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农民把自家宅基地或承包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到地吗?
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属于农村的集体土地,国家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宅基地也许随着房屋的买卖,归新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但这也只是房屋的买卖,农民的宅基地也是不允许买卖的。这个政策,农民的心里都是非常清楚的。在农村随意买卖土地的现象 ,是基本不存的。在农村农民买卖房屋的现象比较多见,对于这种情况,土地管理法也是有明文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这个规定,
农民的宅基地随房屋出卖后,按照政策规定是不允再在审批宅基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8条还规定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转让或买卖。这些法律充分说明,农村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不能买卖的。如果你不遵守法律的规定,私自将宅基地和承包地出卖,最终只得自食其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仅不能重新得到宅基地或承包地,买卖土地的非法收入还可能被没收。
因此,农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依法行事,千万不可见钱眼开,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将会受到惩罚的。农民的房屋如果闲置需要出卖时,一定要考虑以后是否还要居住。如果在城里买了房子,今后不再回农村居住了,把现有的房子卖掉,那还是可以的。如果今后还打算回农村居住,出卖时就要慎重考虑。不然你把现有的宅基地卖了,今后再重新审批宅基地,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就很难批审批了。农村的土地,随着人口的增长已经显得越来越紧张。因此农民在出售宅基地时,一定要考虑今后是否需要。
如果是承包地,按照法律规定随意买卖是坚决不行的,如果本人经营有困难,可以采取流转的方式,流转给别人经营,或者是出租出让都可以。如果是买卖,一旦出现问题追究起来,就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这种想法的农民,不要贪图眼前利益,那样不仅以后再也分不到土地,弄不好还会没收非法所得。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前几天我的一个兄弟给我说,他买了二十亩地的水田,永久性的,已经签了合同。我很诧异,问他和谁签的,他说和农村的农户签的。我笑了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人没有权利买卖土地,你只能流转土地,还需相关立项审批。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而没有土地的买卖权。农民和集体的承包合同到期后,集体就会收回土地,从新分配,你和谁签的合同也没有用。朋友吐了吐舌头。其实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你的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或是补偿费用,最大年限为村民的承包年限。比如我们村是2002年从新签的承包合同,期限五十年,已过去十六年,还有三十四年,所以流转土地最高为三十四年。据说今年土地承包年限又增加了三十年,我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不敢妄评。
那么农村土地卖出去,和流转出去是两种情况。国家征用,收储,修路,等为征地补偿费用,会将你的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一般按十年的收益),附着物费用,土地费用补偿分开。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附着物费用的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统一分配。一般先发布公告,农民同意签字后才能收储。第二种土地流转,费用归个人,到期后集体收回承包权,从新分配,人口是不断变化的,到时会按照新的人口数量再统一分配,续签承包合同。
综上,不管是怎样你不懂法,卖了地,还是流转了土地。到期后你都有权利从新分配到土地。以上结合我村发生过的实际情况,做以解答。非法律专业人士,如需要彻底弄清此事,请咨询相关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如有涉及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请网友们谅解。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集体也是土地的发包方,而村集体同成员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以户为单位承包村集休发包的土地。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买卖土地,假如农民违反法律将自己的土地给卖了的话,那么以后还能再分到土地吗?我认为,在承包期内不可以再分到土地,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来时可以再分得土地。
我说的承包期,也就是目前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原本是从1998年7月1日始至2027年6月30日止,但是在2017年国家又调整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决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目前土地的承包期限是从1998年7月1日始至2057年6月30日止。在这一承包期内,农民如果将自己的土地卖了之后,是不可以再分得土地的,要想重新分得土地只有等到2057年6月30日以后才有可能。
为什么农民将土地卖了之后,还能再重新分得土地呢?那是因为,虽然农民违反法律将自己的土地给卖了,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作为村集体成员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也受法律保护。所以说,只要他不自愿放弃村集体成员身份,那么就还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调整重新分配时他还可以再分到土地。
其实,不管是农民合法承包土地也好,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也好,都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除了通过土地变更审批手续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外,土地的所有权都归村集体,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来时,村集体会收回所有集体土地,包括农民违法买卖的土地,重新调整之后再次面向所有的村集体成员发包,村集体成员则可以依法承包。
农村土地买卖行为很普遍,特别是农转非或者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他们在搬走之前,大多数都会选择把自己的土地卖掉。还有人口少,原承包耕地多的农民,有的也会将多余的土地卖掉,还有少数农民,不愿种地,不以种地收入来源养家糊口,他们也会将自己的土地全部卖掉。
那么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土地吗? 一、我们先谈谈农民能不能买卖土地的法律。
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城市人,城市人也不能购买农民的土地。意思就是农民在合法条件下,可以出售自己土地,只要不卖给城市人。一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在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所以农民是可以出售自己土地的。
2、国家政策是允许并豉励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有偿退出耕地或者合法转让土地的,土地有偿退出和合法转让有利于村集体范围内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供需平衡调节。但并不鼓励村集体内现有农民出卖全部土地,但也不会反对。所以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绝对禁止不能卖土地。
二、那么卖掉土地的农民以后还能分土地吗?
