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之合并合方股东股权的确定
由于股东投入资本后登记的仅是一个名义上的金额,被投资公司随时在动态运营和变化,与登记并不一致。因此,只有以整个公司的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才能真实地反映和保障参与各方的真实权利。合并各方股权比例的确定通常是建立在各方整体价值的基础上来确定。
一、统一控制下合并各方股权比例的确定
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由于仅是其原本已经控制的资产或负债在空间位置上的转移,实际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原则上不影响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基础,因此,此种模式的合并,通常都是按照合并各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作价,合并后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按照享有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加总后计算确定比例。
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各方股权比例的确定
此种模式下,由于参与合并各方的股东不同,参与合并的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等情况也不相同,所以应对参与各方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分项评估,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方股东拥有的股份比例。合并各方可以事先谈好合并后的股权比例并签订协议,约定获得额外股权比例的一方需向受损的一方支付现金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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