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度量衡——计量工具 黄帝"设五量",有"权衡、斗斛、尺丈、里步、十百",简称为度、量、衡、里、数。 "度、量、衡"是古代对长度、体积、重量计量的统称。 《世本·作篇》说:"垂作规、矩、准绳。"垂是舜的臣子。 《尸子》也说:"古者,垂为规、矩、准、绳,使天下仿焉"。 规矩准绳是最古老的测量工具。 用"准"定平直,"绳"测长短,"规"画圆,"矩"画方。"矩"还可以用来定山川之高下、大地之远近。 "规矩"二字在汉语中既有其字面意义:圆规和直角尺,又有其引申意义:秩序,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方圆亦有天地之义。 ("规矩"都是中国的,为什么用规矩"几何"作图却不是中国的?《周礼·考工记·舆人》:"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县,衡者中水。") 图 山东武氏祠堂东汉画像石伏羲女娲交尾像 图 《九章算术·方田章》01、平面几何长方形面积+单位换算+算法 图 《九章算术·方田章》02、梯形、三角形面积、正方形 图 《九章算术·方田章》03、圆形、梯形 计量器具: 长度计量器具:长的短的统称为尺子,并都是直尺,规格分为,丈尺、五尺、三尺、二尺、一尺等。 尺分十寸,寸分为五分,二分有刻度,也有每分都有刻度的。 分再分为五厘,一厘二厘很难分,早期一般没有这么细微的刻度。但是,明代出现"毫厘丝忽"的成语,说明已经可以分的更加细微了。 制作材料多为木头,短的有竹子的,也有铜质的。 土地计量器具: 主要是地亩规,规矩最大为五尺,即一步,也刻有一尺及五寸或一寸的刻度。 形式为在一根五尺多长的细木条两边边缘处,各垂直钉一根五六寸长的有尖短木,短木间距为五尺,长木条上方再钉两根长棍,与木条成三角形作为手持木柄。 两尖木着地距离为五尺,翻动一次又五尺,循环往复,记下所量次数,再计算总长,长乘宽计算出面积。 这种方法用于较精确的测量,估算或不太精确的测量方法用步来测量,左脚或右脚迈一次为一跷,两跷为一步,一跷约二尺半,一步为五尺,与地亩规相等,240平方步为一亩。有顺口溜:长十六、宽十五,不多不少整一亩,也就是六十平方丈。 图 宋元时期《事林广记》01 图 宋元时期《事林广记》02、方田、梯田、直田、勾股田 "堠"(道路的计程器) 古人分程计里的最早工具是 "堠" 。堠,是古代记录里程的土堆或土墩。 《正字通》云:"禹治水所穿凿处,皆青泥封记,使玄黾印其上。今人聚土为界,乃遗事也。此封堠之始也。" 但黄帝巡游天下时,就已有记里之车,则道路之纪以里堠,这个办法从轩辕时就有了。也有传说"神农度地形,甄度四海,东西九十万里,南北八十一万里。"在炎帝时就有里数了。 "堠"在路旁,因而也成为诗人记录离别的象征物。 柳宗元《寄零陵亲故》诗:"岸旁古堠应无数,次第行看别路遥。" 范成大《枫桥》诗:"墙上浮图路傍堠,送人南北管离愁。" 韩愈有题为《路旁堠》一诗,前四句是"堆堆路旁堠,一双复一只。迎我出秦关,送我入楚泽。" 元代萨都刺则在诗中感叹:"烟树云林半有无,野人行李更萧疏。堠长堠短逢官马,山南山北听鹧鸪。" 罗隐也专门写有题为《堠子》一诗:"终日路歧旁,前程亦可量。未能惭面黑,只是恨头方。" 后来,古人认为里堠用土堆成,经过刮风下雨,常常会遭到损坏,于是就用植树来代替里堠。 据《北史·韦孝宽传》:"先是,路侧一里置一土堠,经风颓毁,每须修之。自孝宽临州,乃勒部内,当堠处植槐树代之。既免修复,行族又得庇荫。" 用种树来代替土堆,确是一大过步,优化了环境。 其实这一计程方式至今还在使用,我们乘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只见右侧路旁有小方牌,有的是石头或水泥做成的,上面记载着自始发地至目的地的实际里程。这种里程牌也是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化,只不过我们今天用公里计算,而古时则以300步或360步为一里来计算。 -------------------------------------- 容积计量器具: 计量粮食的器具,用斗和升。 斗用很薄的木板制成,一般为正方体,也有倒正四棱型有提梁的,分为大斗盛40斤小米,小斗盛20斤小米。 升也用薄木板制作,都为倒正四棱台型,中间有一块隔板,把它分成均匀的两部分,每部分叫一隔子,大斗地区叫半升子,小斗地区叫小升子,盛2斤小米,体积与公制的升相等,即一立方分米。 有的地方有合,但很少。解放后计量粮食都按重量计,斗升基本不用,民间借贷还有少部分人用,现在这种容器很少,几乎不使用了。 计量液体的器具,一般都称为"提子", 由铁皮制作的小圆桶和上口一侧的长提杆组成,主要用来打油、打酒。按照油或酒的重量制成一斤、半斤、四两(16两为一斤的四分之一斤),二两(16两一斤的八分之一、10两一斤的五分之一),一两(也为十六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斤)等各种规格的一套,2斤或3斤的比较少。 用提子提满一次油或酒就是这个提子所计量的重量,不用秤称,省时省力。 进入21世纪提子也已很少使用,油、酒基本都有盛装的瓶或壶,散装的很少。不过,现在表示酒的一小箱还是以"一提"来称呼,应该是这么来的吧。 计量轻重的器具: 主要是杆秤,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几种。 大型的最大称量为300斤、250斤、200斤、150斤、100斤、80斤、50斤等多种。这种秤只有钩,最小刻度为半斤,主要称不宜盛装的大件。 秤量时由两人抬起秤和重物,所以就不能做的太大,超过300斤两人就很难抬起来 ,假如真有1000斤或2000件的秤,就不会有"曹冲称象"的典故。中型的有30斤、20斤、15斤、10斤的几种,最小的计量等级为两。 小型的有5斤、3斤、2斤等几种,最小的计量等级为半两。 中小型秤上既有钩又有盘,即可称整件物品又可称零散物品。 微型的杆秤俗称戥子,主要用来称量金银等贵重物品及药物 ,最大的有16两(一斤)、8两(半斤);小的为4两、2两、1两,最小刻度为厘,再小无法细分。 古代还有铢、锱等计量单位,24铢为一两,6铢为一锱。 旧制一斤为16两,解放后市制一斤为10两。