1、在土地承包期内,任何人卖掉自己土地,都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土地政策在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继续延长30年承包期,意味着土地政策长期不变并将长期保持不变。《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出售自己土地在原有承包期或者土地分配政策不变条件下,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
2、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没有土地重新分配资格。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内成员才有土地再分配的权利。
3、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尽管以前将土地全部出售给他人,只要户口还在村集体内,就可以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利。因为以前的买卖行为是转让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到期,政策变更分配方式,以前买卖合同终止,不影响村民土地再次承包分配权。
总而言之,农民土地买卖行为要在合法条件下进行交易,出售土地后是否还会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与土地承包期限和户口是不是村集体成员有关。所以出售土地要慎重考虑,迁移户口更要慎重考虑。感谢阅读!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私自买卖耕地违法,如果你真把土地卖了分不到土地事小,说不定遭到很多人反对。我们这边有个人早先卖过一块地,到最后一圈人都不愿意。
一、我说的这个人叫白求干,家住岭南白土村二组,今年62岁,从前生产队年代听说白求干当过队长保管记工员,过去在队下也算响当当的红人。据说在他当队长那年全队共有370亩土地,其中有50多亩地下落不明。有的是给人盖房子占用了,有的是被养鸭户盖鸭棚了,有的是因烧窑挖砖,地被挖坏不能再种了,反正以前的人没把地当成地。谁想咋弄谁咋弄,从此队里的耕地越来越少。据说有一块地经白求干给学校做了操场,不几年学校又搬走了,但这块地不知为啥又转到外队一个叫建仓的手里。直到1984年村里又调整土地时这块地仍然没收回来,看来这里的弯弯绕太多了。
二、1994年村上对第二组的土地又一次进行了摸底,通过落实发现全队总土地面积与实际分地面分地面积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建仓家全家六口人应分九亩地,结果核实是11亩,应该把多余的地退出来,结果弄到最后人家说:多余的地是原来学校退出的地,这是经原来的老队长白求干答应,用一头黄牛两情两愿换来的。后来村里专一组织了土地清查小组,通过对白求干所种土地进行摸底发现。全家总里6口人种25亩地,其中有5亩地以25000元卖给一家盖成了房子,另外15亩地由白求干以每亩每年收取500斤小麦私下包给了其他农户。下余5亩做为口粮地自己耕种。
三、最后有群众透露:白求干当队长那年全队总里种地面积是370亩,其实际分地面积只有320亩,除白求干窝藏的25亩土地外,有10亩地是过去烧窑挖砖成了废墟土坑,另外还有15地下落不明。目前村土地清查小组正在向白求干追查土地下落。最后不少群众要求白求干退出25000元卖地脏款,如不交钱建议以后再调地不分他土地。这就是白土村对白求干私自卖地的处理意见。
土地属国有资产,承包人无权买卖,属违法行为。在自己承包年限内有偿转让是可以的。农转非后跟据国家相关规定,村集体收回归集体所有。
(一)我国的农业实行的是承包制度:
在八十年代以后,我国的农业实行的是连产承包制度,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不是自己的终身私有财产,任何个人都无有权力进行私自买卖,进行私自买卖行为是违法的。第一轮的土地分配时是按现有人口,公平,公正平均分配的。虽然在承包期间有的用经济的方法把土地转让给了别人,其实他的根本性质不是土地买卖,只是变更了种植方式。所以在农村土地进行用经济的方法进行转让,它是不具备土地买卖性质和目地的。因为买卖属于终身拥有土地的权力。作为用经济转让土地只有使用的权力,土地的终身权力永远属于国家。
(二)有的农民为什么会把土地流转出去?
由于农民长期种地生产粮食无有劳动付出收入,甚至还赔钱供应社会上人们生活用粮需求。老一代农民过去无论是再艰难困苦,都会始终坚持着种地生产粮食,因为一生中也无有得到劳动付出报酬,给他们的儿女们也无有创造任何家产积蓄,只有一个贫穷的家。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龄化,现在完全失去了再继续种地的能力。现在的年轻人因为受到家庭经济生活上面的开支压力,只有选择出外打工挣钱。由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无有能力继续耕种,只有选择用经济的方法流转承包出去。其实是流转的性质,并不是卖的性质。做为流转方认为是自己买到的土地,有终身的权力,这绝对是错误的认识,如果是高额金钱购买的,认为土地就是自己的,可能最后会吃大亏的。因为土地的终身权力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作为流转方只有在国家实行的承包期有使用的权力。
(三)承包农户把土地用经济的方法流转出去以后,还能不能再次分到土地?
