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如今的电梯房那真是喜忧参半,电梯成为了高层住户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上下楼出行只能依靠电梯,一旦遇到停电和电梯故障,几乎是寸步难行;但对于住在一楼的住户,电梯日常运行维护所产生的巨额费用让他们无比闹心。 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缴纳电梯费?这一直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也因此牵扯出物业和业主之间种种的"恩怨矛盾",可以说是近些年来法院处理得最多的民事纠纷案件。 对于这个问题,物业公司和业主可谓是各执一词。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为了方便业主们出行,自己辛苦维护小区各楼栋电梯运行,稍有一点毛病就赶紧请工人们维修,这难道就不需要人工费吗?何况电梯本就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就好像小区里的路灯、健身器材、座椅一样,在业主买房之前这些设施也都是涵括在内的,既然是公共设施,那么电梯的维修费用和公摊费用不由本楼层的业主缴纳,难道还要物业公司自己承担吗? 但对于一楼的业主来说:自己住在一楼,根本不需要乘坐电梯,可以说一万年都用不上电梯,为什么要去承担每个月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元的电梯费? 在2022年5月,福建某小区就发生了这么一起类似的民事纠纷,该小区一楼业主因拒绝缴纳电梯费被物业公司直接告上了法庭,而法院处理的结果更是让人意想不到。2022年5月初,福建一位女子在某小区买了一套一楼的房子,该女子搬到新家后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物业费,偶然一天,该女子发现物业费收费清单上出现了电梯费,于是该女子赶紧去物业公司核实。 因为该女子家住在一楼,出行根本就用不上电梯,为什么物业公司还要收取自己的电梯费用?但是物业公司却表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只要是住在本楼的业主都需要缴纳电梯费。 该女子听后非常生气,此后就开始拒绝缴纳费用,物业公司多次上门索要电梯费无果后,遂请来了律师,将该女子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的核实,最终支持物业公司的主张,判决该女子立刻支付所欠下的3000元电梯费,并且还要依法支付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 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结果,当时在网上也是引起一片议论,网友们的评论也是两极分化,一部分赞同物业公司,一部分赞同一楼业主。我朋友正好也在物业公司上班,去年他们物业公司恰好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当时物业公司所做的决定也是让人倍感震惊。 去年小区里新搬来一户,家住一楼,当时正赶上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时候,于是朋友上门去催缴物业费,其他楼栋的业主都非常的配合,只有这个新搬来的一楼业主抵触情绪特别大。 该业主表示自己买的是一楼的房子,根本就用不上电梯,凭什么要缴纳电梯费,这不太合理,其他小区物业公司从来不向一楼收取电梯费。而且当初自己买房时候,已经说了赠送一年的物业费,如今又来收费,这算不算变相的二次收费? 物业公司领导听后表示该楼盘所有的一楼业主都要交电梯费,从来就没有"一楼不交电梯费"这一说法,当初卖房时是销售员跟业主的承诺,这与物业公司没有一点关系,物业公司收费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的,不存在欺骗! 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该名业务甚至还在小区里拉上了横幅来抗议,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住户,物业公司一气之下将这名业主告上了法院。 朋友告诉我,当初他以为这个官司会很难打,毕竟从正常人角度看,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确实不该交钱,物业公司这种强制性收费有些过分,如果他是法官肯定会站在老百姓这边。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官司打得非常顺利,最后的判决直接是物业公司胜诉。 而对于此事,法院也给出了以下理由: 1、双方在物业合同里并没有明确约定一楼住户不用缴纳电梯费的相关内容,一楼住户口中说的"买房时销售员承诺一楼不用交电梯费"这件事,仅仅是销售员和业主之间的私下承诺,合同里没有明确体现,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一楼业主"根本用不上电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一楼业主虽然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但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使用过电梯,根据物业从电梯里调出的监控所见,一楼业主偶尔还会乘坐电梯去顶楼天台连晒衣服,有时也会乘坐电梯去地下负一层的车库,既然使用电梯那就需要正常缴纳电梯费。 