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明明是主动离职,但公司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该怎么办?
看到这么奇葩的问题!有些从业不久的HR就觉得非常诧异:这怎么可能呢?应该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搞错了吧!
以我HR从业23年的经验告诉你:天下无奇不有!
为了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离职证明的作用开始吧!一、离职证明究竟有什么用处?
可以这么说,离职证明有两大用处:
第一,证明你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一般来讲,刚工作没多久的人,离开某家公司之后,非常需要这个"离职证明",因为新公司要看这个东东,这个东东既能证明这位员工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并且还证明目前两者之间已经结束劳动关系,劳动者不会存在着脚踩两只船的现象。
不过,如果是职位很高,已经工作很多年的高管,是不需要这个离职证明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职位很高的话,新的用人单位会启用背景调查方式,也只有背景调查这种方式才是最可靠的,像求职者留下来的原单位上级的联系方式、还有离职证明等等,可能都是假的。但是,职位很低、工作经验不久的求职者,新用人单位是不可能采用背景调查方式的,因为背景调查的成本太高,并且有时候因为职位太低,背景调查这种方式竟然失效。那怎么办呢?于是,有些用人单位就要求应聘者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第二,如果离职证明上面记载的是被炒掉的话,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大家看到了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写得清清楚楚:"(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二、企业的HR为什么这么做?
一般来讲,离职证明的格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证明该员工在原单位的职务,并同时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但没有说明离职的具体方式:到底是自动离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另一种是既证明了该员工的职务,已经离职,并具体写明离职的方式为辞退或者是辞职。
这种离职证明,没有写明离职的方式。
这种离职证明,已经写明离职的方式。
如果员工明明是主动离职的,竟然被填写成辞退了!这是为什么呢?
笔者刚毕业没多久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这样很奇葩的事情!公司里有一位非常优秀的销售员提出离职了,老板不同意,毕竟他个人的销售业绩太好了!结果呢,这位员工跟老板吵了起来!说要去告老板,同时,还劝其他同事一起走!后来,这位销售员走了,但没过一个星期,又回来要我写离职证明。我向老板请教:如果不给他写离职证明的话,他会在前台那里大吵大闹的,该怎么办呢?老板"支招"说:就给他开一个辞退的证明吧!让新单位知道他就是一个刺头。
最后,我跟这位业务员说:老板只同意开辞退的离职证明,不愿意开辞职的离职证明!你要不要?
结果呢?这位业务员还是要走了这张被辞退的离职证明。三、拿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能起诉原公司要赔偿吗?
大家请注意:离职证明和离职申请书是分开的。离职申请书的法律效力更大。所以,想拿着上面写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去告原公司,是告不赢的。
离职证明给你开辞退?不知道你们公司HR是不是来搞笑的,如果他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首先恭喜你!记住!一定要在这份写有辞退的离职证明上,盖章公司的大印!拿了这个离职证明,你可以干嘛呢?
第一步,你可以去领失业保险,具体看你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和当地政策,同时一些地区还有针对失业人员的补贴,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干满一年补偿2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步,不要找公司谈判,直接去走劳动仲裁,说公司给你辞退,未给任何补偿金。拿着你手里的离职证明,100%赢。
公司补偿你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全年的平均工资。做几年发几个月的。
我们正常到一个公司上班,公司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中,已经包含了失业保险金
这个失业保险金只有在公司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领取,你自己辞职的,是不可以领取的。所以如果是公司裁员、开除等情况,一定要让公司给你出具一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样你才能拿到补偿金和失业金。
我严重怀疑,这个HR是敌方公司派过来的卧底。
居然有人会傻到给员工的离职证明写上"被辞退"。即便真的是被辞退的,按理来说,企业也会千方百计想让员工写成"主动离职"才对。
莫不是,这个HR,靠死记硬背获得了这个岗位,然后把这套程序记反了?
"辞退"对公司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再多来几个,企业赔钱都得赔破产。
那么,如果写成了"被辞退",会对离职员工带来哪些改变呢?01 再找工作,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被辞退,招聘公司会有顾忌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再新入职一家公司,结果用人单位看到你提供的是一份被辞退的劳动证明,心里会怎么想?
这个时候喊冤说,"上家单位HR写错了",我相信没人会相信。
毕竟这个"喊冤"看起来太假了。哪有HR会做这种事?虽然,那个敌方派来捣乱的HR,确实就做了这种事...02可以找上家单位索赔劳动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企业辞退,员工是可以获得"n+1"的赔偿的。
n代表在这家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算半年。
很显然,如果自己在这家公司工作做的时间比较久,获得的赔偿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关键是,这还不会影响自己接下来继续找工作。如果是领取失业金,就不能找工作了暂时。03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自己不着急找工作,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虽然这个钱不多,最多最多也就只能领取24个月的,但"蚂蚁腿也是肉",如果自己真想要这笔钱,也不是不可以。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此时要做的就是进行第三项工作。
唯一的问题是,如果自己重新找工作的工资,明显比这笔失业金要高,显然不是很划算。所以就还是赶紧再找工作靠谱。
所以,如果被写成了"被辞退",有好也有坏。
不过,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相信你是会和公司沟通清楚,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的。而不会借此故意讹诈公司。
我说得对不?我是@次等大叔,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擅长职业规划与心理辅导,专业书籍《从零开始学招聘》 全网售卖。欢迎关注!为您解惑!
