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点赞关注头条号"杰瑞哥侃历史",让杰瑞哥带您重温过去的峥嵘岁月!患难夫妻 1950年的春节,山东省肥城县一片张灯结彩,庆祝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新春佳节。 对当地女乡干部丁华来讲,这天是个双喜临门的日子。除了新春佳节的热闹之外,已经大半年没有音讯的丈夫李民也给她来信了。 丈夫在信上是这样写的: "吾妻:我们已经到达目的地贵州省绥阳县。告诉你一个喜讯,上级已经任命我为绥阳县县长兼法院院长,一旦社会安定,就接你母女过幸福生活。李民。" 这封信让丁华十分高兴,想着丈夫自从淮海战役结束后就没回家看过,因为工作原因,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但为了丈夫的革命事业,丁华一直在老家独立照顾女儿,一向是任劳任怨。现在丈夫当了贵州绥阳的县长,有了稳定的工作单位。在经历了十几年兵荒马乱、颠沛流离的生活后,丁华对新的生活终于有了盼头。 淮海战役中英勇的解放军战士 丁华是17岁的时候认识李民的。 三大战役之前,山东是较早的解放区,共产党在那里设置了很多学堂、中学,还开办了妇女教育,不少农村妇女在这里学习认字,摆脱了文盲的身份成为新时代女性,丁华就是其中的一位。 丁华在山东学习之后,就立刻出来参加革命工作,她跟很多村民一样加入到了支援前线的工作中。那时的丁华年轻漂亮,不到20岁的姑娘出落得十分水灵,工作上的表现也越来越积极,不久后就被上级派到进步青年工作训练班学习。 而李民正是工作训练班的一名指导员,算得上是老党员了。 李民对丁华一见钟情,很快就对其展开了追求,大献殷勤也是绝对少不了的。 丁华一开始是不同意嫁给李民的,因为李民这人油腔滑调,一看就不太靠谱,而且年龄比自己大了整整7岁。 这其实很正常,哪有男人刚追女人时,女人就答应的?如果李民能对丁华诚心相待,还是可以抱得美人归的。不过李民却采用了比较出格的追求方式,居然以自己的干部身份对丁华进行各种利诱,比如作出"接受我的追求,我就做你的入党介绍人"、"我是个党内干部,嫁给我不会亏待你"等承诺。 除此之外,李民为了迎娶丁华还采用了"迂回战略",跑到人家家里对其父母做起了思想工作。 战争年代的妇女识字班 常言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青年男女之间的追求爱慕十分正常,但用自己的职务对其全家施压让人家就范,这就有了威逼的意思,这根本不是一个平行端正的人会做出的事情。 丁华和她的父母本应从这里就能看出李民的人品其实是有问题的,只要拒绝他就好了,如果李民继续穷追不舍、威逼利诱,他们便可以向上级反映。 不过,丁华毕竟是女人,还是经受不起李民一轮又一轮的追求攻势,最终答应了他。 这段婚姻,从这时候开始就有了隐患。 婚后的俩人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还生下了一个女儿。李民一心扑在了革命工作上,丁华则当上了乡干部,专门负责相夫教女,那时的俩人就是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和那时很多的革命伴侣一样,全国战局紧张的时候,李民和丁华过上了两地分居的生活,但一直都在保持书信来往。 1949年初淮海战役结束之后,全国解放在即,从事支前工作的李民给丁华写了一封信,称战事结束后自己很快便可以回家团聚。但不久之后新命令到了,李民要跟随部队解放大西南,于是他又写信告诉妻子:等解放云贵川之后,一定回家跟你和女儿团聚。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丁华一个女人拉扯孩子本就相当不容易,再加上对丈夫大半年的思念,这都让丁华越发觉得度日如年。 战争年代的支前百姓 但这种心情在1950年春节便戛然而止,因为李民又来信了,告诉妻子自己当了县长兼法院院长,等安顿好了就把她们娘儿俩接过去团圆。 一年多的相思之苦终于熬出头了,而且将来还能过上安稳的生活,喜极而泣的丁华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 但丁华很快就会遭受到人生中最大的打击。晴天霹雳 丁华接到李民的第三封信后,便再也没有了丈夫的音讯。 她刚落下没多久的心又悬了起来。丈夫李民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都已经1952年来,丈夫两年间居然没来过一封信! 建国都快三年了,丈夫为什么还没有给自己来信?还没有把自己接到贵州?难不成他在战场上牺牲了?不会呀......现在仗都打完了,丈夫也当了县长,这个级别的干部应该没有上前线的机会......奇怪,那为什么丈夫不来信呢? 各种担忧开始在丁华脑海里挥之不去。 