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11月11日公告,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哈尔滨中院根据控股股东誉衡集团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2020)黑01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誉衡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誉衡集团破产。此次裁定系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由重整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与誉衡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誉衡集团破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誉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06,248,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3%,誉衡集团破产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