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 辱,莫大于不知耻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知羞耻,会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放纵本能。但在某情感调解节目上,人们却看到了无耻的一幕。 一个在婚姻里数度出轨的丈夫口口声声叫嚣着:"我不爱她,就是搭伙过日子,我追求真爱有什么错?"追求真爱当然没有错,错的是他把快乐建立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践踏了婚姻的神圣和道德的底线。 面对这样的男人,他的妻子又会做出什么选择,他们的婚姻将何去何从呢? 他们的纠纷还要从新婚蜜月旅行开始说起。叶女士和王先生是通过叶女士的姐姐牵线搭桥认识的,叶女士到了被频繁催婚的年纪,不想总是听家人唠叨,就和王先生相亲了。 两人见面后聊得来,王先生个人能力和经济条件都符合叶女士的要求,叶女士有意深入发展,好好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但王先生似乎有些迫不及待,竟然提出了先结婚后恋爱的念头。 叶女士被他哄得晕晕乎乎,在他的一度催促下,就答应了,两人领了证,还没办婚礼,王先生就提出假期难得,先去蜜月旅行。两人工作都繁忙,这么安排好像也说得过去。 可是她没想到蜜月旅行不是他们俩的二人世界,而是和另一对夫妻的自驾游。对此王先生的解释是"人多热闹"。这个理由实在难以说服叶女士,只是出发在即,良好的涵养没有让她当场翻脸。 直到旅行途中的一个深夜,她才知道王先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天凌晨,他借口轮流开车,让他朋友先开几个小时,但他没有坐在副驾驶,而是选择坐在后排。 当时叶女士就觉得不妥,毕竟后排还有另一个女士,而且王先生的目光总是似有若无地瞟过来,她心中不爽,意识到王先生不像他之前表现得那么深情和稳重,她怕王先生朋友的妻子尴尬,一直陪她聊天。 只是夜深露重,她也熬不住,就有点昏昏入睡。也许是一直心存警惕,她只是微微眯眼,没有完全睡着,所以很快就察觉出了异常,她发现王先生的手竟然搭在了他朋友妻子的背上,两人还流露出暧昧神情。 这下叶女士可算是明白了,王先生朋友的妻子压根不需要她保护,两人就是狼狈为奸,既然郎有情,妾有意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把自己拖入这个泥潭中呢? 她不好在大晚上发作,后来隐晦地暗示了王先生朋友几句,可惜对方没听懂。回去后,她其实想立马就离婚,可是刚刚结婚就离婚,家里人会怎么想,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孩子是最触动女人母性的,身上有了软肋,对着孩子的父亲她穿不起冷硬的盔甲,她还抱有希望,以为王先生看在孩子的份上,会升起一份对家庭的责任心。 她还不明白和出轨的人谈道德和责任,不亚于对牛弹琴,一个人如果有基本的廉耻之心,就会明是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显然王先生是没有这种觉悟的。 在她摊牌以后,王先生丝毫没有为自己背叛家庭而感到羞愧,反而更加明目张胆,经常夜不归宿,叶女士若是管着他,他就大发雷霆,甚至还动手。 叶女士在这段婚姻里遍体鳞伤,心理受创,情绪不稳定,不小心流产了。孩子的突然离去带走了叶女士对婚姻的希望,痛定思痛后,她提出了离婚,没想到王先生居然还不答应。 他的不答应并不是上演浪子回头,追妻火葬场的戏码,而是怕没有"已婚"这个身份的掩护,他和"前女友"的私情会被发现。 他从始至终就没有考虑过叶女士的感受,也许在他的世界观里,叶女士只是他追寻真爱路上的一块垫脚石。 就连上节目调解,也是他自己去找的记者,压根没询问叶女士的意见。叶女士本只想安静低调地把婚离了,从此远离祸害。 不过节目上王先生的"真爱言论"彻底将她激怒,真爱不是背德的借口,爱情可以至高无上,可以没有边界,但活在社会中的人,是要有道德感和羞耻心的,如此以来不仅她看清了王先生绅士背后隐藏的污垢,全国观众也看清了。 节目过后,叶女士毅然决然提起了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往来,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他在节目上理直气壮承认外遇,也是出轨的有力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叶女士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于叶女士而言,离婚并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苦海,正如那句歌词所唱的:"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