战争年代从事生产的妇女 那时的云贵两省环境险峻,民生复杂,许多国军残部和悍匪恶霸都盘踞在深山老林里,担心丈夫安危的丁华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收拾好行囊,带着女儿,踏上了从山东到贵州的旅途,效仿古代某些贞洁烈女来个"千里寻夫"。 丁华顺利到了丈夫任职的贵州绥阳县,多方打听得知,她那以为遭遇到不测的丈夫不仅没死,小日子反倒还过得相当滋润,李民也确实如同信中所说当上了县长。 但丁华也得到了一个令她感觉五雷轰顶的消息:丈夫李民居然和一位非常漂亮的女教师结婚已有1年多了,而且人家女方家庭都以为李民和自己离婚了!据说他手里还有一张离婚协议书! 而这一切,这两年来丁华竟浑然不知,完全被蒙在鼓里!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想想自己这几年来为了支持丈夫的革命事业,毅然决然地撑起了全部的家务事,多少天的含辛茹苦,多少次地以泪洗面,就等着丈夫在革命胜利之后接她们娘俩过好日子。 结果丈夫居然做了"陈世美"!居然连孩子都不要了,把她们娘俩扔在老家整整两年不闻不问,这要不是自己亲自来贵州,他还打算蒙自己一辈子! 而这一切,就为了娶一个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女人。 50年代漂亮的城市女孩 丁华的天塌了,一度陷入昏厥,她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伤心,她反复骂自己怎么会这么傻,顿觉自己的人生失去了意义,大脑一片空白。早知道,当初说什么也要带着孩子随时跟在丈夫身边,哪怕苦点累点,也不至于现在受这么大的委屈! 那么问题来了。 离婚是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而且在夫妻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个年代不会允许离婚,尤其是领导干部。但为什么李民可以单方面离婚?那张离婚协议书是怎么回事? 还有,李民身边的同事应该都知道他是有家室的,离婚在那个年代是大事,更何况是抛妻弃子,那个女教师的父母为什么会把女儿交给这样的男人? 这一切,还要从中国颁布第一部《婚姻法》开始说起。 1950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实施。《婚姻法》中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享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权利。当时甚至还规定,过去受到封建包办婚姻压迫的公民,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再与他人组建新家庭。 一时间,神州大地刮起了一股婚姻新风尚,许多受到封建包办婚姻迫害的女性纷纷选择了离婚,一夫一妻制正式成为中国新时代的家庭关系。 五十年代的结婚典礼 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就偏有那投机钻营之人,借着《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一项为幌子,打起了抛弃糟糠之妻、迎娶漂亮女人的歪主意。特别是有些干部在城里做了官,便看不上农村老家的媳妇,以"婚姻自由"为名抛妻弃子,做起了当代"陈世美"。 李民就是其中的一位。 李民刚到绥阳县就任县长时,对待工作还是十分上心的,空闲时间还知道给远在山东的丁华写信,算的上是一个兼顾事业和爱情的好男人。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民就被城里的优越生活冲昏了头脑,开始对工作消极倦怠,直至敷衍了事,享受着一县之长的权力甜头,身处权力中心的感觉让他渐渐迷失自我。原本那个对工作兢兢业业的李民,居然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地方"土皇帝"。 同时,那些有气质、有品位、有涵养的新社会城市女性,也在深深吸引着李民的目光。久而久之,他便把持不住自己,想想山东老家那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妻子丁华,越来越觉得她配不上自己这个"县太爷"。 那时的李民兴许还感叹过:"早知如此,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早结婚呢?" 战争年代从事劳动的农村妇女 就在这个时候,李民看上了一位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女教师,才19岁,整个人出落得亭亭玉立,肤白貌美,把李民迷得神魂颠倒,整日为其茶饭不思。此时又恰逢《婚姻法》出台,李民便寻思着钻"婚姻自由"的空子,决定和老家的糟糠之妻丁华离婚,迎娶这位有气质的美娇娘。 