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方与劫匪的枪战中,平民捡到枪支将劫匪击毙或者击伤,算是犯罪吗?
【绝对不算犯罪】如果捡到枪的平民发现警方人员在与劫匪的枪战中身临险境,生命受到威胁,而此时发现地上不远处有把枪,他应该果断的捡起枪将劫匪击毙或击伤。我认为这还要看捡枪这位平民是什么样的平民,如果是一般的你我他,说真的,让你真碰上这种枪战场面的话,多数人会本能地找个地儿蹲下或趴下以躲避子弹误伤。对于平常百姓来说,即便有把枪真地掉在他脚边也不一定敢碰,因为多半人在一生中很少有机会摸过枪。所以看到枪不会有什么反应,真把枪拿在手中还有可能走火伤了自己,犯不着。
如果碰上个刚从作战部队退伍的军人,那结局将大不一样了。有把枪掉在了退伍军人的脚边,而且枪战还在进行中,他的反应肯定是迅速捡起地上的枪,这是当过兵的正常反应(年纪大些的退伍兵反应可能会慢些)。这会儿退伍军人会拉开枪栓看看枪里是否有子弹。顺便说一句,玩过枪的人都知道,只要你接过任何一把枪后,都必须验枪,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啥叫验枪?也就是说,任何一把枪只要到你手里,不管是你接过别人递给你的枪还是你从任何地方拿起的一把枪,验枪是你第一次玩枪时你的教官必须告诉你的重要常识,将来只要你碰枪,必须这样做。如果是手枪,第一步先把弹夹退出,接着拉一次枪栓。拉枪栓的目的是退出已经上膛的子弹,因为枪膛里有可能已经顶上了一颗子弹,拉动枪栓后枪膛内的子弹就会跳出来,接着扣动一次扳机,这样才算验枪完毕,这把枪才是安全的。
退伍军人这会儿碰上枪战并捡到一把枪,他的常识告诉他先拉枪栓,目的是为了确认枪里面有没有子弹,接着会观察现场枪战的情况,抢占有利地形。我认为训练有素的退伍军人碰到枪战这种场面不会轻易开枪,他只会在情况非常严峻的情况下,而且有把握不会伤及无辜时才有可能扣动扳机。比方说,退伍军人看到劫匪拿刀或枪向警方人员砍去或射击时,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而不出手不足以化解危机时,此时退伍军人必定出手相救,击毙劫匪。这不是多数人可以做出的冷静判断和正确的反应,是在部队经过长期训练的结果。一般老百姓真有机会捡到枪不可能将劫匪击毙或者击伤,这种概率很低。因为他/她如果真开了枪,还不知道子弹会往哪儿飞,最终伤了谁呢。说句实话,如果真是枪战现场让一般你我他给碰上了,不吓尿裤还能从容地离开已经算是真英雄了。
至于算不算犯罪,我认为不能算。其一:退伍军人(百姓干不了这事儿)击毙的是一个正在给警员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劫匪,退伍军人为了保护警员的生命安全做出的正义之举击毙了劫匪,何罪之有;其二:什么是犯罪?任何违背常理,杀人越货,奸杀掳掠,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等等不一一列举,这才叫犯罪。你说击毙一个正在行凶的恶人,保护了警员的生命安全的平民(退伍军人),哪一点犯的着,应该内部予以一定的奖励才是。所以说,在这个特定场合捡了把枪并击毙正在行凶的劫匪不算犯罪。如果枪战结束后,劫匪被警方制服,你捡了把枪上去咣一枪把劫匪撩到了,我想这应该算故意伤人吧。因为劫匪此时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不能对他采取极端做法伤害他。
不算犯罪 击毙劫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拾取枪支并开火的行为是为正当防卫所服务,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
我也不知道一些高票回答中表示拾取枪支违反法律的依据在哪儿,好歹回答问题前先去看下法律条文啊。
我们把这个事情拆分开来看好了
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拾取枪支的行为并不构成第三条所规定的,只有你在拾取枪械后拒不交出,私自持有才算违法。
再说开火击毙匪徒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题主的题目已经假定了警匪正在枪战,因此劫匪的行为很明显正在使国家、公共利益受侵害、也对警察的生命造成威胁,对其击杀符合真当防卫。
再提一下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平民捡到枪撑死了违反这个(开枪则纳入正当防卫),而且是为正当防卫使用,最差最差的结果就是...被警告一下,毕竟没有枪械操作学习的人容易致使误伤,而且在战斗中容易成为警务人员的累赘。
我是新侨联委员,我来回答:
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首先选择撤离,尽快撤离现场,减轻警方保护平民的负担。一般人,只要不添乱,就是贡献了。其次,有一定能力的人,或者没有退路的人,可以选择开火自卫。
不过,枪支使用很难很难。以常见的手枪为例,包括军警,命中率也是催人泪下的。经常有人说:警察为什么不打劫匪的手?这样劫匪活了,人质也活了!我要告诉大家,对于一般军警,命中都难,更不要说打手了!对于一般平民,哪怕有一定军事基础的军迷,您在用枪时候,命中率也是不高的。以我们超大网来说,注册几百万用户的网站,玩枪好的军迷也没有多少人啊。
手枪的命中有效距离有多少?理论射程可以有25-50米,实战一般不超过两米,超过两米,大部分人紧张、手抖、生疏,没有办法命中。就算是侥幸命中了,一定要多打两枪。为什么呢?因为您在电视上看到中枪就倒下的歹徒,是导演安排他倒下的。而事实上大部分手枪,杀伤力都很有限。中枪不一定就能瞬间失能,倒下。哪怕命中头部,还能还击呢。
别不信,在香港警魔徐志高案件中,徐志高主动袭警,开枪击中警员曾国恒的头部,曾国恒还能拔枪还击,之后呼叫救援,收枪入袋,才不支倒地殉难。(向英勇专业的警察致敬!)可见,就是命中头部,也不见得失能。
万一您遇到了特殊情况,无路可逃,被迫还击,只要有可能,一定要对着敌人多打几发,哪怕对方已经倒地,也要补枪。
那么回到本问答之初的法律问题:平民持枪还击,合法吗?对着倒地的匪徒开火,合法吗?
