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少数民族问题(十六)
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公元1155年),大理寺(宋朝最高法)判处杨正修和他的弟弟杨正拱死刑,押赴刑场处斩。原来,杨正修随他父亲杨再兴来朝廷觐见皇上,把侵占汉民的田地退出来,朝廷就任命了官职。建炎(南宋高宗登位)后,杨正修与弟杨正拱率九十个峒的傜人打到武冈军,纵火杀掠民财作乱。绍兴年代之间,潭州(长沙)帅司曾招安他,但转眼又作乱了,屡次抗击官军,捉到以后就押解到大理寺,判处了斩刑。二十八年(1159年)七月,杨正修的另一个弟弟杨进京等人又请求入贡,朝廷认为路途遥远不必来不来京,嘉奖他们的归顺之心,赐予他们很多财宝。
隆兴(宋孝宗年号)初年,右正言(官名)尹穑进言:"湖南州县多和少数民族相邻,民族之间多有交往,有交换田土的现象,这就给狡猾的大户人家隐瞒少报田产的漏洞,达到少交国税的目的。内亏国赋,外滋边患。应该责成湖南安抚司表正经界,禁止老百姓不和傜族人发生土地买卖和交换,有隐瞒田产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奖励那些告发者。以前卖给傜族人的田地,就由傜人耕种,如果傜族人愿意退还的,由县里出钱买回来。"这个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乾道元年(宋孝宗年号,公元1165年),宜章少数民族首领李金打下郴州,烧坏桂阳军,州将丢下城池逃跑。这事被湖南省知道后,派衡阳常宁县的官兵去救,。也没有打败李金。世忠峒首领李昂霄,率领峒内的民兵壮汉,抵御李金,却保住了地方安宁。湖南提举常平郑丙请湖北发兵支援讨伐,才平定了李金之乱。李昂霄因立功升任承节郎,管辖衡阳常宁县各少数民族溪峒,还允许他的儿子世袭。
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湖南靖州傜人姚明教又作乱,朝廷下诏荆州、鄂州驻扎明椿带领一千人,加上地方部队合在一起打击姚明教,能立功的有厚赏。八月,下诏平溪峒开盐米市场,按居民意愿自由贸易,不加抑制。对于傜族百姓每年应缴纳的公粮,要公平收购。对于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惩罚。这年十一月,朝廷在南郊祭祖礼成,下诏边缘少数民族百姓,赦免他们以前的过错,凡是能回来安心农业生产的,一律不追究以前的过错。这是国家的绥远之意。
四年(公元1168年)二月,下诏湖南北路、四川、两广军境内有溪峒的地方,必须事先恩信绥怀,防止有事不管,防止以各种名月骚扰边民,防止贪功滋事。责成各路帅臣、监察常加考察。这个月,还下诏禁止沿边奸人乱到少数民族地区走动,侵犯少数民族人民的利益,引发新的纠纷。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追究责任。
这一年,田彦古去世,儿子田忠佐袭职,授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散骑常侍,知溪峒安化州兼监察御史、飞龙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