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中最能打的部队,大家最先想到的,一定是林彪指挥的四野和粟裕指挥的三野。 这两支部队的战斗力都十分强悍,但作战风格却迥然不同。 粟裕胆大善谋,喜欢剑走偏锋,往往能以最不可思议的战法给敌人致命一击,因此解放军中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三野善打神仙仗。" 反观林彪,却是一位极为稳重的指挥官,每次作战之前他都要对战斗的每一个步骤反复进行推演,直到确定此役至少有八成胜算,才会发动进攻,否则宁愿不打。 他的这种性格固然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部队伤亡,但两军对垒,战胜之机往往稍纵即逝,如果总是瞻前顾后不敢冒险,恐怕就会错失良机。 1948年初,东北绝大多数城市已经处于解放军的控制之下,国民党军队只能困守长春、沈阳、锦州三座城市,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东北国民党大势已去,就连美国人都开始劝说蒋介石将军队撤出东北以保存实力。 奈何蒋介石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美方建议,在同年3月8日公开表示:国军绝不放弃东北,拼死也要守住三大城市。 事实上,蒋介石命令部队死守除了心有不甘、不愿就这样将东北拱手于人之外,未尝没有利用盘踞在东北的50万大军,将被其视为劲敌的东北野战军死死拖在东北的想法。 想法虽好,但未免过于一厢情愿,殊不知早在一个月之前,党中央毛主席就已经开始部署整个东北的作战计划。 1948年2月7日,东北野战军总司令林彪接到了毛泽东同志的电报。 内容大致是希望东野尽快南下作战,切断国民党军队的撤退路线,关门打狗全歼东北之敌军。 读完电报,林彪陷入了沉默,坦白说,对于毛主席说的将国民党部队全歼于东北,他是同意的,但南下作战他却觉得过于冒险了一些,放下电报,林总立刻命人找来了东野副总司令罗荣桓,参谋长刘亚楼。 经过讨论,在想办法吃掉东北国民党守军的问题上三人意见一致,但具体的作战方法还要进一步探讨,说到作战,当然是有着"军神"之称的林彪最有发言权 。 只见林总看着作战地图沉思了良久,缓缓站起身说道:"依我看,咱们就先打长春,这样一来老蒋必会派兵来援,我们再借机将援军吃掉!等打下长春后步步为营,由北向南各个击破,这样就不会腹背受敌。" 对于林彪的作战计划,罗荣桓和刘亚楼都表示同意。 随后林彪立刻致电毛主席,表示同意将敌军堵留东北各个歼灭,并在两个月后向党中央提交了攻打长春的详细作战计划。 事实上,看到林彪的作战计划后毛主席并不是非常满意,在他的构想里,攻打锦州彻底将国民党军队堵在关外才是最优之选,不过考虑到林彪毕竟身在东北,应该比自己更清楚东北的形势,于是决定相信他的判断。 在给林彪的回电中,毛主席写到: "同意你们先打长春,但你们对南下作战设想的种种困难有些是不一定有的,有些是你们打开长春南下作战时会遇到,特别是在长春不能攻克时会遇到,因此,你们自己,特别在干部中,只应当说在目前情况下先打长春比较有利。" 从这封电报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毛主席始终认为,东北野战军南下进攻锦州是可行的,而且对东北的战局更为有利。 平心而论,在这个时期林彪认为打长春更为有利并没有错,此时的东北野战军从兵力和装备上看,并不占绝对优势。 如果冒然南下作战,即便拿下了锦州,也很有可能在国民党关内援军和长春、沈阳守军的夹击下付出惨重代价。 这种结果自然是一向求稳的林彪不愿意看到的,毛主席关门打狗的策略固然更有利于全歼敌军,但同时也是相当冒险的一步棋,只能说林彪和毛主席的作战计划各有利弊。 1948年5月,东北野战军已在长春附近集结完毕,林彪等指战员正在紧锣密鼓地排兵布阵,为进攻长春做好准备,此时前方侦查员突然传回消息,在长春郊区发现了国民党部队的踪迹。 原来长春被林彪所部围困数日,城中粮食已严重不足,无奈之下国民党只得派出部队到郊区搜集粮食。(实际情况是国民党高层依旧锦衣玉食,底层士兵食不果腹。) 林彪认为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长春城坚炮利易守难攻,强行攻城必然损失惨重,如果能抓住这个机会,吃掉这股部队顺势攻入长春,这场战役将轻松很多。 于是一场意料之外的战斗发生了,可惜的是国民党军队被东野消灭了两个团后迅速撤入长春,从此当起了缩头乌龟,接下来战斗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林彪不愿意冒险攻城,长春守军依托防御工事死守不出。 其实就算暂时不能拿下长春也无所谓,林彪本来就是想通过进攻长春将国民党军队拖在东北,顺便消灭前来支援的部队,打的就是围点打援的注意。 可让他感到郁闷的是,在沈阳驻防的卫立煌和他手下的30万大军,根本就没有一点儿支援长春的意思,那么继续围困长春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面对这个进退维谷的局面,林彪终于决定接受毛主席之前的建议,率兵南下攻打锦州。 当毛主席收到东野指挥部发来的电报时,终于满意地说道:"这个林彪终于同意南下了。" 1948年9月底,锦州外围的敌军已经被我军清扫干净,林彪等指战员也已经坐上了南下的列车,彼时的林彪,对于拿下锦州还是信心十足的,并且多次向军委发电报表示自己必将攻克锦州的决心。 在他的预想中,一旦锦州开打,沈阳的卫立煌必不会坐视不理,据林彪估算,卫立煌最多能派出两个师的兵力前来支援,因此他提前安排了六个纵队的兵力阻挡来自沈阳的援军。 