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什么动机,用人单位要想辞退您,必须要找到合法的理由。否则您就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不想被辞退,关键是不能让单位找到辞退您的理由。 以下几种情形,属于劳动者有过错的,是红线,绝对不能踩,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以下几种情形,虽不属于劳动者的过错,也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大体上说,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单位就辞退不了您,即使辞退了,您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回来上班。 感谢邀请。你好,本人在职场打拼多年,关于有人故意辞退你怎么办,是否怕你抢了饭碗,我认为: 首先,你肯定是一个有能力的人,甚至能力比较突出的那种人。不知道你与公司的领导关系如何,一般人来说公司对于人才是比较珍惜的,而你却被故意辞退了,无非俩种原因,一种是自身原因,一种是辞退你的人原因。 其次,从你描述的问题,用了抢饭碗这个词,说明你的能力比他强,你的存在威胁到了他的位置,可能你平时不够低调,锋芒外露,有些领导该做的事情你也做了,这在职场上是很严重的问题。你要认清楚自己的位置。 最后,能力突出是好事,被故意辞退也不是一件坏事,你可以找到更适合你的位置,现在这个职位已经满足不了的能力,过度出色的能力让同事和领导产生了妒忌,你的存在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的他的位置,所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成了牺牲品。 所以说,原因不在于你,你值得去选择更高的位置,匹配你的能力。 职场是这样的。 如果公司解除理由不符合法律要求,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如公司已解除你的合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有人故意辞退你怎么办?生怕你抢了饭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是这么看的:1、估计您这句话针对的是您的直接领导。 因为公司老总的话,应该是不怕被抢饭碗的。有这个关系的,应该就是您的直接领导,可能您觉得对于他来说,您是个威胁,所以他把您给干掉了… 不过,一般来说,一个部门的经理是需要下属的支持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的。所以,我想一般的部门经理都会欢迎比较有能力的下属,这样自己的工作完成起来会轻松许多。再者,要解聘一个人,应该部门经理自己可以参与意见,但是最终决定权还在公司,我觉得您应该反思一下在公司的表现,如果您一直都表现优秀,绩效也很好,同事关系融洽,那么正常来说,不是那么容易被干掉的。 看看是不是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员工关系方面有些处理的不太好的地方,这才让人抓住把柄了吧。2、故意辞退,本人无过错,怎么办? 如果像您所说,您本人并无过错,公司要强行辞退您,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需要支付您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这个您可以和公司合理要求,既然不希望您继续工作下去,那么给与合适补偿,咱们也可以考虑离职。 但如果公司态度强硬不与您协商,您也可以提起仲裁,那么至少《劳动合同》,工资表或者工资流水,还有工牌,有公章的证明、考勤记录等,可以表明您和公司劳动关系的材料都可以准备一下。不过如果目前公司只是口头和您说解聘,并没有办理解聘手续,所以这时候您去仲裁,我觉得还有点为时过早。解聘的话,让对方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者解除合同的证明盖公章,这样就可以去仲裁了。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感谢邀请回答,出来打工都很不容易,勤勤恳恳地工作最后还要被公司无端开除,换做是谁也难咽下这口气,有了劳动法这柄保护伞,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很好的保护,无良企业再也不能对我们进行恶意辞退,我们要学会用法律做武器来武装自己,不要再被别人欺负还忍气吞声。 这个应该不会把。企业如果真这样做了,如果企业的辞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记住是赔偿金,不是补偿金。补偿金一般适用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用人关系,必须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只要劳动者没有单方面过错,用人方无合法依据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劳动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补偿,补偿标准法规有明确规定。 没人傻到故意辞退你,但是会想着法子让你主动离职,这样就不用给你违约金了,比如把你送到偏远的分公司,或者别的部门,有些人受不了就会主动离职了 职场中难免,钢铁还是自身硬,如果是因你的能力强于他人而辞去,那你应该感到荣恒,有实力的人去哪都一样,但却不是的就要加油努力才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