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苦老赖久矣,你希望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出台哪些新规定?
所有强制执行由公安立案查处,费用由老赖承担,查实故意转移财产入刑并加倍处罚!相信事半功倍,最少减少老赖70--80%以上!
老赖不入刑,何来幸福感!到处都是老赖横行,人人当老赖,社会难以安宁。建议早日实施服劳役还款,减少老赖生存空间,让天下回归于诚信!
应对老懒正确的识别,有钱不还转移财产的,性质就变了,应该做为形事案件处理,根据情节判定几年,做牢。
对于哪些創业失败者,工厂没有了,房子也没有了。应该把还欠的债打个包放起来。
给他一个机会,继续创业,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他们这些老懒,大部份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胆识,有創新能力,也是社会的精英,
我也相信他们能够东山再起。
现在的办法对老懒,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
天下苦老赖久矣,你希望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出台哪些新规定?
唐山黄淑芬、青岛武鑫等恶性老赖事件,曾经引起非常恶劣的影响。执行难,已经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强制执行法》出台,应当在这样一些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第一、对恶意玩失踪的老赖应当做出明确的约束。例如,被执行人必须保持和法院的联系,不得随意隐瞒自己的住址、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否则以大数据系统找到后予以严惩。
第二、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应调查其近亲属的财产状况,对恶意转移财产、隐瞒收入的老赖,应予以严厉打击。
第三、对于不玩失踪、不转移财产,确实无力履行法院判决的,应当规定适当的宽限制度。
第四、对于法院强制执行考核,应当制定一套科学的目标予以考察,申请人至少应当有权对执行法官的工作做出评价,避免强制执行流入形式。
第五、降低拘执罪门槛,将那些玩失踪、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老赖,运用法律手段严惩。
第六、对司法拘留的期限进行调整,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的,司法拘留一次可延长到三到六个月,解决司法拘留威慑力不足的问题。
第七、在法律层面,赋予法院执行局更大的权限,例如查人找物的权限。
以上建议供参考。
有一种叫做执行不能。
我希望国家出台新规定,公民破产法。
有些人,开着豪车,住着别墅,转移财产,有债就是不还,有的人卖房子,卖车子,穷尽其所能努力还债,但仍然是老赖。
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如果是不能证明他在财产上有隐匿转移行为,应该让他们放开手脚去还债,如果限制他的再创业空间,他顶一老赖的帽子也于事无补,。
不如出台个人破产法。
支持国家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不能无休止的下去,创业失败导致的老赖,国家在强制执行后,是要给条活路的,不从里边除名,人就废了,这样就是逼死老赖的节奏!
希望法院强制执行时,查清被执行人流水账,查清被执行人钱流向何方?
老赖只有入刑才能解决执行难,也可以网上通缉,异地拘留,公安,法院联合执法。
不还钱可以入刑。保护公平正义!!!!
把欠债按本金(不计利息)分成等级,十万内级,百万内级,千万内级,1亿内级,1亿以上级。所有欠债能还一半本金者,免刑法,否则,十万内拘留,百万内判1年,千万内10年,10内无期徒刑,1亿以上死刑,判刑后所有债务由其家人子女承担。限时其家人子女还款,超过限时后,依照上述程序对其家人子女追究刑责。依此而推,让其代代还款。老赖可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