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真有点无语。根据平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了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一、副科级领导职务是指哪些工作岗位? 严格按政策规定来说,即是副科级,又是领导职务的岗位,一般只能是县一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县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副职班子成员,他们的身份都必须是公务员。否则,不能担任这些职务。真正的职务序列,也只在党政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中实施。 另外,县一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也按照科级干部考察配备,也属于县管干部,但他们的真正身份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在使用上也按副科领导干部对待,但绝对不是公务员身份;县属国有企业的班子成员也类似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他们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本质的身份是国有企业的工人。即不是公务员身份,也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这三者之间,虽然满足相应条件可以相互调动任职,但一旦调出,即失去原有身份,有着严格的区分,按政策不允许混用。二、事业单位的工人,有可能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吗? 事业单位的工人,就目前的政策来说,属于事业编制的工勤岗位,也就是在单位干一些辅助性、边缘性的工作。自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以来,在岗位应聘中,工人有可能被聘为单位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当然,管理岗位需要组织部门考察同意后予以聘用,这才可能按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待,但个人的工人身份却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也就是说,在岗期间按副科领导职务对待,事实上就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一旦职务被免去,依然是事业单位的工勤编制。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一则要求有相应的学历和对应的专业,即使聘用了,也不是管理岗位。一般也不允许直接调任公务员岗位任职领导职务。 现在实行编制实名化管理,不同编制是不能混用的。在未改变个人身份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工人,几乎没有可能性提拨到党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要改变个人身份,目前来说只有一个办法,在行政、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且本人符合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在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成功上岸,即凡进必考。问题是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逐一对照,大多数人连报名资格都没有。 所以,事业单位的工人被提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来说,只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伟大的梦想而己。 至于说不按政策的违规操作,可能性是有的,问题是谁又会为一个人的事去冒风险呢? 做做梦可以,梦醒了,还得脚踏实地工作生活啊! 按照相关人事政策战士退伍安置就是工人身份,不通过公务员考试一辈子工人身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工人身份聘任在管理九级岗位上,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可以竞聘承担领导职责管理八级领导岗位(比照公务员副乡科级职务),文件规定只是"可以",不是"应该"和"必须",实际操作中有个案,但普遍难以实现!前提是自己足够优秀有主要领导赏识。 "转岗"不要理解成"转干部身份。 "落实国家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已经实行全员聘任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人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档案身份不变还是工人身份,薪随岗变在哪个岗位享受哪个待遇,退休前在岗位的也可按干部身份退休。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转岗竞聘在管理和专技岗位上,身份非"干部"实质上是享受的"干部"待遇。 事业工勤人员是指聘用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现在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实行的是聘用制度,且三个岗位之间可以互相转换,所以事业工勤人员不一定是工人身份,而工人身份也可以聘用在管理岗和专技岗上。 总之,三类岗位人员可以互转,前提就是单位要有空缺的编制岗位让你转。好处和优点,让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可以因才适用,充分发挥才能,在事业单位体制内形成了人才流动的动力和效率。据了解,有些地方转岗条件也苛刻或者层层设卡,文件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差甚远,对于很多工人同志来讲"转岗"只是文件上的传一个说而已。 事业单位改革"工勤技能岗位"不再核定,确实有需求的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据了解有些地方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已经不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为了解决转业士官岗位和待遇问题,工资按工勤技能岗位待遇核定,编制部门备案又按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岗位,本是有管理或者专技岗位空缺也不给聘,这样做及不合理也不合法,工人身份聘工勤技能岗位没有问题,但是应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聘任,不能违反机构编制规定。 