作为土地承包到期以后,无论是农户用各种方法流转出去的土地,再从新分配时,统统都归全体群众所有才对,不应该影响到再次土地按人头平分的障碍,无论是农户和流转方从中造成的一切障碍,完全与土地从新分配无关,一切障碍应该有农户和流转土地方进行私自处理解决才对。因为土地是不允许个人私自买卖的,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还会受不了法律制裁。无论是农户和流转双方,可能还会有一方会受到经济上面的损失。如果再次土地从新分配,土地不能够全部回归到所有农民,是根本无法从新进行再次按人头平均分配的。如果是真的造成的无法追回来的土地,只有原来的农户在再次从新土地按人头分配时,不能够再次分到土地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用经济形式流转出去的土地,无法追回时,原来的农户是绝对不可能再次分到土地。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农民"出卖"自己的土地?是村委会允许还是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允许,您想的太简单了。这种情况和城里人想去农村买宅基地有点类似。
农民承包的土地,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其中的所有权在村集体,村民只是有承包权和经营权而已。农民都没有所有权,怎么可能有权利出售自己的土地呢?而且,土地的承包到期就要重新签订合同,您觉着村委会可能和"购买"土地的人签订承包合同吗?先不说土地承包是针对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更不用说私自转让承包经营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只是在《土地承包法》修订之后才允许村委会有序引导农民转让其承包经营权,但是也只是转让承包期未结束的剩余期限而已。
对于题主说的这类情况,准确点应该是"土地流转"。因为流转的就是经营权,这是被《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允许的。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支持土地流转。因此,在农村很多人流转土地会习惯的说成是"卖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权和所有权仍保持不变。
但是有一种情况所有权会发生变化,就是国家进行公益性事业的征收土地,比如修建高速等公益性建设。只有在这类情况下,才会导致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发生变化。以上是我对这个 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前几天我的一个兄弟给我说,他买了二十亩地的水田,永久性的,已经签了合同。我很诧异,问他和谁签的,他说和农村的农户签的。我笑了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人没有权利买卖土地,你只能流转土地,还需相关立项审批。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而没有土地的买卖权。农民和集体的承包合同到期后,集体就会收回土地,从新分配,你和谁签的合同也没有用。朋友吐了吐舌头。其实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你的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或是补偿费用,最大年限为村民的承包年限。比如我们村是2003年从新签的承包合同,期限五十年,已过去十六年,还有三十四年,所以流转土地最高为三十四年。
那么农村土地卖出去,和流转出去是两种情况。国家征用,收储,修路,等为征地补偿费用,会将你的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一般按十年的收益),附着物费用,土地费用补偿分开。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附着物费用的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统一分配。一般先发布公告,农民同意签字后才能收储。第二种土地流转,费用归个人,到期后集体收回承包权,从新分配,人口是不断变化的,到时会按照新的人口数量再统一分配,续签承包合同。
综上,不管是怎样你不懂法,卖了地,还是流转了土地。到期后你都有权利从新分配到土地。以上结合我村发生过的实际情况,做以解答。
农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指尖观点: 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当农村土地是什么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吗?如果都是这么想,农村的新增土地从何而来呢?作为拥有农村户口的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获得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并且"两块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长期承包经营/使用的,其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共特性。所以,农村土地都是不能出售的,因为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出售。 有些人觉得农村土地收益很少,想着将农村土地卖掉,好搬迁到乡镇或者县城居住,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也确实有部分人这样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所有权的性质不能发生变化,农户享受承包权和经营权,经营权可以流转,村集体享有所有权。对于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如何出售呢?涉及到私自出售的行为,都属于违法活动。即使真的想要"出售",也只能是对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出售"。
其次,农村土地虽然不能出售,但是可以合法合规流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三权分置"的相关政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期不得超过30年。通过流转经营的方式,可以将土地的实际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其承包权和资格权并非发生改变,只有村集体的成员才具备这样的权利。还有一点,无论是流转,还是私下出售,农村土地所有权永远不会改变。
最后,如果农民私自将土地"卖掉",未来是否能取得土地? 虽然,我们强调农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性,基本上只要户口性质为发生变化,之前属于你承包的待到下一个承包期还是由你来承包,只有户口当中的人口新增和消亡,根据"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都不会对原有户口承包地产生影响。如果仅仅是将土地流转出去,这个不需要担心,流转时间再长,其承包权都在你的手中。
但是,如果真的将土地私自卖出去,构成了历史疑难问题,在土地承包期到达之后是不可能再获得新的土地的 。一是土地承包相对稳定,你的份额已经被你"出售",已经失去原本的资格;二是村集体的土地是有限的,不可能用他人的土地来弥补你违法造成的亏空。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由此可见,无论是承包土地,还是农村宅基地,只要已经出售了,不可能再次获得土地。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本身具有公共性,其所有权都是归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取得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根据"三权分置"的政策,其经营权和使用权可以合法流转,但是基本资格依然归户所有,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对于农村的土地不能私自出售,所谓的历史出售行为,只是其承包权或者使用权的"出售"而言,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将不再获得新的土地,无论是否重新划分土地。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