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首先,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也就是不是所有罪犯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比如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其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对于故意杀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哪些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再次,剥夺政治权利的影响,不仅自已不得当公务员,单位领导,而且对子女在入伍,当公务员等都有影响。 你好,首先纠正一点,并不是所有的罪犯在判刑时都会有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 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4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并不是所有罪犯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并不是什么犯罪都适用资格刑,我国刑法中,可以单独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包括: 【附加适用】 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单独适用】 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与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实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均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我国刑法分则中目前规定的可以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共有17个。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除独立适用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定期与终身二种,主要包括四种情况:判处管制(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到5年。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以上,供参考。 人生不可或缺两个朋友,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让我来做您身边的律师朋友。@文金发律师 剥夺政治权利,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其目的是限制犯罪分子出狱后在某段时间内,不得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那么是不是犯了罪,被判刑之后就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呢? 被判刑之后是否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在生活中,剥夺政治权利带来的后果,往往不会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带来的后果明显,但是依然是严重且隐性的。 因而,对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也是有条件的,不是犯了罪,被判了刑,就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罚规定的其他少量罪名。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犯罪,可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只要不是上述四种类型罪犯的,即使到法院被判刑,也不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而且,被判刑与被剥夺政治权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犯罪分子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主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刑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才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法律在线询问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包括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等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享受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的刑罚。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政治权利有很多种解释,但对于犯人来说最重要当然就是上诉作用,如果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上诉都没资格了,一般有剥夺政治权利几年或是终身,根据犯罪程度而定 我说说做为老百姓的理解,我刚才看了一下楼上的都是专业人士做法律的人士答的专业回答。 既是官方邀请回答。 我就说说我作为老百姓理解的一种回答。 罪犯 判刑除年外还会剥夺政治权利。剥夺后有什么影响?感觉影响不是太大。因为有政治权利的人要是判了刑。基本上叛的都不会是年限少的。出来基本上也错过了那个的当领导的最佳年龄段。加上本身做领导的都自尊心强。出来多半人也是不会去参加工作。即使有参加工作的。想做领导也是不大可能了。因为你一旦犯错。别人连说话都害怕粘住别人。恨不得都躲得远远的。谁还敢选举你呢。 至 与老百姓犯了错误,剥夺政治权利。基本上没什么影响。因为顶多也就是一个选举的权利。 选举权利就是一票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说老百姓剥夺后基本上应该是没什么影响。 但作为一个国家有影响没影响,都必须是一个法律的管制。也显示了法律的威严。 不说具体法律条款,剥夺政治权利可以视作对一个人从肉体上进行惩罚后,再从精神上给予惩罚,属于双重剥夺。无论从古代的枷锁刺配到当年的戴高帽游街示众,都是从精神上对犯法的人一次镇压。到了现代社会,文明了,讲人全了,那些粗暴侮辱性条款没了,但作为一个被教育悔过改造之人,没有一些相应的权利也是应该的,总不能让你服刑的时候还参加政治活动吧?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基本上在监狱里面都是十年以上的罪犯,都是属于重型犯,其实是一种附加的惩戒手段,但是剥夺政治权利后有什么影响了? 我当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自己的监狱服刑改造没有任何影响,只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服管服教,就拿监狱里面的减刑来说,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是一样的,我十年有期徒刑。我照样减刑三次,共减去三年多有期徒刑,提前出狱回归社会。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法院减刑的时候也会根据情况适当的缩短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但是最低不会少于三年,也就是你出狱以后,你这三年之内没有选举权也没有被选举权,三年以后你才可以恢复正常,可以参加正常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可是你本来是一个从监狱里面出来的犯人就是没剥夺政治权利,对自己的人生也是一个污点,这个污点可以说是你要背一生一世,甚至在某些事情方面还能影响到自己的子女,这情况我就不一一说明了,大家肯定比我还清楚,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又是信息社会,什么事情都是透明的。 什么事都没法发言权了吧[what][what][what][w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