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句话叫做"听其言,观其行。" 我认为"观其行"具有核心意义。 一个人嘴上说得如何的好,那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只有他的行为,才能够体现出他的真实意思。 同样的道理,一个规定制定的如何的好也是没有用的。不管你的词汇是如何的华丽,装裱的如何精美,,都是没有用的。只有你的真实行动才能表明这些规定是不是真正的意思表示。 这个世上的两面人,很多。我们民间有句话叫做"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其实这样的人还真不少。这就是说人话,不干人事。 这个世界上非常复杂,并不是每个人均是讲诚信的。有很多人他们会出尔反尔的。 我们做律师的就是要与社会上不同的人打交道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年轻的律师缺少足够的社会经验,有的人一说要委托你办理案件,你就信以为真了。客户不给你交费,一切的说教均不可当真。听话要有分寸,讲话也要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