不过林彪觉得单单只是派兵阻援并不稳妥,万一自己判断失误,卫立煌破釜沉舟,派大军驰援锦州,这场仗可就难打了,所以在阻援的同时,林彪还安排了其他部队袭扰长春,使卫立煌无暇南顾。 除此之外,北平的傅作义部也不得不防,虽然林彪也安排了部分兵力阻挡关内之敌,但仍然觉得不够稳妥,于是他向军委提出建议,希望华北野战军同时向唐山一带发动攻击,以钳制傅作义兵团。 不过这个建议并没有获得军委的同意,恰巧此时老蒋空降北平,傅作义被逼无奈,抽调11万大军驰援锦州,在沈阳附近的廖耀湘,也在老蒋的严令下率部向锦州方向赶来。 得知这一情况,林彪长叹一声说道:"本来备好了一桌韭菜,现在来了两个客人,这顿饭可怎么吃!" 林彪之所以为难,是因为同样的情况在当初四平保卫战时他就遇到过,结果部队损失惨重,四平也丢了。 可以说四平保卫战是林彪一生的阴影,此时面对相似的情况,难免心下忐忑,犹豫再三,林彪给军委、毛主席发了一封电报,这封电报也就是后来饱受诟病的所谓"动摇电报"。 电报的内容大体是: "锦州易守难攻,想要夺取需要时间,但现在国民党东西两大兵团同时向锦州赶来,以我军现有之兵力应付起来殊为不易。然长春守军不足十万,且士气不足,此时回攻长春定能毕其功于一役。" 关于这封电报,有一种说法是林彪事前并未与罗、林二人商议,是出于胆小畏战私自发出的,且后来之所以在此下定决心进攻锦州,也是罗荣桓和林亚楼二人极力劝说的结果。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要说林彪产生了畏战情绪,显然让人不敢苟同,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东野总司令,考虑攻打锦州会对部队造成多大的伤亡,发动进攻是否值得,本就无可厚非。 锦州本就有重兵驻守,再加上强势来援的两大军团,此战的凶险程度可见一斑。 按照林彪的计划,回攻长春也确实更有把握,也能减少部队的伤亡。 只不过,林彪看到的只是东野一支部队的得失,而毛主席则是从整个中国的解放战争大局出发 ,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同,将东北的国民党军队全歼于此,对全国战争大局而言至关重要。 打下锦州这座大型城市,对提高整个解放军的士气也很关键,毕竟在此之前,解放军占领的都是一些小型城市,一旦拿下锦州,无疑向世人证明了解放军拥有攻占大型城市之实力。 而事实上,在发出这封电报不久后,林彪就想到了这些,也曾命人追回电报,只可惜此时电报已经发到了军委,追悔莫及的林彪也只能再次发出电报,表明自己攻打锦州的决心。 收到第一封电报的毛主席非常气愤,在回电中对林彪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林彪只能再次回电说明缘由,并向军委立下了一定拿下锦州的军令状。 10月9日,锦州攻坚战正式打响,林彪命令部队以最快速度扫清敌军外围据点,到时锦州将成为一座孤城,攻下此城也就容易得多。 与此同时,国民党西路援军也到达了塔山附近,而负责驻守在此地阻挡敌方援军的,正是程子华指挥的四纵。 此地地形简单,无险可守,我军只能以血肉之躯筑起防线阻击来援之敌。 林彪给程子华下达的命令是:"塔山必须守住,拿不下锦州军委要我的脑袋,塔山丢了我枪毙你。" 为了解锦州之危,蒋介石也给部队下了死命令,拿不下塔山提头来见,敌我双方都是拼死一战,塔山战况之惨烈可想而知。 最终我东野四纵三十四团,以血肉之堡垒硬生生将来援之敌拖在塔山六个昼夜,使敌军不得前进一步,给我军攻占锦州创造了条件,四纵第三十四团也因此战被授予了塔山英雄团的称号。 相比于西路援军,来自沈阳方向的廖耀湘部就有意思的多了,许是被老蒋逼迫出兵心里不痛快,廖耀湘的部队前进的非常缓慢。 但凡遇到我军袭扰,廖耀湘就会命令部队停止前进,四处侦察敌情,直到确定附近没有解放军的大部队,才会再次前进。 最开始,廖耀湘是想进攻彰武以切断我军补给线,这样一来,攻打锦州的解放军也就不得不撤兵,只可惜林彪终究是棋高一着,在攻打锦州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点,早就将之前的补给线废弃了,结果廖耀湘白白浪费了时间和兵力 。 等到廖耀湘决定全力奔赴锦州之时,却传来了锦州已破的消息,此时东北的国民党军队已经成了瓮中之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无尽恐惧中被解放军各个击破。 消息传到军委,毛主席非常高兴,立刻起草电文对林彪等人进行了表扬,经此一役,东北国军大势已去,彻底奠定了辽沈战役大获全胜之基。 正如军事专家所言,辽沈战役如果按照林彪的计划去打,当然也会胜利,只不过耗费的时间可能会延长数倍,取得的战果恐怕也不会如此之大。 辽沈战役的胜利,对全国解放战争的进程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原计划五年时间结束的解放战争,由于此次战役的巨大战果,生生提前了两年。 当然,这并不是说林彪在进攻锦州之前出现左右摇摆的心态就是错的,毕竟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根据不同情况调整战略,本就是一名指战员的本职工作。 在解放战争中,前线指挥跟军委意见相左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只不过是因为大家所处位置不同,战略目光不同所致,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林彪的历史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