为了把这漂亮姑娘追到手,李民故技重施,就像他几年前追求丁华那样,又玩起了威逼利诱那一套。他先是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把那姑娘调到县政府当秘书每天嘘寒问暖,然后又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反复游说姑娘的家人。 女孩和她的家人根本经不起李民的软磨硬泡,再加上人家又是县长,他们也惹不起,只得乖乖就范。在这期间,李民只字不提他在老家还有老婆孩子,女孩也根本不知道李民是一个有妇之夫。 达到目的的李民距离生米煮成熟饭只差一步,他需要一张和丁华的离婚协议书,这样才能和那姑娘正式成婚。 这一切就很好理解了,作为绥阳"土皇帝"的李民,利用他县长大人的职权伪造一张离婚协议书,那还不是易如反掌? 五十年代的离婚证书 从李民和那姑娘结婚之日起,还在老家苦苦等待的丁华便再没有收到他的一封来信,也许在那个时候,她还在想象着未来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 不过,美好的愿望在顷刻间轰然倒塌。拦车告状 丈夫做了"陈世美",丁华如果就这样回山东,老家人的唾沫星子估计得把她们娘俩淹没。可她们在绥阳举目无亲,只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有一次,丁华在大街上无意中看见了李民和他的新婚妻子,两人手挽着手好不亲密。那一刻,丁华脆弱的心再次受到了打击,情绪崩溃之下,她决定亲自上门找李民讨说法。 让丁华没有想到的是,丈夫李民不但不认自己,甚至连见都不见,因为这个负心汉知道决不能让现任妻子知道丁华母女的存在,否则传出去自己地位不保。更令丁华倍感寒心的是,李民居然还命令警察以精神病为由将母女二人赶出县城。 看来这个"陈世美",李民是当定了。 不过,那警察在得知实情后,也觉得县长李民做得太过分,于是偷偷地把母女二人放了。 电视剧中包拯和陈世美(右)的形象 丁华谢过好心的警察,之后便欲哭无泪。这就是当初信誓旦旦要带她过好日子的男人?这还是自己当初经不住爱情攻势要嫁的男人吗?当初的海誓山盟,当初承诺我要一起过好日子,当初的革命情谊......在这一刻难道统统荡然无存?李民为什么这么狠心?难道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当了县长,就要把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亲生骨肉一脚踢开? 丁华越想越崩溃。 其实当初在山东,李民使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追求丁华,丁华就应该拒绝他,不管怎么说上面还有组织为她做主,根本不用怕李民事后给她穿小鞋。但丁华当时欠缺考虑就答应下来了,因为那时的李民还算是个踏实上进的良好青年。 但丁华没有考虑到的是,如果一个男人在追求女人未果时,不惜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让对方就范,这样的人在品行上多多少少是有问题的。他们要是遇上自己的喜欢的人或东西,就算违背做人原则都要得到。在穷苦的时候,这类人或许表面上是个有抱负的青年,可有朝一日变得有权有势,他们做事就会不顾底线。 李民几年前既然能用威逼利诱的方式娶到丁华,那么等将来遇到更好的女人,他也一定会用同样的方式让人家"束手就擒"。——这一点是丁华没有考虑到的。 五十年代的重庆 万念俱灰的丁华伤透了心,但自己也算是个乡干部,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流眼泪。于是,痛定思痛的她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向上级告状,要让那个没良心的男人、那个妥妥的"当代陈世美"得到应有的惩罚!她这些年受的委屈也要让那个男人亲手偿还! 李民这个县长是贵州绥阳的"土皇帝",又是法院院长,当然不能在这里告他,丁华决定去中共西南局所在的重庆状告绥阳县长李民! 丁华虽说是个弱女子,但怎么说也是从革命年代过来的,她直接写好诉状,便不辞辛劳地带着女儿从绥阳赶到了重庆。 眼看日暮降临,母女二人又饥又渴地在重庆街头晃荡,周围的人也都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正在状告无门之时,突然看见一辆吉普车从远处驶来。丁华知道,坐这种车的人肯定是高级干部,内心激动的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牵着女儿的手就拦住了吉普车,并情绪失控地冲到吉普车前,卖力地拍打车窗。 这时,一个身材矮小的干部从车里走了出来,丁华一看见他就仿佛看见了救星。她"扑通"一声跪下,求那人给自己做主。周围的群众十分好奇,也都围了上来。 要说丁华的运气也真是好,这个小个子干部正是时任西南局书记的邓小平。 