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会冻结财产和账户!但是法院财产申报令寄给你一定要收,填写后寄回给法院。法院叫你去执行开庭或者和解谈判都不要去,去了除非你有钱还 不然就只有进去15天包吃住了!切记电话可以听文件可以收人不要去。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一个人,但是对方没钱,法院会抓人吗? 当然可以,也应当,更必须。 没钱,不是赖账的理由。既然没钱,你借钱干嘛,你欠账干嘛,分明就是老赖的节奏。特别是那些原本就没有从事经营工作,也不好好经营,而是把钱骗来以后各种挥霍者,就得依法追债。否则,就对其采取法律手段。 我们说,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敬业精神很强的人,由于外部因素、市场因素、突发因素等,导致其企业出现问题,偿还不了债务,被法院执行成为"老赖"。对这些人,应当可以理解,他们内心不是想这样的,只是运气不太好。如果其愿意做出偿还的计划,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是,对那些恶意拖欠债务、恶意负债者,就决不能有任何同情之心,而要坚决对其实施清缴。如果赖账不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对老赖最有力的打击手段,不然,难以对老赖形成约束力,难以提升地区信用环境。 法院传票我收了,传唤我我去了,让我报财产情况我也报了,法官问我:有车吗?我说没有,又问我有房吗?我没有,又问我有存款吗?我没有,又问有其他财产情况吗?我没有,法官又问我,那你有什么?我说我有债务,她没忍住笑了,然后说,你要保持电话畅通,法院可能随时传唤你,我说随时听候法院的传唤,也请法院随时检查我的财产情况,我现在努力挣钱还债 会!一年两次! 刚好前一段时间配合全市法院执行老赖,因为省最高院正好有文件,全国也都在创建文明城市诚信城市尤其是加快地方信用建设。 一起配合执法的过程中,我有咨询了解过。一个人成老赖,一个是被起诉,然后被执行局执行。我们地方因为早些年民间借贷的问题,欠款的很多,执行局很忙,案子多,积压的厉害! 一个人限制消费,一个是出行交通方式的限制,还有就是最高法官网可以查询到的被执行人了。如果你是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局的法警可以对你一年两次的行政拘留。一般情况是尽量协商的处理还钱,当抓到被执行人后,第一时间是联系起诉人,也就是借款人,然后法院执行局从中协调恩威并施,让还钱! 不能都还的,或者还一部分的,也会尽量让还给借款人,然后在执行标的里减少相应的金额。很多人都不露面,找不到人,就是发布悬赏,然后让群众帮忙找到这个人,然后给相应的奖励,也是为了还钱结案。 如果没有还钱意愿,执行局就会给老赖一个银手镯,然后办理手续,也就是执行文书,送去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 一般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后,账户会被冻结,法院的法警会去银行拿着文书冻结你的账户,还有微信,支付宝,强行扣款,包括工资卡等一系列收入,来偿还债务。 说一些题外话,配合半年多法院的执行,发现并不是所有老赖都是不故意还钱的,没有还钱意愿的只是一个小的部分,大部分人都是有原因的,甚至很无辜。 有被朋友骗的当保人,然后朋友不还钱,保人遭殃了,因为现在不同了,保人也是共借人。 还有银行故意的,银行的一些个别人员,为了自己亲戚或者自己贷款,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贷款的,自己不能偿还了,他们用的那个人就莫名被起诉成了老赖 还有一个人执行标的居然有一亿多,也就是欠别人钱一亿多,我们很惊讶,说别人欠他差不多两亿,原来是做煤矿生意的,后来赔钱了,自己卖房产,汽车还了八千多万,现在开个饺子馆还钱,说自己不花也会给别人还,很佩服。诸如此类的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不过不管怎么样,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道理,你这是损害他人利益,不论如何都要想办法给别人还钱的!诚信,信用不能倒! 关注我,多一些交流!谢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诉法是规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便可以罚款拘留。但客观说,这种司法拘留还是应当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法院执行行为的情况。毕竟有些被执行人属于客观履行不能,如果对其进行司法处罚,这个确实不太合理。 至于法院会不会拘留被执行人,这个不好说。但从实践来看,法院应当是不太愿意拘留被执行人。至少我申请过拘留被执行人,但法院都没做就是了。而且想要抓人,先要找到人。找到被执行人其实就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有的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他们再去拘留。现在人员流动如此方便和频繁,想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特别是有的被执行人并不在本地,即便找到,但要求法院跨越千里前去抓人吗?这个恐怕也比较难。虽然我们看到有的报道或案例,有法官不辞辛苦,远赴外地拘留被执行人,这真是难能可贵。 根据亲身经验告诉你:不会的。 法院的强制执行主要看欠钱多少,俗称标的。 一种可能是欠钱不多。执行局会让申请人写一份把欠钱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申请,仅此而以。如果你什么时候发现欠钱人有钱了,你再给执行局申请冻结其资产,从而还你。不然就只能等。 第二种可能欠钱数额较大。执行局会冻结其名下财产进行拍卖,把拍卖的钱还你。如果其名下没有资产,结果同上,仅仅把欠钱人纳入黑名单。 所以别人借钱,你先想想,如果对方不还你,你是否能承受?如果承受不了,果断拒绝,如果能承受了,就做好对方不还钱的心理准备。这是我打官司时法官给的忠告,转赠给你! 谢邀。 强制执行这个是看情况的。 法院执行一般会遇到这四种情况: 第一,有钱但拒绝执行的,这种情况法院要拘留被执行人的,一般是行政拘留,但执行期完了钱照样还是要还的; 第二,有钱自己不执行但也不阻碍法院执行的,这种情况还算好的,一般不会拘留; 第三,没钱还,却也拒绝履行的,这种也是要拘留的,法官要的是态度; 第四,没钱还,但是积极配合还款,法官会斟酌还款额尽量调解的。 记住,法官要的是态度,正常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也要的是态度。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执行阶段很少抓人,但也有例外,可能也要看承办法官的态度和案件具体进展。