4、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费是按照《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建筑面积收费"标准进行的,不存在瞎收费的情况。 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缴纳电梯费?这个问题如果是站在法律角度来看,是需要正常缴纳的,不管是否正常使用,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话题来详细了解下。一、为什么一楼住户必须要缴纳电梯费?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而最后法院判决的结果无一不是判物业公司胜诉。黄女士在杭州某高层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住房,在2012年7月到2012年10月期间,黄女士都按时缴纳电梯费和物业费。 后来黄女士觉得自己住在一楼根本用不上电梯,虽然自己的车停在地下负一层,但是每天乘电梯从一楼到负一层特别麻烦,不如走楼梯方便,因此电梯对于黄女士来说就成了摆设。 从2012年11月后,黄女士就开始拒绝缴纳电梯费,费用一直拖欠到2018年12月份,物业多次与黄女士交涉都没有任何结果。 最后物业一气之下把黄女士告上法庭。在法庭上,黄女士坚称自己从来不使用电梯,所以不应该出这笔费用,将来如果电梯需要维修,这笔维修费用也不该自己出,物业找自己收费属于无中生有。 物业公司却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完全是按照《民法典》规定来的,根本不存在乱收费一说,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不论业主住在几楼,都可以使用电梯,这是业主的权利,对于物业来说,业主使不使用,物业公司都会定期进行维修维护,不能因为一楼不用就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楼业主同样也该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终法院审理后支持物业公司的主张,判决黄女士支付所欠下的所有电梯费和违约金。 那么,为什么一楼业主会败诉呢?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下。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而我国《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提到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由此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座椅、垃圾桶等一样,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电梯有使用权,不能因为平时不适用电梯而拒交电梯费。 2、同时,在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说简单点就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生活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物业公司对每栋楼里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清洁、管理等服务,楼层里业主们上下楼乘坐电梯,享受到了服务效果,那就就该给出一定的回报。 并非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住户不缴费而停止或降低维护,物业公司依旧会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所以不管住在哪一层的业主都有分摊电梯费的义务。 3、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如今电梯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广告媒体,我们能看到很多小区的电梯里都会张贴着"广告位虚位以待"的招商信息,甚至连小区的宣传栏和公告栏上也会张贴各种形形色色的广告信息。 物业公司在楼层里安装电梯,电梯里张贴着各种广告信息,这些广告信息给小区带来了一些额外收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这些额外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一楼住户虽然没有使用电梯,但是却一起享有了这些额外收益,那么自然就该每月按时缴纳电梯费。二、如果住户不愿意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还有更好的办法处理吗? 其实像这样的民事纠纷,法院在处理时也是一头"包",双方各执一词,站在哪一方考虑都有道理,最后还得做出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实属不易,最关键的是,这种民事纠纷就算法庭上处理好了,事后反而会加大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恩怨矛盾。 有些一楼业主在败诉后,虽然按照补交了电梯费,但私下搞小动作,比如故意趁上下班用电梯高峰期时在电梯里一顿乱按;故意用东西堵住电梯不让电梯正常运行;故意损坏电梯内设等。 电梯费是一分没少,还拉着整栋楼的无辜业主一起"陪跑"受罪,让整栋楼其他业主苦不堪言。 