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四川叙州府富顺县,一家当铺内,一男人前来典当棉被,店主却发现棉被上有血迹。典当人名叫熊大,说所当棉被是主人张雄才赏给自己的。店主心生疑虑,害怕棉被来历不明,便仔细盘问。 熊大则解释说:"主人家养了只淘气的猫,惹主人发怒,主人打它,猫躲进了棉被,主人生气,竟将猫打死在棉被里。棉被染上猫血,主人嫌脏,就将棉被赏给我了。我因缺钱,所以拿来当钱,多少给几个钱吧!" 店主听完熊大的辩解,把棉被展开仔细察验,确定不是人血,便写下当票,给了1000文铜钱。就在双方因为棉被上的血迹在争论的时候,当铺内又来了一个叫卞桂的人,也来典当物品,看到店主在展看棉被,觉得眼熟,也凑过来看。 这一看被惊得非同小可,这棉被竟然是自己不久前去世的妹妹的陪葬品,为何会在熊大手中呢?难道熊大盗了妹妹的坟墓?因证据不足,卞桂没敢声张。 卞桂竟直来到妹妹的坟地,发现确有盗洞,断定熊大盗了墓,于是找人写了状纸,来到富顺县衙告状称:熊大嗜赌成性,不务正业,因欠赌债,便盗去妹妹婷婷坟中的装殓,现有当铺棉被为证,恳请县太爷捕获盗墓真凶,追还装殓,以安妹妹之魂灵。 时任知县是顺天府举人罗绅,接诉状后,立即传熊大到堂审理。熊大在大堂上见到卞桂,知是控告盗墓之事,并不畏惧,对罗知县说:"盗墓固然是大罪,但小的所盗不是人的墓,因此不能够算是盗墓。" 罗知县一听,勃然大怒:"盗了别人的墓,还说不是盗墓,纯属一派胡言。来人!掌嘴!" 皂隶们上前就要掌嘴,而熊大却高喊:"大老爷,冤枉呀,我所盗乃是猴子的坟墓,绝对不是人的。如果大老爷不信,请开棺查验。" 为什么墓里是一只猴子呢,看来内中必有蹊跷,需勘验后才能决断,罗知县暂时停止问讯,安排次日勘验事宜。 次日,罗知县带领衙役、仵作,押着当事人一起来到坟地。衙役们挖开坟墓,起出棺材,只见棺内除了一只死猴别无他物,猴子后脑破裂,双耳戴有耳环。 现在最关键问题是:卞桂说是他妹妹的坟墓,棺椁中却是猴子,其妹妹的尸体必须要找到,因此罗知县逼问原被告尸体何在。 熊大坚称自己盗墓的时候,里面就是只猴子,用棉被包裹,请县太爷查验棉被上的血迹是不是猴子,就知道了。仵作们仔细查验了棉被上的血迹,能够确定棉被上的血迹是猴子的,足可证实熊大所讲是真。 既然卞桂说妹妹已经安葬,必须寻找证人。罗知县当即将其父亲卞方直及母亲韩氏提讯,而卞姓夫妇又以街坊邻居为证,都可以证明婷婷是在众目睽睽下放入棺椁的,并且有人证明给死尸化妆并穿上新衣,参与送葬的人也很多。 在众口一词的情况下,罗知县难以断定真伪,只好将熊大及卞桂关押起来,责令继续寻找婷婷的尸体,如果找不到,此案无法结案。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罗知县始终没能找到婷婷的尸体,因此被弹 劾免职。 新任知县是赵汝谦,云南通海县人。嘉靖十年(1531)举人,时年28岁。新知县上任,按例查阅前任遗留的案卷,在查看人的坟墓显现猴尸案时,发现许多疑点。 首先,卞家给婷婷出殡时,是大办丧事,不可能仅用一条棉被包裹一只死猴子,更何况猴子后脑迸裂,棉被上的血迹确确是猴子的,很明显这棉被确是棺中物品。 熊大是盗墓前、还是盗墓后知道是猴子的坟墓呢?前任知县舍此不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其次,这个坟墓是否已被别人盗过呢?