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ESG信息披露通则企业ESG评价通则正式实施
来源:新华网
日前,由新华网发起,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国家标准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推出的T/CAQP 026—2022《企业ESG信息披露通则》和T/CAQP 027—2022《企业ESG评价通则》已正式实施。
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简称"ESG")是衡量企业超财务绩效的主流评价体系,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方法论。近年来,新华网切实践行ESG发展理念,主导探索建立评价与信息披露体系,推动企业在ESG治理和实践中作出表率,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历经一年半的精心组织和系统筹备,两项《通则》于2022年6月25日正式发布。作为首个配套编纂,与我国国情相匹配的本土普适化ESG团体标准,此两项《通则》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ESG标准体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有效规范了中国企业ESG治理与相关投资实践活动,为广大企业提供了实现"以披露促发展"的方法论和操作指引。
两项《通则》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坚持中国特色,依据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理论体系;三是坚持兼收并蓄,构建既具国际标准水平,又符合本土实际情况的ESG披露、评级、投资决策体系;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灵活设计必选、可选两类指标,为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与评价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规范框架。
据悉,正式实施的两项《通则》具有四大作用。
一是为企业定制本土化标准。两项《通则》系统研究了国内外相关标准、政策法规与指引文件,制定出既贴合国家战略与本土企业实践又兼顾国际前瞻的ESG标准,为企业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深耕企业ESG场景应用。ESG披露与评价标准可适应不同规模、行业、类型企业,其它类型组织亦可参考。同时,为应对不同的ESG评价场景,两项《通则》要求评价者应根据ESG评价活动的目的和评价对象的特点,对评价方法的细节进行必要调整以适应评价需求。
三是缓解企业披露困境。两项《通则》开创性地设定45个"必选项"、135个"可选项"等信息披露指标,帮助企业全面刻画自身软实力、综合竞争力画像,更加标准化的ESG信息披露亦将有利于企业与投资者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
四是服务企业ESG高质量发展。加强ESG披露与评价标准建设,助力各级企业规范、科学、有效的形成数据驱动,可比较、可量化、可溯源的ESG评价结果将进一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两项《通则》的实施是我国建设ESG标准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步。下一阶段,新华网将有序地与多个行业协会、机构合作,打造更具行业特点的、有针对性的ESG信息披露标准与评价标准,推动ESG标准在各行业落地实施,建构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的ESG标准语系,以良好的企业社会评价机制促进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企业规范发展提供高标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