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机关承担,事业职能保留,按领域或者职能相近的进行整合,综合设置。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就没有了参公依据,除行政执法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 事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原登记为参公人员的,除部分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他大多数人员,都要整合到事业单位,成为事业人员。按照目前的改革方案,岗位调整到事业单位的,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保留参公身份与待遇,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处理: 1、管理人员: 在管理岗位的,如果改革后担任事业单位实职,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待,失去参公身份。如果改革后没有岗位,只享受相应级别对待,依然保留参公身份,可以享受职级并行待遇,如果今后一直不能晋升或者调整岗位,则继续保留身份待遇;如果调整到公务员岗位、参公岗位,或者晋升、调任,则按新岗位确定是公务员、参公还是普通事业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 原来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单位性质参公的,如果改革后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执行职称待遇,则失去参公身份,重新参加评聘,给予一定补偿优待。如果在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保留参公身份,享受职级并行。 3、一般事业人员: 非专业技术类一般参公人员,保留参公身份,享受职级并行,享受参公人员待遇。 4、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不参公,待遇不变。个别管理岗位执行参公的,保留身份不变。 随改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公人员,保留身份,依然按照将于6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享受职级并行、提前退休、奖励等政策,和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致。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实行随退随销的办法,老人老政策,新人则完全按事业人员对待,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改革稳定过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改革取得的成效。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评论刷得太快,来不及全部回复,若有问询,请私信。 文章看点:1、事业单位剥离划转行政职能后,取消参公属性; 2、随改革分流到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保留身份与待遇,随退随销; 3、保留身份的参公人员,可享受《公务员法》一切权利,包括职级并行和提前退休等。 本轮党政机关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了清理范畴,划归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或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前,这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参公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公务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晋升待遇。参公人员必须通过公考招录,进行参公登记,因此除了一纸编制略有区别外,在外人眼里,参公人员与其它行政单位的公务员无异,等同于公务员。本轮改革,这类人员随单位职能划转分流调整,基本上有几种去向: 1、随单位划转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人员,保留参公身份。按照改革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后,部分将并入上级主管行政单位或其他职能相近的行政单位,作为内设机构,行使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按规定必须是行政编制,然而本轮机构改革受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拿来置换,因此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划转到行政单位作为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在编制总盘内原则上不置换身份,继续保留参公性质行使职能,直至退休编制核销,之后新进人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招录。 2、随现单位改为公益一类,保持参公身份维持现状,逐步消化。部分行政类事业单位根据改革要求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原参公人员除少部分根据职能需要划转到行政机构外,其余人员全部按照"老人老办法"处理,继续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在机构深化改革中逐步消化。消化期一般为两到三年,在此期间,其它行政机关或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原则上要求从现有超岗、超编、超职数的参公人员中调剂,不再对外招录。未调整到其它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的,继续留在现单位,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3、部分参公人员工龄满30年距离退休不到5年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允许提前退休离岗。 对于机构改革,中央都有统一的政策,原则上要求保持稳定,不能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因此,参公单位改公益,原则上都会保持原有参公人员的身份,不会搞一刀切直接剥离公务员待遇。 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后,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丟,原在职公务员会调入行政单位。1.机构改革一般只改变单位性质,不改变人员身份性质。 现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基本到位,尤其是行政单位改革已经完成。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的比较少,大部分都是由参公事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或者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 。但是不论哪种方式的改革,大部分都只是涉及到单位性质的改革,对于人员身份是没有影响的。也就是说,单位由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来的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变化,而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后,原来的事业身份一般也不会发生变化。2.机构改革不改变公务员身份,除非到事业单位任职或直接调入事业单位。 你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以后,你公务员的身份肯定不会发生变化。公务员改变身份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到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比如,公务员正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提拔到副处级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六级岗位,成为事业副处级领导职务 ,同时公务员的身份肯定会丢失,但是将来还可以通过调任方式重新回到公务员单位;另一种是考入或直接调入事业单位,比如,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可以通过事业单位的招录考试,进入上级事业单位工作,但同时公务员身份也就会丢失。 3.单位变为事业单位后,原来的在职公务员只能是调入其他行政单位。 由于公务员只可以在行政单位工作,那么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以后,原来单位的公务员只能是调入其他行政单位。通过机构改革转为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一般都是党委或政府工作部门下属的二级单位,二级行政单位成为事业性质以后,原有的公务员会分流到其他下属二级行政单位或者直接调入机关工作。