之下,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范围偏窄,只局限于珠三角("大珠三角"包括粤九市加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2019年以来,广东省以建设大湾区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纲",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批重点项目与政策举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要求是,通过对内和对外的全面开放,促使要素全方位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是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同步强化的过程,不论是粤港澳大湾区还是长三角城市群均如此,这是因为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区域"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已完全不局限于传统工业化时代的单体工商业大城市及其周边窄小的"边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