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的见过,强行要求打折、不打折就砸店的你见过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谁如此嚣张! 案情 摘要 7月18日0时许,宁波鄞州区,五男一女于一家流动烧烤摊就餐。两个多小时过后,六人吃饱喝足,在结账时向老板要求打折,因老板表示自己做的是小本生意,赚钱不易,未同意几人的打折要求。没想到其中一名白衣男子突然暴起,掀翻了烧烤摊的桌子,桌上的杯盘碎裂一地,接着又举起椅子不断打砸桌子。其他同行男子仿佛也受到了"鼓励",顿时恶向胆边生,加入了战局,将现场打砸得一片狼藉,损坏了不少私人财物。 老板看到此景拿起手机报警,对方依然没有停手,并扬言:"有20多个人,不要跟我吵,叫派出所来",言下之意并不怕警察来处理他们。 凌晨2时55分,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次日11时许,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从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可以看出,余某购等4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余某购等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调查中。 知法君 说法 本案中的几名男子的酒后无事生非、打砸烧烤摊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根据事件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依法对他们处以5至15日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关于几人打砸的故意毁坏的财物,若经过统计达到数额较大,则几人有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众多网友怀疑几人不怕警察,敢于叫嚣"叫派出所来"是否牵涉到黑恶势力,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曾表示,常态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当前有的地方涉黑恶犯罪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黑恶势力隐藏蛰伏,逃避打击;有的行业领域整治还未到位,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还未完全铲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检察机关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持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正在努力为我们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案发生在夏季凌晨的烧烤摊,不禁让人联想到刚刚过去不久的唐山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夏季烧烤路边摊是治安事件的高发区。因此公安部有针对性地部署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动员警力,集中对相关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的"烟火气"。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