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谢谢邀请!我一直在关注机构改革方面问题,就目前了解的情况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先从整体政府机构改革说起: 首先,政府机构改革基本规律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部门大范围改革已进行7次,基本上每五年一次,每次主要形式是梳理行政职能,调整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修订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包括"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从中央到地方,上行下效,统一推进。只要中央国务院推动的改革,就早晚会推到县级层面。原来每次改革,国务院启动后,省、市、县基本隔半年左右的时间,到县级启动一般是1年半左右。 第二,各级水利部门大致情况 。一般来说,国家、省、市三级水利部门,都是政府部门,属于行政机构。到县区一级,因为受政府部门数额和行政编制限制,有些县可能将水利部门设为事业单位。 第三,水利部门改革类型 。属于行政机构的水利部门,跟着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走。属于事业机构的水利部门,还得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此类情况这对县里是个难题。 第四,十九大以来本次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范围广,党政军群全覆盖。当然水利部门改革就属于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 第五,此次水利部门改革方向 。已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水利部门的内容:1.将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整合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2.将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入新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3.将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入新组建农业农村部。4.将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等职责整合入新组建应急管理部。5.优化水利部职责。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6.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第六,改革职能调整问题 。此次改革国务院水利部门职能调整事项较多,别分整合至不同部门。省、市、县也会相应推动本级改革。前面提到,国家层面启动改革后,一般到县级启动是1年半至2年左右。但是,此次改革情况与以往历次改革均不同,涉及范围广,改革力度大,调整部门多。改革都是相对动荡时期,因此,预计各级启动时间可能会提前,快刀斩乱麻,时间拖久了问题会越多,改革难度越大。 感谢关注点赞转发。 今年两会公布机构改革方案后,水利局瘦身已成必然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水利部部分职能将被剥离,划入其他部门:1、将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和其他部门职责进行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 2、将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和其他部门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 3、将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 4、将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 5、将水利部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6、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由水利部承担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管理、后续工程建设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等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县级水利局,为县政府的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其在改革前应具有以下职责: 1、制定水利中长期规划,及辖区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编制投资意见,提出建议并实施; 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4、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 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6、负责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0、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改革后,县级水利局将剔除上述10项职能的3、4、5、6、8、9、10共六项职责,10项职责去了三分之二以上,机构瘦身在所难免。预计改革后,县级水利局在各部委办局的地位将有所变动。 至于其内设机构,除了剔除的职能科室外,其他基本保持现状。但在执法队伍上 ,水利部原有的水利执法职能,将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与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由生态环境部指导。由此可见,县级水利部门的水利执法职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原来事业的将转为参公或行政, 这是一大变化。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水利部门在新一轮改革范围之内,其职能和权力越来越少,是瘦身对象。 从国家部委改革来看,以下职能不再属于水利部门,省市县三级肯定是照此改革。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和国家海洋局职责,划归新组建和自然资源部。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和南水北调相关保护职能,划归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 4、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5、将湿地监督管理等原由水利部管理的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下职能将改制为企业经营: 6、城市供排水、排污职能,改制为企业经营,自负盈亏。 再加上以前划出去的职能,比如渔业、水土保持、海洋水产等,目前,作为县一级的水利部门来讲,改革尤为明显:农田水利归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归应急管理局,水资源调查登记归自然资源局,水土保持归生态环境局,供排水、排污企业化,如此一来,水利局在县一级就剩下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和水源保护职责,三分天下,己去其二,甚至更多。 县一级水利局原先是行政部门,下设好几个二级事业单位。新一轮改革完成,水利局瘦身之后,成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可能性非常大:参公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转换成为事业编制。 像水政执法大队不用说了,划到行政机构;水资源办公室负责的取水许可业务要划走,企业取用水管理待定;农水的确权划到行政机构,农水工程划到农业农村局,河道管理处和排灌处、水利工程这几部分划到公益一类,这样的话水利局可能不能叫水务局了,因为凡是叫局的都应该是行政机构 必然在改革范围,水资源部分职能去自然资源部门,水保去林业草原部门,农水去农业部门,防汛抗旱去应急部门,留下的职能只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流域管理了,如果你县已水务整合,供水、排水不知道是否会再次划到住建。相应的水政监察、节水等部门可能跟职能一起划走。 本人认为县一级不好整合,具体情况复杂,主要人员编制,身份和县一级财政收入有直接关系,我们水利很多部门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但是财政不给钱啊!严重超编!一个单位原本几个编制,实质上有上百人,怎么整合!不从根本解决,没有用怎么改!让人民过上幸福日子,首先解决职工的温饱!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问的比较笼统,从大的方面讲,任何单位都面临改革。从县级水利局来讲,其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改革。是否纳入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请认真学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感谢邀请。对于此类问题不甚了解,无法作出详细解答,只能说说我知道的现状:我们这里的县水利局已经开始同农业局合并了,两个政府部门合为一个,相关政府职能具体怎么安排也不是很了解,这就说明县级水利局在改革范围内,而且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啦! 水利局改革势在必行。我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他的弊端。我曾在一个县水利局上过班,有深切的体会。 水利局内编制庞杂,有行政编制、有参公编制、有全额事业编制还有自收自支编制,也就是大家所说事业编制,企业管理。当然以上所说编制由前到后人渐渐增多,加上乡镇供水站和水管站全部水利系统有500号人,这其中的自收自支占到4/5,他们的工资是从水水费中支出的。 由于十几年前,各类编制人员待遇差别不大,大家也没有太多计较,但是随着一次次体制改革,渐渐拉开了距离。行政到事业的是财政拨款,而自收自支的是从水费中支出,国家加大了工资改革力度,相应的工资增加,但是自收自支那一块,财政不负责,增资搁浅。 其实水利体制改革年年提,自收自支改为企业,但是改革受到阻击,其实更多的是组织宣传不到位,广大水管干部意识不到机遇,不愿意把身份由事业转变为企业。就这样一拖再拖。 到了调整工资时,收取的水费不可能全部用来加工资,还有水利工程要干,就这样,水管编制人员工资渐渐和其他编制人员工资拉开壳距离。有人不满、有人上访,但是不合规矩、不合政策。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我想当初如果及时做好宣传按时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关系理顺,然后开战各类的提质增效、以水为文章开战多元化经营,就算改成水务公司那也是不错的,可以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早都运转正常了。 工业、农业、生活那个不需要水,这种垄断行公司最好存活。但是职工的思想意识没有解放,到头来更难受。 我想这次改革,将会有大的突破20年前的体制改革必将完成。 个人观点。 (玉之溪) 我来回答,县区级水务局改革势在必行,所有业务全部剥离,包括防汛抗旱,城市供排水,水电工程处,河湖库日常管理等。只保留河湖库立项建设维修(不含日常管理),小农水立项建设(不含日常管理),城市供排水立项建设(不含日常管理),干渠管理维护,堤防建设管理,泵站。后三个事业单位将进行水管体制改革,或改企业或定编定岗竞争上岗,根据各地政府改革力度来定。包括以上的改革项目也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改革,进度和力度都不同,有些地方有的单位都没有成立。当然前面的单位也有可能改革但是剥离出来了就和水务局没有关系了。 纯属小道消息,爱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