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怎么分流,你的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发生变化 。 总之,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以后,原有的公务员肯定会保留身份,并且调入其他行政单位。 这个单位有行政编制说明这个单位是行政单位,一般来说会有事业单位承当行政职能,而不会有行政单位去承当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 整个单位直接改为事业单位而不是划出部分职能改为事业单位说明这个单位承当的全部是公益职能,没有行政职能。一个行政单位没有行政职能让人费解。 我能想到的合理解释是你们单位是参公单位,而且混岗混编了。 不管怎样,作为一个公务员,这次机构改革不会把你的行政编制改没的。这种状况下,你的身份有两种可能的转变。 1、把你的编制转隶到其他行政单位,这种可能性最大。事业单位一般都从属于某个行政机关,在行政编制如此短缺的情况下,不会把宝贵的行政编制放在事业单位,而是会把你调到上级行政机关的某个科室。 2、还是放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但你的行政编制还存在,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你的编制直到你退休。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我在财政局工作20多年,由于我单位也有类似的情况,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有一定的了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根据题主所提出的问题也就是参公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可以肯定地说原单位为参公单位因机构改革参公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后,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的身份为公务员身份。 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主要是改变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由于参公事业单位既承担行政职能又承担公益服务性职能,因此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那么参公事业单位如何改革呢 ? 剥离行政职能,也就是将参公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进行剥离,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行政职能剥离后原参公单位有二种处理方式。一是撤销,参公单位撤销后,将其承担的事业编制划归到事业单位;二是改为事业单位,原参公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将参公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保留其公益属性。改革后原参公人员的身份如何确定呢? 参公单位机构改革后,国家实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逐步进行过度,主要按照以下的方法对人员身份进行确定。 1、原参公人员身份的确定。单位撤销将其职能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原参公人员身份保留不变,同样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用车补贴等参公待遇。参公单位转为事业单位的,原参公人员身份保留不变,同样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用车补贴等参公待遇。 2、新进人员身份的确定。改革后新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身份进行确定,改革后事业单位新提拨的领导如果是参公身份的按参公管理,如果是事业身份的按事业人员进行管理。 我是文博自媒体,每天分享职场经验,如果大家喜欢,欢迎关注我,每天我与大家讨论职场经验 。 这种情况主要还是会征求本人的意见,一种情况是如果本人想保留公务员身份的话组织上会尽量考虑将其调往行政单位,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另一种情况是本人是公务员身份,但是其在工作中在从事行政管理的同时一直整起职称走的,如果公务员工资和其职称工资相比要低很多,且本人喜欢搞专业工作的话,只要本人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是可以转为事业单位走职称的。我所在的县有一个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就是这个情况,他之前是乡镇政府的公务员,但他是学医的,其本人想到医院搞专业,就放弃了公务员身份来卫生院当院长了,但是悲催的是院长也没有当得多长时间就被免职了,公务员身份也不在了。 改革以后,单位改为事业单位的,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通常作如下处理: 1、领导班子,原来的领导班子由组织部门综合考量, 年龄大的改任非领导职务,调到其它行政单位从事普通的工作; 年龄正当时,工作能力强,还能继续担任劳动职务的调往其它行政单位继续任职; 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在事业编制中,综合考量德能勤绩廉比较优秀,敢于担当作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考察选拔配备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担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转岗为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统筹领导事业单位的发展,工资作相应的套改,待遇上享受车改补贴。 2、其它在职的公务员,正常调动到行政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公务员的身份和待遇不变,暂时没有条件调动到其它行政岗位的,不得改变原有公务员身份和待遇,尽快调往合适的公务员岗位。 改制事业单位是不错的事,虽说离公务员还差点。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没啥。 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后,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丟,原在职公务员会调入行政单位。1.机构改革一般只改变单位性质,不改变人员身份性质。 现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基本到位,尤其是行政单位改革已经完成。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的比较少,大部分都是由参公事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或者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但是不论哪种方式的改革,大部分都只是涉及到单位性质的改革,对于人员身份是没有影响的。也就是说,单位由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来的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变化,而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后,原来的事业身份一般也不会发生变化。2.机构改革不改变公务员身份,除非到事业单位任职或直接调入事业单位。 你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以后,你公务员的身份肯定不会发生变化。公务员改变身份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到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比如,公务员正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提拔到副处级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六级岗位,成为事业副处级领导职务,同时公务员的身份肯定会丢失,但是将来还可以通过调任方式重新回到公务员单位;另一种是考入或直接调入事业单位,比如,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可以通过事业单位的招录考试,进入上级事业单位工作,但同时公务员身份也就会丢失。3.单位变为事业单位后,原来的在职公务员只能是调入其他行政单位。 由于公务员只可以在行政单位工作,那么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以后,原来单位的公务员只能是调入其他行政单位。通过机构改革转为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一般都是党委或政府工作部门下属的二级单位,二级行政单位成为事业性质以后,原有的公务员会分流到其他下属二级行政单位或者直接调入机关工作。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怎么分流,你的公务员身份肯定不会发生变化。总之,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以后,原有的公务员肯定会保留身份,并且调入其他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