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心里话,商品房本身就具商品性质,在经济市场,赚也好,亏也罢,都是自由买卖的法定方式。本人是干了二十多年的房地产投资者,本人认定市场经济的东西,随行就市,由经济市场价格自由定义为妥。 1,市场有风险,俺买的股票跌了,能不能讨说法? 2,有关部门出台指导价,然后又降低了指导价,咱可以以这个理由寻求帮助吗? 3,要是指导价导致估值低了,变负资产了,银行可以给的贷款少了,会强行拍卖收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