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十而立,我却成了一位流浪汉
我还记得那一刻,他们全都看起来非常幸福的样子,为什么我不能也满脸幸福?文 CBD流浪狗
编辑 一碗面条汤决定流浪
几年前,当我还是满脸幸福的时候,我非常不理解《当幸福来敲门》里克里斯抱着儿子躲在卫生间里的场景,一个人怎么会落魄至此?几年后的今天,我成了躲在公共卫生间里的"克里斯"。
《当幸福来敲门》剧照
2019年,毕业了五年的我,仗着有点积蓄和天生我材的傲慢,从朋友那里借来二十万,加上自己的积蓄大概三十五万左右,满怀憧憬地开始开店,加盟了一家中高端的饮品店,开始了造梦。
造化弄人,这年年底就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只能呆在农村老家,每天一睁眼就是钱哗哗流走的声音,还什么都做不了。最终结果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倒欠二十多万外债。
我花钱买的家
到此为止,境况还不算太糟糕,因为我还有父母帮衬下买的一套房子,想着交房了租出去或者干脆做个抵押,可是当老天欺负你觉得爽的时候,他会不停地欺负你。房子烂尾了。
当一个人受到接连打击的时候,人会变得很脆弱。偶然在一个夜晚看到躺在街边的流浪者,于是就想着干脆躺平算了,把租的房子退了,家当二手处理,走进了城市的边缘。睡在公共厕所
第一天晚上我是在公园厕所里度过的,所幸厕所被打扫的很干净。因为害怕有人,我在公园里呆到后半夜才进去,打算在隔间里窝到天亮,可是偶尔还是会有人,当有人进来的时候,大气都不敢喘,默默地接受隔壁方便的声音无情的嘲笑。
我住过的厕所
小心翼翼地熬到天亮,一晚上没有睡,很困,但睡不着。当我走出隔间,走到大街上,看着街上陆陆续续人影攒动,恍如从一个世界踏进了另一个世界。之后的几天基本都是这样过来的,唯一变化的是我能短暂睡着了。直到我遇到了另一位流浪者,才有了更大的变化。土地庙里的同伴
大哥姓常,戴一副眼镜,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略微发黄的衬衫,给人一种落魄但不堕落的感觉。
我遇到常大哥是在一座土地庙里。土地庙在濒河的公园里,据说是拆迁之前村民集体捐款建造的,很小,小到恰好能容纳流浪者在这过夜,常大哥就是这里的常驻。
常大哥原来是中学数学老师,健康有些问题,现在靠捡塑料瓶维生,已经五年了。常大哥初见到我时,有过短暂的诧异,不过并没有多问什么。而我初见常大哥时,没来由地感觉亲切,他有老师身上的和蔼可亲的气质。
住过的土地庙
我们在土地庙里聊人生,聊教育,聊历史,不聊未来,也不聊过往。从这开始,我的夜晚不再那么难熬,常大哥成为了我在边缘行走的精神支柱。
和常大哥相处的日子很短暂,两个月不到,白天我打零工,他捡瓶子,晚上买些吃的,偶尔会带瓶酒回来,在土地庙里当着土地公公婆婆的面聊神话。
我偶尔会劝他想办法去检查身体,他总是回我一句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敷衍了事,我也就不再劝。直到他闭上眼不再醒来。土地庙里的遗体
那天的早上四点多,我像往常一样,起来收拾一下,流浪汉总是会比城市早起,擦去自己的印记,不给这个城市留下污渍。可是他却没动,身体已经没有了温度。
后来警察过来,核实身份,我才知道他还有家人,一儿一女,但是很冷漠,我有点悲伤,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运走常大哥的遗体。
人都走后,我呆坐着,直到中午的太阳把土地庙烤透,我猛然地站起来,把常大哥的东西搬到了附近的垃圾站,用破衣服把土地公婆神像擦干净,拎上我简单的行李走出土地庙,我决定从边缘走向了现实。
现在工作的地方
我怕了,我怕在边缘行走时间长了,没人记得我;我怕在边缘行走时间长了,成为一个无名氏;我更怕我的遗体前也是家人冷漠厌恶的眼神。我要回去!
写下这段时隔不久的往事的时候,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