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云:妇女能顶半边天。 新中国建立后,女子不但实现了与男性地位的平等,很多优秀的女性更是在各个领域力压群雄,绝对是巾帼不让须眉。 她们中,有新中国唯一一位全国名誉主席宋庆龄、新中国司法工作的开拓者史良、中国现代妇科的奠基人林巧稚、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林徽因、获得第一个诺贝尔医学奖的屠呦呦。 而在向来是男性占主体的政坛中,1985年,出现了建国后的第一位女性省委书记。 她就是江西省省委书记万绍芬,其后又先后履职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常委会。 迄今已是92岁高龄的万绍芬,一直牢记人民,始终为官清廉。 女省委书记的别样风采 1930年,万绍芬出生于江西南昌。 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受过教育的父母都支持她努力学习。 万绍芬自幼聪慧,11岁就已发表了文学作品。 18岁时她考入江西国立中正大学经济系,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她接受了革命思想,走上了革命道路。 从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她就开始在政坛上默默耕耘,历任共青团南昌市委副书记、江西省妇联主任、江西省委组织部长等职。 1985年6月,时年55岁的万绍芬以绝对高票当选为中共江西省省委书记,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省委书记。 万绍芬的当选,在新中国政坛上树立了一个崭新的标杆,受到了各方关注,更令得众多妇女姐妹欢欣鼓舞。 特别是当时的农村,重男轻女陋习还一时无法改变,妇女遭受丈夫的打骂和家暴不是个别现象。 当听到万绍芬当上省委书记后,有的妇女就开始敢于反抗自己丈夫的无理打骂,甚至表示要找女省委书记告状。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万绍芬就收到来自全国近5000封信。 有找女省委书记为自己做主的,有向她献计献策的,而更多的是鼓励和支持。 对于一名20世纪80年代的女性省委主要领导,万绍芬提出干部要"以权谋公,用权为民"的理念,这在当时可谓是极为"超前"的。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万绍芬才能不受当时的全盘西化思潮的影响。 在1987年,她就旗帜鲜明地提出:"改革不能迟疑动摇,开放不能等待观望"。 万绍芬之所以在那种扑朔迷离的环境中,有勇气和决心抛出自己的观点,源于她真正地深入学习、研究、思考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义。 再加上她真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有力基础,两者的结合,造就了她的卓越认知。 作为中国革命的发源地,江西的老区占绝大多数,如何让这些涌出无数革命烈士的老区人民走上幸福路,成为万绍芬心头最重要的事情。 为加快老区发展,万绍芬在省委专门成立了"老区建设委员会"。 她设立了正厅级的"老建办公室",亲任委员会主任,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另一名副省长任副主任,具体抓此项工作。 "老建办公室"从全省抽调了12000多名各级干部深入到老区调研,为此,万绍芬还特别提出全体参与调研的工作人员,要发挥动感情、动脑筋、动真的"三动精神"。 真正深入村屯,帮助老区人民启动各种致富项目,让这些人走上致富路。 在江西省委书记任上的三年,万绍芬将就职演讲中的"要对得起江西人民"的理念贯彻始终。 1985年7月16日,刚"满月"的万绍芬书记,就冒着37度的高温酷暑,在南昌市的菜市场、公共汽车、公共厕所、发电厂过了一个充实的"生活日"。 在一辆因为人多挤得挪不动身子的公共汽车上,人们调侃地说要让当官的"来尝尝挤车的滋味",却不料万绍芬就在他们身旁。 当天晚上,她就与南昌市领导商议,决定增加公共汽车数量和班次,缓解上下班高峰期的运力紧张情况。 在墩子塘农贸市场,万绍芬听说辣椒一斤才9分钱,比往年的价格下降了两毛多钱,别的蔬菜也便宜得过分。 她就对同行的南昌市委书记李爱荪表示:南昌市委市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菜农的信息指导,防止菜贱伤农,注意维护菜农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当万绍芬看到江纺印染车间和南昌发电厂工人,在四十度的高温下坚持生产时,她一再叮嘱厂领导,采取多种措施防暑降温,多准备冰水、冰棒和西瓜,努力改善一线工人的生产条件。 长江横穿江西全境,为统合两岸经济发展,此前被搁置的九江长江大桥成为了万绍芬的关注重点。 为此,她于1986年3月,专程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的家中作汇报,争取续建九江长江的契机。 在万里的亲自关怀下,1987年4月,国务院同意九江长江大桥重新上马! 两岸百姓一直认为,这座大桥的建成,万绍芬可谓是居功至伟。 万绍芬主政江西三年,全省财政收入每年均以20%-30%的速度递增。 江西经济和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宛然一缕春风吹皱一池绿水,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已过天命之年考取律师证 在万绍芬当选省委书记之前,她曾经干过近3年的省妇联主任职务。 当时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遭到重大侵犯的现象,为此,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当时万绍芬在全国妇联大会上当众表示,自己要认真学法,争取当一名律师,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我们姐妹们的合法权益。 她的举动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赞扬,当时一位全国妇联的老书记高兴地说:好,希望省妇联主任的第一位女律师就出在你们江西。 万绍芬不仅是说说而已,更不是喊口号。 她直接在北京买了一些法律书籍,回到江西后就想方设法地挤时间学习起法律来。 