新侨联委员回答:万幸,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之后,两高已经做出了司法解释,扩大了公民自卫权!另外,还有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您得活下来,才能谈合法不合法。要是被歹徒杀死了,合法不合法,都和您无关了!哪怕为了活下来,对着倒地的匪徒开火,被法院判定不合法,新侨联委员也会找匪徒倒地以后还击的案例来支持你!
最简单的回答是:一定要活下来,才能谈合法不合法!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事要在美国,美国佬别说捡起劫匪的枪,就算自己掏枪击毙劫匪,也肯定没事。
但前提是,劫匪正在实施犯罪,并且可能对人造成致命威胁。
也就是说,劫匪拿着棒球棍或者空手抢劫,你一枪将他毙了,你还是要倒霉。
或者是劫匪拿着枪,但并没有做出侵犯别人的意图(或许是自己擦枪),你没有分辨,一枪将他打死,也要倒霉。
但是,劫匪已经在犯罪,手中至少拿着匕首、枪械之类,可能对你或者其他人造成直接威胁,就可以一枪崩掉。
大家看过美国老电影《出租车司机》吗?
男主进入一个小超市买东西,恰好遇到一个黑人持枪抢劫。男主趁其不备,拔出手枪一枪将他打死,这就是完全无罪的。因为劫匪手里有枪,又正在犯罪,你属于合法自卫。
不过,如果在中国,大家最好别做这种事。
第一,无限正当防卫的定义。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关键是,这种情况认定很困难。
而且,你捡到枪支,这是谁的枪?
如果是歹徒的,就说明歹徒可能已经赤手空拳了。你这种情况下打死他,肯定属于犯法,等着坐牢。
你捡到的枪支是警察的,我国公民未经允许,是不能随便使用军警武器进行任何行为的。
也就是说,即便警察手枪丢在地上,你不能随便去捡,即便你是制止犯罪,也涉嫌违法。
执法是警察的事情,枪械是警察被授权使用的武器。
第二,歹徒家属瞎闹。
歹徒通常都是地痞无赖之流,家属通常不是什么好人。
歹徒如果是被警察击毙,家属也没什么敢闹的。
然而,如果是被你击毙了,就算你完全符合合理自卫,一般也会被这些人讹诈。
之前有两个小偷 偷了人家东西逃走,失主开车去追。两个慌不择路,摩托车坠落桥下受重伤,结果他们家属还去告失主。
通常打官司打很久,要遇到和稀泥的判决,你就惨了。
第三,很容易被误伤。
混战中,谁还能分辨谁是歹徒。警察看到手持武器却没有穿制服的人,默认都是歹徒。
那么,很有可能你捡起枪,立马就被打成筛子,而且死的毫无意义。
第四,你能打过犯罪分子?
既然敢持枪出来作案,怎么样也是练过一些射击的,而且胆子很大的,通常是穷凶极恶的惯犯。
你一个普通老百姓,拿着手枪怕是连保险在哪里都不知道,你去和这种人枪战?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警察,实战中射击水平也可能严重下降。
比如香港八九十年代,有几次大陆帮持械抢劫。香港警察训练也是不错的,结果往往稀里哗啦打了几十发上百发子弹,什么都没打到。
警察尚且如此,你一个老百姓能去枪战?
摆明了是找死。
在警方与劫匪的枪战中捡到武器将劫匪击毙或击伤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法律的规定实施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构成犯罪。
第二,枪支弹药属于管制性器械,非法律规定授权的人员不得持有,非法持有即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枝弹药罪"。因此,公民不幸处于警方与劫匪交火的现场,最好的方法是第一时间安全撤离,更不要自作聪明的"见义勇为"。因为,普通人的身份注定与枪战无缘,当然,具有特别身份的人除外(军人、国家安全局人员、法警等)。
第三,持现场捡到的枪支射向劫匪,除触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罪名外,还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从犯罪构成来看,主观方面,行为人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方面,行为人已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射击)。如果击毙劫匪,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击伤劫匪,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法律虽然鼓励公民见义勇为,规定公民有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义务,但请注意,是协助抓捕,并非可以使用枪支弹药等管制性器械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或给他人的身体造成损伤。(法条的用词特别的严谨)
综上,在警方与劫匪的交火中使用捡到的武器向疑犯开火绝对构成犯罪,只不过法官在裁决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减轻对行为人的处罚。因此,在遇到此类事件时采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方为明智的选择。
不能算犯罪!应当嘉奖,但不鼓励!
