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标解释,在1997年颁布的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的附件2第17条: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其实"视同缴费年限"说白了,就是职工当时没有缴费,但仍然算做缴费的一段时间。与视同缴费年限有关的群体,主要是上个世纪的国企职工,养老由企业承担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之前的时间虽然没有缴费,但被视为缴费。还有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前,个人没有缴费,但视同缴费。 这些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视同缴费这段时间,要予以计算。他们的退休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都是影响因素之一。 基础养老金每月的发放标准,是以退休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除以100后作为系数。其中,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先计算参保时每月缴费工资与缴费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即每个月的缴费指数,然后将每个月的指数相加再除以的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到平均缴费指数,最后再乘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过程中所涉及的视同缴费年限,因个人没有缴费,在计算中各地都会对具体月缴费指数直接做出规定,但标准会有所差别,一般都会等于或大于1。 个人账户养老金直接与个人账户存储额挂钩,可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个人账户没有资金积累,所以过渡性养老金是重要的补充。 对于过渡性养老金,国发【2005】38号文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各地对这一部分制订了不同的计算办法,如深圳市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享受比例又与缴费年限挂钩;浙江省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调节系数,调节系数为每年公布的固定值。 总之,从职工的角度来讲,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金水平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退休金水平。千万不要因为"视同缴费"是一个陌生的词汇而忽视它。 1992年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也就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只要有人事档案或是能出示证明自己工作工龄的证据就可以算作视同缴费。 有很多朋友问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这个说法那?现在都已经统一都已经叫实际缴费了吗? 其实这里面有很多事情那,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再退休时候按着现在的退休金计算的话退休金没有几个钱,因为领取养老金多少主要影响因素就是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看一下计算公式。 月领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如果通过这个公式计算退休金,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不公平,所以就在公式的基础上加一个过渡性养老金这么一个说法。当1992年参加工作的那一代人都退休后,过渡性养老金也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月领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过度养老金就跟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有很大的关系了。我们看一下这个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视同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一般可以估算为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对于自己的养老金有那些影响那? 主要是那个R值的确定,一般都是再1%-1.4%之间。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 1.2%; 举个例子:老王1992年之前有20年的可证明工龄年限没有超过25年,这时候计算享受比例=20*1.2%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 1%。 举一个例子:老张1992年之前有35年可证明工龄年限,这是个享受比例=30*(35-25)*1%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相信大家一定有点蒙圈,在这里我给大家再具体举例说明: 隔壁老王有20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所在地的退休上一年的职工平均月工资是5000元; 我们再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5000*20*1.2%=1200元。有哪些朋友可以享受到过渡养老金那? 因为第一次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是再1996年,1997年开始实施的。 然后再2005年时候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再1997-2005年之间退休或是再2005年实际缴纳养老金满15年的都可以有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说朋友们看到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不一样主要区别在于这。在回答下去就有点多了,今天就分享到这,如果有问题可以关注一晨妈妈,我们一起解决社保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是现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出现的名词。现企事业分为老人,中人,新人。老人指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人员,他们的退休工资由国家直拨,而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者为新人,他们都有一个养老保险帐户,该帐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缴纳与国家拨款组成,将来退休金就是这帐户的钱。而中人指2014年10月1日以后至2024年9月30日之前这10年退休人员,他们在的帐户中国家拨款也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之前的个人帐户没钱,被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那个年代还没实行缴费制度,把你的连续工龄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视同与实际缴费年限加一块算工龄。 视同交费年限,指的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年限,如你是1981年参加工作的,那么你的视同交费年限就是11年,1982年参加工作的,视同交费年限就是10年,以此类推。 视同年限的交费基数,以本单位上报的各个人员的基础工资为准。 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工作年限,在计算养老待遇时按缴费年限计入,就是视同缴费年限。以下几种情形可算作视同缴费年限:1、身份为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固定工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一般指1994年年底)在正式单位的连继工作年限;2、军龄;3、知青下乡年限! 职工在参加工作前,曾经入伍参军或居民户知青上山下乡的年限,在参加工作后,这些年限视同你的工龄且这些工龄视同已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休时这些年限纳入计算退休金的年限。也就是说,这些是缴费龄。 视同缴费工龄有三个时间节点 1、1992年 我国自1992年10月正式缴纳养老保险,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形成了实际的缴费记录。 2.1986年 我国自1986年10月起,合同制员工和固定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 3.2014年 事业编制、公务员从2014年10月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 而这三个时间节点前的所有工龄,都视为已经缴过费用的年限。 因为国家1992年才正式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所以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时能够提供个人档案,并且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如招工表等,均有视同缴费年限。人社局会根据你的档案原始记录核算退休金。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2007年1月1日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 是指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前,企业经过正式招工、录用、用工个人档案有所记载的工作经历,也叫非实际缴费工作年限(工龄)。93年国家实行个人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后,原劳动部门为企业职工做过实际缴费前的工龄审定,个人档案会留存《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以确定个人在实际缴费前的工作年限接续实际缴费工作年限。另一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是正式参军入伍的军龄,转业、复员后也是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我国是从92年开始个人缴费的,个人缴费以前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界定吋间各地不一样,有的以92年以前为视同缴费年限;有的以96年以前为视同缴费年限;有的以建立个人账户以前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界定越晚,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的全部缴费年限就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根据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办法各地不一样,有的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有的按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系数计算;有的按平均缴费指数乘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按平均缴费指数乘以社会平均工资的,平均缴费指数低的过渡性养老金最少。按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系数的,过渡性养老金最多。按社会平均工资的,最公平。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个人缴费以前的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