那一段时间,她在开会的间隙,外出考察、检查工作的途中,都会学习法律知识。 她所有的休息时间更是被用在了学习上,做笔记、写答题。 仅仅她自己摘要精炼的"律师资格考试复习提要答案要点",就长达二万余字。 最终,万绍芬通过考试,于1984年成为中国第一位取得律师资格的女妇联主任,这一年,她54岁。 万绍芬以身作则,在她的带动和鼓励下,江西省妇联有60多人通过了江西省律师资格统一考试。 到了1985年,她又创造了一个第一,那就是拥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女省委书记。 自从学习法律后,万绍芬更多地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工作,解决问题。 江西农村有很多妇女受丈夫、公婆虐待的事例,过去,人们都会用"清官难断家务事"来遮掩。 然而在万绍芬看来,打老婆不是家务事,至少是侵犯人身权利,甚至构成虐待罪。 万绍芬还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现象进行深入阐发,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犯了遗弃罪。 她认为妇女干部懂法后,话就能说到点子上,因而对于干部来说,法律"学不学大不一样"! 因此,当万绍芬当上省委书记后,亲自带领省里几套班子学习法律。 并且在不同的场合,她都提醒和要求各级干部"严格依法办事"。 1986年夏天,万绍芬接到一封南昌手表厂600多名职工联合签名的"鸡毛信"。 信中表示:南昌手表厂一位学徒工因盗窃厂里的手表零部件,要被判处死刑。 然而,厂里很多职工却认为案情与事实有很大出入,学徒工罪不至死。 因此向她求助,希望能够对案件重新调查。 万绍芬与司法部门有关领导联系,请他们认真过问这个案件。 她自己还找到南昌手表厂一位姓于的女副厂长,亲自了解相关情况。 在她的关注下,经过有关人员的努力,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这起几乎盖棺定论的案件才得以重新调查取证。 学徒工犯罪事实确实无误,但情节与失窃零件价值的认定,却存在了很大的出入。 如果按照最高价值计算,确实可以判定死刑。 然而事实是,那些零件都已是废次品,不应该按照合格品的价格来计算,更何况按照曾经的最高价格来计算绝对不合理。 经过重新核查后,司法部门按照掌握的真实客观情况,对案件进行了改判,学徒工最终由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 万绍芬对公检法司的执法者更是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对执法犯法的事要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派出所一个民警,骑警用摩托车与一个中学生的自行车相撞。 他不但没有平和地相商解决,相反的却抡拳就打,而且还掏出手枪威胁该学生。 万绍芬知道后,气愤地表示:"执法犯法,我们绝不能容忍。" 要求省公安厅、南昌市委立即过问此事。 万绍芬曾在全省各种干部会上反复强调:今后不管哪一级干部的子女触犯了法律,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同老百姓的子女一样对待。 万绍芬表示自己"有言在先,不要说我不讲情面"。 省委有一位老书记对她的评价"是个很有个性,认理不认人的人",但更应该说她是个认法不认人的人。 为慈善事业奔波不息 1988年,万绍芬从江西省委书记的岗位上奉调进京,任职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7个月后,她转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主管港澳台侨、海外联络和经济领域里的统战工作。 万绍芬每次都会借出访之机,给出访国的侨领和侨胞带去祖国的信息和问候,使得他们心向祖国。 万绍芬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口才出众。 李嘉诚称赞她"是非常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人",香港《文汇报》更是评价其为"中共高官中的干才"。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万绍芬开始兼职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她在公益慈善事业里进一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她始终坚信:"给别人带来快乐,就是我的快乐"。 在那个成为万元户都令人羡慕不已的年代里,她一年就捐款3万多元,那是她存了多时的积蓄。 万绍芬不断拜访那些企业家、慈善家,与那些有强烈需求的乡村和学校沟通交流,不断地引资兴建教学楼、图书馆和农村小公园。 万绍芬在专款专用方面,为后来的慈善事业树立了榜样。 她只负责为捐献方和受捐方进行牵线搭桥,自己绝不过手一分钱财,钱款一律由双方商定打在公开的账户上。 有人评价万绍芬拥有"爱国心,慈善情"。 只要是通过引资、捐资建设的学校奠基,不管多忙她都尽量赶过去参加典礼。 万绍芬每天"全身心地投入","为中国慈善事业奔忙","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是她的毕生追求。 万绍芬不但在政治上取得了出色的成就,她在文学方面也颇有建树。 万绍芬创作了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近百万字的作品,中国作家出版社曾结集出版了她的散文集《秋水长天》。 《访南太平洋岛国散记》、《良师颂》等文章,刊发在《炎黄春秋》《作家文摘》等报刊上。 她的诗作《共青城的思念》被人谱曲后刊发在《歌曲》杂志上,被人们所传唱。 万绍芬有一句名言:"有人什么都怕得罪,唯独不怕得罪人民。该得罪的,我就要得罪,只希望不得罪人民。" 赵朴初先生曾专门为万绍芬书写了一帧题幅:"品若梅花香在骨,人如秋水玉为神。" 这恰是对迄今已92岁高龄、一生清正廉洁的万绍芬的真实写照。 文/蓝风烛尘 参考文献: [1]万绍芬:首位女省委书记的不凡人生,2010(1); [2]郁忠民,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楷模——访江西省委书记万绍芬,法学,1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