盗墓都是为了得到财物,没有人会盗尸体,如今棺内除了一条棉被,别无他物,难道此墓已被别人盗过,然后以猴尸代替女尸,但盗墓人要女尸干什么呢? 最后,猴子双耳戴有耳环,说明绝非野猴,一定是有人饲养,为何前任知县不追查这猴子的主人呢? 疑点重重,于是赵知县决定从寻找猴子的主人入手。 赵知县看到有一名老捕役,在本县当差30多年,应该熟悉本县情况,便将其传到花厅寻问: "这个猴尸案,关键在于猴,如果能找到猴子的主人,这个案件应该很快就能侦破。这个猴子双耳戴着耳环,不知道附近有没有人家饲养过猴子?" 老捕役略一思索说:"离县城四里多地,有一个人叫何祚,他家曾经养过一只猴子,双耳就戴有耳环,据说那只猴子特别善解人意。前任知县开棺验尸时,我看到棺中的猴子双耳戴有耳环,就怀疑是何家的猴子。 事后我偷偷前往何家查看,发现他家的猴子还在,似乎不如以前善解人意了,是不是原来的猴子死了,又买了只猴子呢? 我曾经告诉过前任知县。但他怪小的多事,还把小的骂了一通,所以不敢多说。可我还是觉得何家的猴子可疑,老爷你认为如何?" 赵知县说:"你这样仔细认真,可惜前任没重用你呀。除了怀疑那只猴子不是原来的,另外还有什么事情值得怀疑吗?" 老捕役说:"何母是个寡 妇,平日很少出门,最近却经常出门,每隔一两个月就出去一趟,一趟竟个把月,这也值得怀疑。" 赵知县说:"何母每次出去这么长时间,到什么地方呢?是否到亲戚家呢?" 老捕役说:"此事我也打听过了。何母每次都是到女儿家,她的女儿嫁到成都。" 赵知县立即委派老捕役跟随何母到成都,看看她在成都干了些什么?与什么人有来往?其女儿家有无生人? 老捕役领命,跟随何母来到成都,但见何母进入女儿家门,却很少出来。老捕役通过成都的故交,打听何家女儿的情况。据故交讲,何家于一年多前来了个女子,从来不出门,天天在家念经吃斋,不知道是他家什么亲戚。 老捕役回县汇报情况,赵知县当即写了关文,要老捕役送到成都县衙,希望成都知县协助将那名女子押解到富顺县作证。成都知县公事公办,派衙役协助老捕役,将那名女子捕获。 女子被带回富顺县,赵知县当即传集本案的人证到堂辨认。卞氏夫妇认出是自己的女儿婷婷,母亲韩氏上前与女儿抱头痛哭,问她是人还是鬼?卞桂见到妹妹,想到因为她的失踪而被关进大牢一年多,喜恨交加。 喜得是妹妹可以证实自己的清白,恨的是妹妹不在棺材里,使自己蒙受不白之冤。只有卞方直站在那里不动,亦看不出他是喜是悲。 既然找到了婷婷,此案的始末也不难问出。 据婷婷交代:她今年17岁,自幼由父母做主,许配给张雄才。当时两家还算门当户对,后来张家发达了,就开始嫌弃卞家。 张雄才想悔婚,又怕卞家不同意,不知道从哪找来与婷婷笔迹相同的淫词艳曲,拿着找到父亲卞方直,大骂:"你女儿不是正派之人,不知道读《女诫》以守闺门之道,却写淫词艳曲。这样没有廉耻的人,张家绝对不能迎娶。" 父亲也不问青红皂白,见确实是女儿的笔迹,就认为是婷婷所为,认为是她有辱家门,逼她自尽,以谢卞家列祖列宗。 婷婷无奈,只好悬梁自尽。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醒了过来,只见四周黑漆漆的,又非常害怕,就低声哭泣。忽然听得外面有人挖掘,知道有救了,便停止哭泣耐心等待。 谁想竟是一个盗墓贼,因为贪图墓中的装殓才挖开坟墓。她当时非常害怕,想要喊叫,又怕遭盗墓贼毒手,没有想到此时却冲出来一只猴子,上前撕咬盗墓贼,被盗墓贼一镐头击中头部,猴子倒地毙命。 婷婷吓得惊叫起来,此时又听到有人喊抓贼。盗墓贼一害怕,逃跑了。她坐了起来,见一个男子赶来,抱着猴子痛哭。 