邓小平主持会议 全国解放头几年,很多高级干部和将领都被分配到地方主持工作。而当时主持西南地区工作的正是邓小平,他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坐车回家时,恰好碰上了丁华母女。 邓小平扶起跪在自己面前的母女,又将他们带到了机关接待室,一脸关切地询问她们发生了什么事。如有冤情,可以毫不保留地倾诉。 丁华看着一脸慈祥的邓小平,情绪再一次崩溃,直接嚎啕大哭了起来,边哭边从怀中掏出早已写好的诉状交给邓小平,状子足足有7页共1万字之多! 邓小平翻看着那几乎是浸满血和泪的状纸,脸色越来越铁青,看到最后甚至震怒地拍案而起:"真是胆大包天,必须严惩绥阳县长!" 怒发冲冠的邓小平向丁华保证,一定会为其讨还公道。他想着,既然他李民做了陈世美,那自己就不妨做一回包青天。邓公怒审当代"陈世美" 邓小平接到丁华的状纸后,内心激起了不小的波澜。他怎能不清楚,何止一个李民,有些干部在革命胜利后手里有了权势,就开始经不起城市里"花花世界"的诱惑,开始滥用职权,开始生活腐化,开始看自己的糟糠之妻不顺眼,天天想着换老婆。 邓小平和陈云(左)在会议上 而《婚姻法》公布的"婚姻自由"这一项,本来是为了帮助人们脱离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的,但却让少数的害群之马找到了机会,纷纷做起了"陈世美",由此还诞生了一个新的名词——改组婚姻。 说白了,就是钻《婚姻法》的空子和原配妻子"合法离婚",再给自己找个如花似玉、知书达理的新老婆。 男女之间的感情生活本是私人问题,夫妻之间的悲欢离合也纯属正常,毕竟感情二字不是几句话就能讲明白的。但少数人和自己妻子既没有感情上的问题,又没有家庭里的矛盾,只是建国后身居高位,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身边的吃穿用度都换了,想着老婆也该"换换"了。 据说,当时西南地区一个市的9名市委委员,就有多达7名委员向上级提出了离婚报告。毫无疑问,他们和妻子根本没有感情问题,就是单纯地想"换老婆"。 就比如李民和丁华,两人结为伉俪之后,从战争年代一路走来,一直都是相濡以沫,患难与共。现在革命胜利了,李民反倒要把糟糠之妻一脚踢开,真是岂有此理! 这种行为,和古代那些刻薄寡恩的负心汉有什么区别?共产党的队伍里决不能有这种人存在! 邓小平在视察工作 这些在革命队伍里的少数害群之马,他们完全忘记了党这么多年对他们的培养!毛主席早就说过:"我们不能学李自成。"但有那么些的干部,这话一进城就全忘了。 邓小平为此深深担忧,因为这就是贪污腐败的苗头,这就是国民党没有坐稳江山的原因。过去国民政府上奢下贪,对百姓横征暴敛,从而耗尽民财使社会一片黑暗,百姓也是天怒人怨。 殊不知,国民党在离开大陆前就曾撂下狠话,称共产党的干部肯定会被权力的甜头腐蚀,他们进城后绝对是"红进黑出"。 其实,在丁华递上这份上万字的状子之前,邓小平就想好好整顿一下"改组婚姻"这种不良风气。既然一个现成的"陈世美"被他赶上了,那就抓李民一个典型好了! 这次邓小平十分坚决,共产党决不能走国民党的老路!这个李民的案子,他要亲自审理以杀鸡儆猴,让那些想要挖空心思走上腐败之路的干部明白,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新中国也不是以前的旧中国,这种干部腐化思想必须扼杀在摇篮里! 而且,自从《婚姻法》推行之后,一夫一妻制和自由恋爱对那时很多人来讲都不太容易接受。毕竟,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图解本 所以邓小平亲自审理此案,为的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全国人民看到共产党整治这股歪风邪气的决心。 很快,邓公一声令下,绥阳县长李民就被押送到了重庆受审。 1953年1月2日,李民案件在重庆铁路局大礼堂举行公开审判,参加案件旁听的有2000多名干部。邓小平之所以安排他们旁听,就是要借李民这个反面典型给所有想要"改组婚姻"的干部们敲响警钟。 为此,《新华日报》还开设了"坚决贯彻执行婚姻法"的专栏,对李民这个案件做了详细报导。 最后,李民对自己犯下"重婚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依法判处李民有期徒刑五年。 有了李民的前车之鉴,少数干部们一时兴起的"婚姻改组"不良风气终于收敛了许多,干部们的腐化也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而"邓青天"怒审"当代陈世美"的故事,在当地也传为了一段佳话,也让所有干部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毛主席的一句名言——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