中级士官在部队花了不少功夫和时间考取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为回到地方后可以聘工勤技能岗位享受相应的等级待遇,可惜专业不对口只能"望证兴叹",直接将部队十几年的专业经历否定,从初级工干起,中级、高级、技师那得要熬多少年! 虽然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核心是实行全员聘任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但是各地落实起来打了折扣。特别是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上面,大多数地方没有将工人身份人员纳入管理八级以上领导岗位候选人,原因是绝大多数地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委任制,未实行聘任制,是不能任命工人身份担任事业单位领导的。 随着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等各项制度不再参照行政机关,各项制度自成体系后聘任制度全面推行,到时候无论你什么身份,只要有才干就可以竞聘相应的领导岗位。 事业单位改革期限是2020年之前,待条件成熟事业单位职员制度将要全国推广(类似公务员职级并行)达到相应条件管理岗位可以逐级晋升。 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提拔行政机关公务员副科级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实现的,先不论身份,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实职都没有,连调任条件都达不到。 随着事业单位退役安置人员不断增多,我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问题应该会纳入政策制定议程的,其实解决也简单:一是根据部队服役贡献、学历等划定条件,符合的直接干部身份或者通过定向考试转变身份,给机会考不上那谁也不要怨。二是直接彻底在事业单位取消"身份管理"以能取才。 个人认为还是应该给安置在事业单位12年军龄以上士官一个转变身份机会,80后军人出生的"工勤人员"大多数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和执法队伍,学历虽然不高但是他们踏实肯干、对党忠诚,在单位他们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态度是有目共睹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同样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拿的工勤人员工资干着与"干部"同事们一样的工作,承担一样的职责。当前一刀切将"工勤人员"一律排除在外,以"身份"取人是非常不科学的,已经不符合当今时代发展潮流,"身份管理"制度埋没了很多优秀人才。 对于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想要有好的职业期许,最好的办法是增加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有机会通过竞聘的方式,聘用到专技岗和管理岗,在工资收入上面有一定提升。虽然工人身不能改变,也许出台转干政策了呢,比如辽宁省从事业单位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对象就包括包括工人身份人员,据说考试难度不大。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与其抱怨不如改变。士官转工勤技能岗位,虽然不怎么样,但如果你时刻准备着,也许未来职业发展会有突破。 答: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是升级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而是聘任。 事业单位的工人如果组织上看上你了,有水平,有能力,应由有任免权的单位聘任,身份不变,工资按等级确定,不叫升级为领导,叫聘任为领导。现实中能聘的并不多。 其它地区我不太了解,我只说自己身边的例子。 以前在政府机关工作时,有个同事就是事业编的工人身份,他以前初中毕业后在乡里当端茶倒水送报纸的小公务员,参加工作时还不到15岁,因为小伙子勤奋听话,也比较会来事儿,乡里老一和人社打个招呼,后来他就以工人的身份进了事业编。当然,这是在15年之前的事了,现在是不可能的,如今连工勤都搞不定了。 后来,他以工人身份慢慢当上了办公室主任,在大前年推荐干部时,镇上又把他推荐成了副镇长,他们一批还有一个乡镇的工人身份财政所长当上了镇里的宣统委员。 正常来讲,别说是工人身份,就是事业的干部身份,也不符合条件,但在实际当中,事业的干部身份基本上都成了晋升副科级的主力军。而工人身份,在很多地方是不会被考虑的,但有些地方不管这些,只要在编,不管什么身份他们都敢用。 工人身份可不可以晋升副科级?从我的经验来看,这要看一个地方的用人导向,确切讲是老一的用人导向,他说你行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说你行的时候可以讲是打破常规,不拘一格用人才,说你不行时,这就是一个最好的借口。 中国的很多事情,一个词就可以搞定,那就是"原则上"。在庙堂呆过的人应该明白吧。 理论上来说,事业工勤是可以聘用为管理岗位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是不可能的。 大家知道,事业单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工勤岗位就是题主说的工人身份,管理岗位就是题主说的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就相当于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务,管理七级就相当于公务员正科级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工勤岗位也是可以聘用为管理岗位的,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人身份是可以升级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真的很低,因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都用不过来,凭什么提拔你工勤岗位的。 就现在事业单位新录用的人员来说,绝大部分都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中以下学历的是很少的,除非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并且,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事业单位刚参加工作时,一般都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或管理岗位十级,而不会定为工勤岗位。