对"滥用法律",混淆视听绝不能忍!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说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拿一下在手里就是"持有"了?这样的话,如果有人捡到枪送到公安局也算"非法持有"了呗。
题主这个是"想象"案例,有许多主客观不明因素,一般情况下,面对劫匪,警方会第一时间,疏散群众,也许会有群众被困在现场(如果是之外的,那捡枪都是难题,更别说用了),可能被劫匪挟持,警方自然要解救人质,尽最大限度的保证人质的安全,那么成为了劫匪人质的平民,还是持枪的劫匪(这里抢战理解为劫匪也有枪),生命安全受威胁,劫匪被逼到绝境也是穷凶极恶。
而且,在你没有把握的时候,想想这个场景,冷汗都下来了,如果劫匪发现你拿枪了,你还是个没摸过枪的,你觉得劫匪和你哪个动作更快,哪个更有准头?
什么是"犯罪"
简单来讲,犯罪,说的是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法》,做出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同时《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做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情况:
1,无故捡拾枪支,持有枪支罪,判刑。
2,警察不能第一时间区分你是否是歹徒同伙,有可能被警察击毙。
3,警察与歹徒交火非特殊情况不会击毙歹徒,你非专业人员,只玩过CS,估计也不会用真枪,要是把歹徒击毙了,不仅会断了警察线索,还有可能犯谋杀罪,判无期徒刑。
4,要是歹徒打死你,国家最多给你一个见义勇为,你家里人会骂你傻逼。
5,你的无知行为会给家里亲人带来可能性的歹徒报复,如果是你打死的是墨西哥毒枭你全家将死无藏身之地,所以你的行为是愚蠢自大的行为。
6,综上所述,你唯一正确的选择是抱头鼠窜。
如果在现场的,当从你捡起枪支,你便会从平民身份变成非警即匪的身份,在混战中极有可能被双方视为敌对,伤亡只在一瞬间,帮警方击伤、击毙匪徒,事后可能会被以1非法持有枪支,2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调查,并且会连带民事赔偿等麻烦干扰你生活,!如果因捡枪自己被打死,可能会定为匪徒,死后还留臭名,即管有亿万保险也白费,还祸及家人。所以建议:1马上找有利地方躲藏,确保自身安全才是第一,2等待警方救援或清场,做好公民案录即可,3除非即时受到劫持或危及生命才利用有利器械反击自保!!切记不能逞英雄!!!!!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此处平民捡枪击毙或击伤劫匪的行为当然属于正当防卫,且属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无限防卫!此处平民的行为与犯罪不会沾上一丁点关系!简要分析如下:
首先,此处劫匪与警察枪战,劫匪的行为显然构成犯罪,任何人均可对其进行正当防卫。枪支是具有重大杀伤力的武器,劫匪用枪支射击警察,可能导致警察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显然至少属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中的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犯罪行为相当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甚至本身就可以说属于行凶、杀人,对正在进行的此类行为,任何人均有权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实施无限防卫,因此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此时,若平民捡到枪支将劫匪击毙或击伤,不仅不是犯罪,反而是法律应当鼓励的行为!
其次,枪支属于依法被管制的物品,拾到枪支的平民在事后应当及时将枪支交给公安机关。根据《枪支管理法》第3条的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因此,不具有持枪资格的人不得持有枪支,否则,根据不同的枪支类型,持有一支以上的枪支便可能涉嫌治安行政违法(如仅持有一支汽枪)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仅持一支制式枪支或二支汽枪等)。但非法持有枪支只有故意持有才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题目中基于正当目的,临时紧急使用捡拾枪支并不属于非法持有,只有基于非法的目的和故意,在捡拾枪支后拒不交出才会构成非法持有!只要平民将捡到的枪支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便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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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和出发点是好的,可结果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的发展不是你所想,1,警察会考虑你拿枪的动机?怀疑你也是匪徒而将你击毙2-匪徒会以为你是警察而向你开枪。3-你不是执法者,没有权力使用枪支,4.匪徒被你击毙的后果你无法解释,如为什么不打腿,而是直接打死。5.如果你没打准,要是误伤了他人,你就更讲不清了。6.……总之很多事情是意想不到的。有个故事就是这样的,监狱警察在下班途中,遇见街头两伙人斗殴,狱警上前制止不住,遂掏枪准备鸣枪制止,哪知道枪响后子弹打到地面后反弹又将围观者打伤,伤者还是个残疾人,更巧的是把瘸子的好腿打坏了。这可麻烦了,单位领导埋怨,伤者成天找要赔偿,这个狱警连死的心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