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人员在异地购房,户口和养老金及医保能一起转过去吗?
已经退休的人员,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无论你户口转移到哪里,和养老保险没有关系,仍然在原参保地领取退休养老金,调整养老金也是按照原参保地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发放养老金都是把钱打到银行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上,随便在任何一个银行点都可以支取,不受影响。
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再有医疗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安置申请,经审核批准备案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二、三线城市购买住房,按照现行的落户政策,是可以将户籍迁移至购买住房地的。
按照目前的社保政策,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是不能转移的。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居住地城市医院可以就医了。
户口可以购房落户政策或投靠子女形式进行落户。但是养老金和医保是不能转过去了,要仍然在退休地发放。
现在是购房也好,投靠子女也罢,符合迁入政策的对于户口没问题。但目前养老金和医保都是参保地给你发退休待遇,你怎么转?!而且养老金是从社保卡发放,你在全国的省区(台湾省除外)都可以领钱消费,所以迁入地不会去管你的养老金,而职工医保中对于异地长住或异地安置(就是户口迁移)的早几年就可以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异地门诊也在逐步开通,所以你如何迁移户口都不会影响到你的养老金和医保,如果以为你迁入经济发达地区,其养老金也会随之提高,那是白日做梦!对于居民医保的老人,没有退休待遇,所以只能是在迁入地参加居民医保才有待遇。
60岁以上人员到异地购房,部分的二三线城市户口迁移是没有问题,但养老金及医保是不可转过去的。养老金和医保是在你原所在地缴,退休后同样在所缴地发放,不可随到异地购房而转;发放是有当地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按时发到你个人养老金帐户
和医保卡上。
老人异地购房应该是可以的,户口应该是可以迁移的。但是,养老金与医保却不能转过去。异地购房与户口迁移,因为独生子女相关政策随子女生一起生活,可以在当地购房迁移户口。而养老金和医保各地政策不尽相同,老人只能享受当地的养老金,医保。
异地购房是个人行为、户口、养老金、医保的确立等等是社会各部门的"公务行为";涉及公务的必须自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有关程序和当地当时政策办理、自已不申请永远无人过问、不符合两地当时各项政策的、申请了也无用、不可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