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开始,启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养老保险基数申报、缴费政策、欠费处理、终止退费、关系转移、社保补缴等方面的政策均有相应的调整,其中最大的调整就是养老保险补缴方面。谁受益谁吃亏从政策的调整就可以看出。 以前养老保险欠费,按照办理补缴时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单位历年缴费比例进行补缴核定,不征收滞纳金和个人帐户利息。"省集中"系统上线后,逾期未缴的,该月核定信息作废,需重新申报。如跨月的,视为欠费补缴,虽然缴费基数为对应时段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补缴职工的实际工资确定,但是补缴金额自缴费所属期次月起按日征收万分之五滞纳金,滞纳金按补缴费额(含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1倍封顶,全部并入统筹基金。 从以上的政策调整可以看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只有按时申报和缴费,就不会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作为统筹基金,是不计入个人账户的),就能受益;反之,不按时申报和缴费,就需要缴纳滞纳金,就会利益受损。 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才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