但金、银、药物还用一斤16两的旧制单位,直到1990年后,金、银、药物才使用克计量。 旧文献的一两为31.25克,一钱为3.125克,一分为0.3125克,尤其是古医书中的药方,以两、钱、分为单位,变克必须按这个比率计算。 大秤与小秤 尺制、容量都有大小两制,衡制是否也有大秤小秤呢? 从已有的资料可知,在汉代衡器确是有大小两制。大秤,即上述250克一斤,而小秤的一斤、一两只及当时大秤一斤、一两的十分之一。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古时铢的轻重主要有两种口径: 一,一铢当重百黍 (《汉书·律历志》中说"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说文》中说:"十黍为累,十累为铢",一铢也是百黍)。 二,"十黍之重为铢" (《荀子·富国篇》杨惊注)。后者为前者的十分之一。 吴承洛在他书中曾引用梁时陶宏景《名医别录》中的话:"分剂之法,古与今异。古无分之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即24铢为一两)。" 一分既是容量单位,如以容量中所盛之黍计之,即是重量单位了。 四分盛二百四十黍,以二百四十黍之重为一两——24铢,即此处之一两为一般的二千四百黍重二十四铢、一两的十分之一。这段材料十分重要,不可忽略。 图 明代戥秤,砣底铭文为"万历年造",最大秤量60两。 由此可见药材的方剂的计量与一般物品的计量完全不同,用的是一杆小秤。一般称物的权衡一斤是250克,抓药的小秤一斤只重25克 ,一两只重1.5625克,一铢只重0.0651克。《伤寒论》等古医书中药方所标的两铢重量都可按这样小的比例来折算,用当时的市秤来计量就不合理。 由上可知《伤寒论》中用药量,以小秤所合克数来折算,数字是可信的,用之不会出人命;如不按小秤折算,《伤寒论》中用药动辄以数两计,再大胆的医生们也不敢用古方中的这些重药量。 以十分之一的比例折算的汉代小秤(有人说可能始于东汉之末),只适用于开方抓药,不适用于其它场合,如称黄金。当时黄金流通量很多,也用市秤称量,不用称药的小秤,说称量黄金与称量药材用同一杆的秤,是不正确的。 汉代还有量药的小铜量,与称药用小药秤是平行的特殊量制与衡制。 据《武威汉简》医方所载,以斤两计的药味有黄连、石膏、人参、细辛、当归等;以容量计的药味有白芷、门冬、款冬、川芎、黄芩、蜀椒、吴茱萸等。小药量和小药秤就是针对不同的药味而分别使用的。 中外对小药秤的推算计量有不少人,有的定药秤小两之重1.08克(丹波元坚),1.871克(小岛尚质)、有的定一两为1—1.6克(王伊明),各有各的推算方法,还是以"十黍为铢"的资料更可靠。 -------------------------------------- 古代一钱相当于现在多少克? 中医临床及研究都会遇到中药重量单位换算问题,现代的重量单位换算很简单,即:1公斤=2斤、1斤=10两、1两=10钱、1钱=5克、1克=10分克、1分克=10厘克、1厘克=10毫克…… 但是,古代的量制单位不但与现代的不同,而且各个时期也不相同。 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南宋数学家杨辉在他的《日用算法》(1262年)中编造了 "斤价求两价" 的歌诀: "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记;四求,改曰二十五;五求,三一二五是;六求,两价三七五;七求,四三七五置;八求,转身变做五。" 意思就是一两等于0.0625斤,二两等于0.125斤…… 到了元朝,数学家朱世杰的《算学启蒙》(1299年)书中,推进成下列的十五句: "一退六二五,二留一二五,三留一八七五,四留二五,五留三一二五,六留三七五,七留四三七五,八留单五,九留五六二五,十留六二五,十一留六八七五,十二留七五,十三留八一二五,十四留八七五,十五留九三七五。" "钱"换算为"克" ,近代以来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 500克(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克(1钱) ,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算的(此换算方法实际上并不正确)。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度量衡变动很多,又需要根据当时一斤等于多少克来换算,请查看《历代度量衡简表》。如:秦代至西汉1斤相当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当于668.19克,隋末1斤相当于222.73克等。 另外,根据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铜则,自记重一百斤,实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当于640克(《历代度量衡简表》的标准是596.82克),跟汉代258.24克相去甚远。 1959年开始,一斤等于十两:1959年6月25曰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 "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克一斤改为500克一市斤。 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 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 3.72克(3.71875克)。 所以总体说来古代的一钱,中医古方中的一钱就略在3.125-3.72g之间,不会变化太大。(转) 但是,以上只能仅做参考, 自从丧失中国本土自有度量衡制以后, 计 算使用起来极不方便了, 也不利于传承历史文化,更不利于继承古度量衡单位的使用, 也失去了中国度量衡制的本意。 真的希望能够重新恢复,重拾华夏的度量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