男子也发现了婷婷,并将她扶出棺材。那人名叫何祚,是猴子的主人。何祚非常同情婷婷的遭遇,要送她回家。婷婷却不愿意回家,是父亲逼她自尽的,他已经不把她当作女儿了。最终,在婷婷的坚持下,何祚答应把婷婷带到他家。 何祚就把猴子的尸体放入棺材,重新掩埋好,就把婷婷带回了家。 何祚母亲曾氏是个善良之人,知道婷婷的悲惨遭遇后,也陪流泪。因为婷婷无处可去,便认曾氏为义母。 几日后,何家觉得离卞家不远,此事早晚会让卞家发现,于是决定送婷婷到成都府曾氏女儿家去住。当时婷婷已经万念俱灰,就想着皈依佛门,所以在家吃斋念佛,等有朝一日剃度出家。 曾氏女儿视婷婷为妹,对她百般呵护。曾氏也经常到成都看她,对她如亲生女儿。一次,曾氏女儿对婷婷说:"女大当嫁,年纪轻轻的总不能面对青灯木鱼过一辈子吧!我弟弟何祚如今尚未婚配,看他曾经救过你的分上,不如你就嫁给他。" 曾氏也有此意。婷婷当时就拒绝了:"我蒙此不白之冤,自尽而死,何祚与曾母的再生之恩,只能来生再报。我现在隐忍偷生,就是想忏悔佛前,希望来生不要再为女儿身。如果听从姐姐的建议,嫁给何祚,乃是有违礼仪,等于是淫奔,我万万不能够听从!" 当时婷婷就用剪刀剪发明志,被曾氏女儿拦阻,却已剪下一缕了。自此以后,她们再也没有提及婚嫁之事。婷婷再过几个月就可以出家了,想不到却被县太爷带回富顺县,所讲都是实情。 得知原委,赵知县派衙役将张雄才带到县衙听审。赵知县说:"卞婷婷剪发明志,一心向佛,身受危难,受人解救之恩,尚且不肯苟从,其贞 洁可知,绝不会写什么淫词艳曲!你那些淫词艳曲是从哪里来的?" 张雄才开始还想抵赖,见赵知县喝令衙役准备用刑,也只好从实招来。 原来,本县白衣尼庵有一部《金刚经》,为卞婷婷抄写,张雄才见到后,借了回来,请人模仿卞婷婷笔迹,写了一些淫词艳曲,用以作为退婚凭据。 张雄才也没有料到卞方直会逼女儿自尽,更没想到卞婷婷会死而复生,如今他知道错了,恳请县太爷开恩,赦免自己诬陷之罪。 弄清前因后果,赵知县便可以判决了。熊大初次盗墓,被猴子撕咬,将猴子打死,又被猴子主人何祚喊叫吓跑,之后贼心不死,再度盗墓,取走棉被,就是盗墓。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发冢》条规定:他是属于已开棺椁见尸者,所以将其拟为绞罪。 张雄才假冒卞婷婷笔迹书写淫词艳曲,赵知县将张雄才重责杖四十,枷号三个月。 卞方直逼迫女儿自缢,赵知县没有将卞方直定罪,只是教训一番就将其释放了。 卞桂无辜受到牵连,如今有罪之人都已经判决,算是给他以安慰,因此无罪释放,并没有任何补偿,等于是白白地蹲了一年大牢。 这正是:古来奇案有头绪,官司破获须梳理。 明清地方官不难于破案,而是难于裁断,因为按照当时要求,所有的裁断都必须符合律例,还不能够使诉讼双方结成仇怨,赵知县当然也不能例外。 在判决之后,赵知县单独召见卞婷婷,好言劝慰,认为何祚为人正派,而何母又是善良之人。他们解救了你,并没有逼迫你与何祚成亲,可见这一家人都忠厚老实。 一个女子总不能没有个依靠吧!赵知县一边劝慰,一边愿意做媒。碍于赵知县的情面,卞婷婷只好点头应允,最终成就了她与何祚的姻缘。 @小知了爱读书 本案最后熊大被判绞刑,感觉他还是挺冤的,要不是他盗墓,婷婷也被闷死在棺材中了,真正成了冤死鬼了,盗得区区一条棉被,不值一两银子。解救一条人命,到头来还得赔上自己的一命,真是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