去年,有个朋友曾经给我讲,他们公司是被执行人,一直没有逃避法律责任。有次执行法官和他们约好与对方一起谈还款方案。那天,法官来了没说上两句话,就让随行法警把公司法定代表人拷上带走了,给拘留了十五日。他问我,不是谈方案吗?怎么啥都不说,就把我们领导带走了?说实话,我也回答不上这个问题。太具体了! 按理说,判决生效后,败诉方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目前,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自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让判决书成了摆设。于是,就有了执行。在法定期限内,胜诉方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不管有没有财产线索,法院都会立案。但如果你没有在这个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话,以后对方名下有财产还是不履行的话,你就是吵破天,法院也不会再管你。所以,判决生效后,千万记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1)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2)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构成此罪必须同时满足(1)和(2)。(1)很好理解,那么(2)是指哪些行为呢? 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以,您要综合考量您的案件,多和承办执行官沟通,尽快实现自己的权益。 法院强制执行会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先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主要是各银行卡(包括支付宝和财付通)余额、车辆、房产、工商信息等等财产线索,在全国执行查控平台发起后,一般第二天会陆续反馈过来,一旦有财产,立马冻结或者查封。 查控财产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表,要求一定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 其次,寻找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庭的,一般会电话通知来法院一趟;或者亲自上门,当面询问还款打算。 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法院的执行干警就有可能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这就是俗称的"逮人"。如果家人不来交款,也没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那么就有可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的措施。 再次,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能力履行,那就会与申请执行人终本约谈,也就是这次强制执行暂时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了,有新的执行线索,再来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终本时,要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不能乘飞机、高铁、轮船二等舱以上等等。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或者逃避执行,可以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老赖",在媒体予以曝光,给予信用惩戒。 如果证据扎实,还可以移交公安机关,按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是被执行人,只要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法院是会抓人的。 所以,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争取尽快结案。如果实在没钱,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签订分期分批履行协议,并且一定要按协议执行,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企图无限期拖下去。 首先,中国现在是一个法治国家,法院强制执行一个人,如果没钱,对于法院会抓人的问题,以前倒是听过不少。那时法制不健全,把人抓走,家属害怕,东拼西凑,多少能执行一些。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强制执行人,是不能随便去抓人,这个是有法律保障的。 一般法院强制执行实在没钱的处理方法: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只有等对方有钱了再强制执行了,需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对方有财产了马上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对于抓不抓人这个问题,就要具体看了。当被执行人没钱还,却阻碍执法,拒绝履行的,这种情况是要拘留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至于法院是否会拘留人,这个还真不好说。我记得那一年,跟被执行人打了两年官司,好不容易等到判决执行,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最后申请强制执行,没钱,一句话,等有钱了再还。我们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法院也不予采纳。最终还不是不了了之,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自己的情绪,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得到。 奉劝大家一句,能少走司法途径的尽量少走。因为你又不像法官,律师,靠这个生存的。一场官司下来,要耗费不少人力、财务、物力和时间。少的几个月,多的几年甚至无果。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用这些时间去多做事,还能弥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