而物业在处理此类事情上,除了跟业主硬碰硬,把业主告上法院外,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此事吗? 其实,遇到这种矛盾,完全可以用一种更和平的方式来处理,我来浅谈下个人看法:1、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费前最好提前了解下业主们的情况。 很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都是直接在业主群里丢一个缴费通知,要是哪个业主没按时缴费,就开始一遍遍催缴,弄得业主们心里都不开心。 所以现在物业公司在绝大多数人心里口碑极差,大家普遍都用:"平时什么事都不管,就催缴费用时最积极"来形容物业公司不负责任。 虽然物业公司也有自己一套管理标准,但是在收取电梯费前最好也大致了解些小区里业主们的情况,特别是住在一楼的业主。本来一楼业主们对于电梯费就持以消极的态度,有些业主根本没有车,平时生活中也根本不用电梯,像"上顶晾晒衣服"、"去地下车库取车"情况也基本没有,如果这时再向此类业主催收电梯费,换谁能愿意?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的业主,物业公司其实可以适当的减免或者给个折扣,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损失应该不会太多。 但如果一楼家有车,且平时需要坐电梯去地下车库,平时也经常乘坐电梯去顶楼晾晒衣服,那么向他们催收电梯费就合情合理了,甚至可以直接调出相关监控让哪些爱占小便宜的一楼业主心服口服的交电梯费。2、在电梯费的收取方面是否也应该变通一下,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收费标准来要求所有人。 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费上也应该学会灵活变通,一楼住户每天深受电梯噪音影响,平时也不怎么使用电梯,那么物业在收费上完全可以采取分区收费方式,对于低层住户电梯费区别对待。 其实绝大多数一楼业主不愿意缴纳电梯费就是心里不服气,明明自己住一楼,用电梯的频率最低,却要和高层的住户缴纳同等价位的费用,心里自然觉得不公平。 所以在收费上,物业公司可以设计一个更合理的标准,比如采用一种阶梯式的价位:一楼住户可以收10%的电梯费;2-5楼的住户收20%的电梯费;5-10楼的收取50%的电梯费;10楼以上的住户电梯费依次累加,这样还能公平点,毕竟高楼层使用电梯频率特别高,多交点电梯费也合情合理。 去年昆明市月牙塘小区内新装的电梯就吸引了不少社会目光,因为这个小区电梯收费采取的是"公交车"模式。 根据月牙塘小区物业表示,后期电梯收费标准为计次卡方式,2楼、3楼每次每人2毛钱,4楼、5楼每人每次2毛5,6楼每人每次3毛;月卡比较便宜,2楼、3楼每人每月48元,4楼、5楼每人每月60元,6楼每人每月72元;年卡:2楼、3楼,每年每卡518元,4楼、5楼每年每卡648元,6楼每年每卡778元。 这种收费模式有利也有弊,但至少能让整栋楼的业主们都心服口服的交钱,还是很值得借鉴的。3、在催缴费用前,物业公司应该提前与一楼业主进行合理的沟通,以免矛盾扩大。 有些一楼业主在买房时的确得到了销售员的允诺,比如免去一年的物业费、赠送一年的车位、买房享受免费电梯费等,销售员们不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为了能尽快把房子卖出去可能会故意夸大其词、故意承诺业主一些不可能实现的诺言。 但这些承诺物业公司可能也被蒙在鼓里,后期物业公司上门催收费用时,自然会引发双方的矛盾,业主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说好的不收费还是收费,物业公司也觉得业主是为了不缴费用而故意编造出来的理由。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为什么在收费前物业公司不提前跟业主进行一个沟通呢? 比如在收取电梯费前,物业可以组织召开一个业主大会,在会上专门说一下关于电梯费的相关事宜,让业主们心里有个了解,业主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会议上提出,然后大家一起商讨解决。 其次,在业主最初买房子时,物业和开发商就应该主动告知业主:如果要买一楼的房子,不管是否使用电梯,每个月都需要缴纳电梯费,同时购房合同里对于电梯费的事情也应写清楚,能否接受让业主自己决定。4、关于电梯费的相关知识,物业公司可以给广大业主们好好普及下。 物业费包括了:聘用物业管理人员的收费、小区日常维护支出和小区内清洁及绿化费用三大类。而电梯费主要包括电梯运行能耗费、电梯维护费、电梯小修费、电梯安全费。 在以前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后来自从新的物业管理政策实施后,电梯费就开始另算了,再加上电梯费几乎年年需要调整,所以每年收取的费用可能也不同。这个政策物业公司明白,但是对于普通住户来说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 很多住户都认为物业费里已经包了电梯费,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又跑来收电梯费,人们就会觉得是物业公司想坑业主的钱,想要二次多收费,自然就会产生不满。 所以物业公司完全有必要跟业主们好好普及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也方便后续收取费用。写到最后。 法律确实能保障个人权益不受侵犯,但生活中有些事情如果多换位思考下,彼此间各让一步,真的不用闹上法院。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