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文件规定,其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第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第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 第四,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组织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另外通知明确,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 那么,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事退人员涨200元,可行吗?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结合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预计2023年养老金的调整,还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 根据2021年和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之所以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旨在体现公平、激励和照顾的原则,其中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的是基本养老金调整时的公平原则。 第二,挂钩调整主要体现的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第三,倾斜调整主要体现的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特殊照顾。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实施,旨在保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时和养老金调整时,实施办法统一。 因此,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事退人员涨200元,并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初衷,也不符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规定的调整办法相统一的原则。 另外,如果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事退人员涨200元,将会出现以下三个不利的影响: 第一,打破养老基金的稳定运行,无法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违背养老金调整公平和激励原则,影响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 第三,不符合养老待遇的核定和调整时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 首先,根据公开报道,截至202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8074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245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491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3157万人,分别比2020年末增加2058万人和395万人。 其中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2574亿元,2021年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约为2987元,2022年养老金调整整体上调比例4%,假设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按照4%上涨,那么对应2022年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约为:2987×(1+0.04)=3107元。 如果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那么对应2023年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约为:3107+500=3607元。 以上述情况作为参考,那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全年合计需要支出的金额约为:1.3亿人×3607元×12个月=56269亿元。 也就是说如果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将超过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2574亿元。 进而影响的就是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行,与此同时也将无法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其次,养老金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 旨在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而保证养老基金的收入增长。 如果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事退人员涨200元,不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相挂钩,不体现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那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将失去长缴费和多缴费的积极性,直接影响的就是养老基金的收入,最终影响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 再次,养老待遇的核定是遵循着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而养老金的调整遵循公平和激励相挂钩的原则,目的就是为了响应养老保险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机制,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还可以提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积极性,最终影响的就是养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养老金调整时,定额调整上涨金额最高的地区为西藏,西藏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规定,定额调整92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规定,二类区人员(含内地参保单位)按1.5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三类区人员按2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四类区人员按2.5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为2.21%,倾斜调整规定为,上年度达到70至79岁人员增加70元、达到80岁及以上人员增加110元。 假设某企业退休人员85岁,属于西藏四类地区,基本养老金为6000元,工龄40年,享受倾斜调整,对应可以享受上涨的金额为定额调整92元,缴费年限挂钩上涨金额为40×2.5=10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上涨金额为6000×2.21%=132.6元,倾斜调整上涨金额为110元,合计可以上涨的金额约为:92+100+132.6+110=434.6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即使企业退休人员在西藏四类地区,基本养老金6000元,工龄40年,并享受倾斜调整。2022年养老金调整时,上涨的金额仅仅只有434.6元,上涨金额也无法达到500元。 因此,2023年养老金调整,企退人员涨500元,事退人员涨200元,明显不切实际,也不符合养老金调整时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 总而言之,不管是养老待遇的核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并轨,或者是养老金调整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的统一,目的就是维护和保证退休人员享受待遇的公平原则和体现激励原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