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为周琦改规则,新疆队后悔了吗?不如早放手还能多要点?
篮协改规则是迟早的事,只不过迟了些,当然也有投资方的利益在里面,篮协也必须要面对现实,事出有因,也不得为之,新疆队也不存在后悔的问题,不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事,新疆队没错,因为他们是认真贯彻执行篮协的相关规定,作为球队必须要这么做,不然耍冒天大之不为的罪过。放不放人也不是新疆队单方说了算的事,现在好了,有了这方面的政策就能灵活的掌握人才管理的相关工作,人才合理流动是大事所趋,管话不能管死。
新疆想放手,也得有球队敢接!
周琦和新疆男篮之间已经发展到势必分道扬镳的地步,这个时候的新疆,要么破罐子破摔(我就不放你走),要么狮子大开口(能赚多少赚多少)。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太会有球队顶着各方压力出来当这个"冤大头"。
参考上海的王哲林、北控的范子铭,身为准男篮一哥的周琦,又怎会被"白白"放走?所以新疆男篮这么做,也算合乎情理。只不过,无论是篮协还是CBA,也顶不住来自各个方面的重重压力。
周琦是肯定不会再为新疆男篮打球了,他的市场空缺将成为cba一个不小的损失。而且一直在海外打球,对男篮国家队来说,也会存在很多"不合理性"。因此,经过这么多天的"深思熟虑",才得出这么一个解决方案。
更改规则制度之后,cba的顶薪合同变为600万。如果有球队想要接手周琦,那么他们需要向新疆男篮支付三倍于球员工资的合同,也就是只需要支付1800万即可(此时,上海已经哭晕在厕所)。
可以看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深思熟虑",篮协已经做出了可能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好的抉择。如果此事不再出现变故,那么周琦下个赛季便能回归cba,加盟自己心仪的球队也不在被阻碍。至于新疆男篮,虽然没有了"八千万",但是至少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原本周琦就不是新疆出来的,而且这么一来自己也不会丢面子,更不会跟周琦闹到"仇人见面"的地步。
这样一来,大家都能接受。
周琦出走、新疆得补偿、其他球队有能力支付转会费,cba还是那个cba。只不过就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已经拟定的方案还存在一些模棱两可的地方。真等周琦回归的时候,指不定又冒出什么来。当然,这也是篮协(cba)一惯的作风,大家需习以为常才是。
规则是改了,但还是模凌两可,不同人有不同解释,还有空子可专,不完善,没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