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为什么不认同视同缴费年限?
您对视同缴费年限的理解是错误的。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以养老保险手册为依据。
养老保险手册只有记录您实际缴费年限的功能,除此之外,不具备任何证明功能。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要以参保者首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的时间为准。
而且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唯一凭据,没有首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是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您的档案里没有首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您可以回原单位居住地的县级档案馆查询一下您首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
如果您原来单位还存在,你也可以去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一下您当年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
如果您能找到您首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您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认定,就可以参加退休养老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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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国企工人,1992年参加工作,今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
有的地区的国有企业是1992年起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但也有一部分地区的国有企业是1993年起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后国家统一规定,自1996年1月起社保部门为企业职工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前的连续工龄为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社保关系转移时只转移个人账户部分。
你1992年参加工作后,企业就应该为你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每年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均填写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1996年你调动至其它县工作,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应交给你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清单。
如你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只记录从原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总数,而缺乏每年原单位和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数。你可以到你原单位所在县的社保部门查找1992年至1996年原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花名册。你的个人档案及原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作为你认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
如果档案内有招工招干的资料,应该会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