只有那些高中以下学历,不具备干部身份的才定为工勤岗位,也就是工人身份。就像刚才提到的,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要不就是很多年前参加工作的,要不就是军转安置的,一般很少有直接定为工勤岗位的。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是可以升级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但是实际工作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就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来看,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身份人员(包括工勤身份人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资格和机会提拔为副科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在这个地方,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既然有一般情况,那肯定有特殊情况啊!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两种事业单位工人身份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两个特殊途径。 第一种途径——变身份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考试改变目前的工人身份,即通过公务员招考的方式进入重新进入各级行政机关,从而实现工人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当然,这种身份变化是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比如,学历限制(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限制(一般要求35岁以下),因此,实现这一转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同时,这也决定并不是所有的工人身份人员都能通过这一途径实现人份的转变。由于这部分工人身份人员,存在学历层次低(一般都是高中以下学历)、年龄偏大(参加工作早,基本上年龄都在50岁左右)等因素,造成了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之又少,因此,通过这一途径转为公务员,进而实现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想法是好的,但实现起来是非常难的。 第二种途径——靠政策 简单的说就是通过一些阶段性的特殊政策和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实现身份的转变。都是有哪些特使政策呢?让我来举个例子吧。比如,有关的乡镇换届配套政策。在每次的乡镇换届前夕,各地一般都会陆续出台一些类似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当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有关规定,相关规定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工人身份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笔试、面试等等),被择优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这部分人员在经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顺利当选为乡镇班子成员后,经县级组织部门报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即可登记为公务员,从而实现工人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以上就是目前来说我所掌握的,实现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2钟途径。是否还有其他途径?欢迎大家来讨论交流!我的回答就这些,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以后,在管理岗有空缺的前提下,工勤岗位人员可以通过民主推荐、竞聘等方式,转岗到管理岗8级岗位上来(即相当于副科),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即便走上管理岗领导职位,工勤人员原有的身份不会改变,在其人事档案中的身份一栏显示的还是工人。这种尴尬的身份,平常没什么事,不会影响工资,也不会影响待遇。但如果涉及到单位改制或者调动,就会出现大问题。一旦单位转参公或行政,工勤人员只要没有置换成干部身份,不可能参公,更不可能提拔到参公或行政机关领导岗位,只能接受被分流安置的命运。 这就是工勤人员的硬伤 。如果年龄不大,在体制还有些许想法的,小公个人建议趁早去考个公务员或事业编,把身份改过来。否则,权当领一份薪水,有时间有精力多干点自己喜欢的事,陪陪家人,比什么都来得实在。 顺便说一下工勤岗转管理岗的基本程序,大致如下: 1、岗位出缺; 2、单位党组研究,动议竞聘选拔人员; 3、做方案报人社局,经批准同意后发布竞聘公告; 4、报名; 5、竞聘演讲; 6、民主测评; 7、党组研究; 8、公示,报人社局备案; 9、下文,办理转岗手续。 我是小公,专注体制问题解答,感兴趣或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我,私信交流 按照相关人事政策战士退伍安置就是工人身份,不通过公务员考试一辈子工人身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工人身份聘任在管理九级岗位上,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可以竞聘承担领导职责管理八级领导岗位(比照公务员副乡科级职务),文件规定只是"可以",不是"应该"和"必须",实际操作中有个案,但普遍难以实现!前提是自己足够优秀有主要领导赏识 工人必须在45岁以内,经县人大讨论通过,且在乡镇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管理八级)岗位,如乡镇国土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等岗位上锻炼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可提拔为行政副科级领导。也就是说只要你先聘到管理岗八级,还在该岗位上呆上3年,经县人大会议通过,就可以提拔为公务员。但现在因为实行逢进必考制度,公务员都提拔不完,事业副科还优先考虑干部身份人员,因此操作起来有点麻烦,地方政府基本已经默认不提拔档案为工人身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