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职工为本增强法治观念
近日,一张深圳某科技公司面试表在网上流传。应聘者需要回答是否愿意接受无偿加班、试用期无社保等13个敏感问题,该公司回应称,只是做一个统计调查,不影响录取。随后,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回应,已责令该公司整改,禁止将该问卷继续作为面试题。
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处理在意料之中,可企业公然挑战法律红线的做法却让人有些意外。
按理说,加班要给加班费,要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时间……这些规定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施的《劳动法》中就已明确,历经二十多年的宣传实践,作为一家拥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对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不可能一无所知。然而,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企业仍然以一种公然调查的方式试探求职者底线,连点表面功夫都懒得做,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底气?
首先,企业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定是认为自身处于强势地位。
一直以来,在一段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企业和职工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双方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尤其是在当下,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招聘计划减少,求职者找工作并不容易,这一现状决定了打工人相对弱势的地位。在面对一份还过得去的工作时,确实存在部分愿意让渡自己合法权益的求职者,这也成全了企业的强势地位,可以向职工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双休变单休、不支付加班费、试用期没有社保,比如在管理制度上,沿袭等级制的内在结构,要求职工绝对服从,此次"填写面试表"就是一例。
其次,企业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另一个因素是可能违法的风险和违法的诱惑不成正比。
正如网友们看到的那样,根据相关规定,监察部门对企业只能责令整改,因为并没有付诸实施,处罚便无从谈起。即便企业确实触及法律红线,没有依法缴纳社保、支付加班费,根据相关规定,补救式的整改仍是主要手段,这与省下的社保费、加班费比起来,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若是再遇上维权意识不强,或是嫌麻烦而懒得维权的打工人,一些利益至上的企业便有了"可乘之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在召开重要会议和深入地方、基层考察时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因此,要灭了企业公然违法的气焰,必须从职工利益出发,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坚持职工为本。企业应当意识到,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强势的地位不该体现在与职工的隶属关系上,真正的强大源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利润、业绩、现金流固然重要,但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消除后顾之忧,从而最大限度激发动能,打造企业团魂才是推动发展的第一要务。
同时,不断增强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应当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如果每一家企业都能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每一位职工和执法者都能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并积极投身法治建设,那么,即便没有劳动部门的监督,公然违法的面试表也不会出现在求职者的面前。
■李轶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