这是件大好事啊,是公司释放出的浓浓善意,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千万不要自以为不妥而跟公司发生冲突。就我从业20多年经验,我换过很多工作,但碰到这样的公司只有一个。打个比喻吧,这就跟你骑电动车转弯不注意观察撞到正常行驶的宝马,而宝马车主跟你说:我有全保,交警来了就说我撞的你。因为中国劳动法规定公司用工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员工。当然了,你其实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就不要想补偿了。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申请失业金了。不过呢,一切一切的前提是公司跟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什么,没签劳动合同,那你找公司改回来,不然就像和恋人分手,是恋人先提出的,多没面子啊。
我巴不得公司给我写的是辞退,这样我就可以拿着证明找公司要赔偿金了,起码是N+2的赔偿金,这个厂已做了6年了,那就要赔偿我8个月差不多5万的工资了,公司已在走下坡路,来了6年只加过一次工资,看不到任何前景,也呆腻了。
我是公司的HR。最近,我亲自处理了一个发生在我们公司与你经历相似的案例。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能够有所帮助。
01
我们公司的研发总监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老板对他的工作很不满意,认为他经验不足,能力有限,负责的技术项目进展缓慢,下属员工也管理不好。
老板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一个研发总监人选,老板面试后认为不错,双方谈好入职时间后,老板决定辞退现在的总监。
私企老板都想方设法地节省人工成本,因为花的是老板自己的钱,总想着能省则省。
研发总监一个月固定工资2万5,如果直接辞退的话,待通知金加上离职补偿金,要两个月工资。
老板就采取调岗降薪的方法和研发总监去谈。总监自尊心比较强,人又实在。老板和他谈完后,就决定辞职。但前提条件是老板把项目奖金发放给他。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只写了固定月薪2万5,没有写项目奖金,双方也没有签订关于项目奖金的补充协议, 项目奖金只是老板和总监的口头约定。
总监本着对老板信任的态度,交接完工作就准备离开了。最后一天,我给他开离职证明。我想如果在离职证明上写"不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会对总监未来找工作不利,就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写"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总监看到这一条,我明显感觉他有些不太情愿。但总监认为我的话也有道理,就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在离职证明上签字确认。公司保留一份存根备案。
研发总监走之前,再次和我确认项目奖金是否正常发放。我说老板答应你,就不会有问题。
没有想到研发总监离职后,疫情就爆发了。公司业务受疫情影响急转直下,给员工发工资都很困难,总监的项目奖金一直拖着没有发给他。
研发总监多次电话催促我,我转告老板,老板只是一拖再拖。总监不得已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不仅发放拖欠的项目奖金,还补发离职经济补偿金,因为他是非自愿离职。
但是,法律是讲证据的。首先离职证明写的原因是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总监在离职证明上已经签字确认,无法按企业主动辞退处理。其次,雇佣双方没有签署项目奖金的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事实依据。
研发总监其实在这两点上都占理,只是提供不出证据,法律也无法保护劳动者利益。
后来,仲裁员要求双方协商解决。老板同意支付项目奖金,由于资金压力大,承诺把项目奖金按月发放给总监。总监同意不在追偿经济补偿金,这才算结束。
02
一、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
离职证明上写个人原因辞职,会使自己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你在单位开的离职证明上签字,或者人事给你离职证明后,你在接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这样做就会非常麻烦。法律上会认定这是你个人意愿的表达,你已经明确承认是自己主动离职。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不是说看谁可怜就偏袒谁,保护谁,不可能再支持你。
二、没有在离职证明上签字
如果你没有在离职证明上签字,你就需要搜集各种证据来证明,你不是主动离职,是被公司裁员。需要搜集什么录音、截屏、书面文件、证人证言等等。但是在你离职之后,你的邮箱、企业办公系统都会在第一时间把你的权限关闭,工作群也会把你删除。你如果没有提前有意识地去准备证据,再去搜集证据是难上加难。
而且任何人在职场工作,都不会搞得和侦探小说一样,整天紧张兮兮的,做什么工作都留存证据,以防被老板陷害。大多数人还是踏踏实实工作,不会考虑那么多。
三、离职证明写裁员被辞退
离职证明上写你被公司裁员,对你未来找工作不是很有利。新雇主会质疑你为什么被公司裁员,是因为你的工作能力有问题,还是工作业绩不好呢?会对你产生质疑态度。很多求职者即使是被公司裁员,或者被公司辞退,有时会和HR协商不要直接写明离职理由,而是统一写为因为个人原因离职。
四、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合适
所以,给你的建议就是和公司协商解决。研发总监的仲裁案,仲裁员提供的解决方案也是双方协商解决。我和研发总监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了谈。之后,我决定帮助他在老板面前沟通协调一下。
对老板来说:
毕竟双方合作一年时间了。研发总监虽然工作经验不足,能力有限,但是工作态度还是很好,工作勤勤恳恳。大家日后都在这个圈子里混,说白了低头不见抬头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项目奖金确实是总监辛苦工作所得,应该发放。对总监降职降薪,确实是一种变相辞退。研发总监决定撤诉,不要求经济补偿金,已经给公司节省成本了。
对研发总监来说:
公司承诺在他找到新工作时,配合他做好背调,保证他能够顺利入职新公司。公司目前经济状况不好,员工都无法正常发薪,请他理解公司现状。决定按月发放项目奖金,分十个月发完,这样也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总监也算拿到了项目奖金,经济补偿金就不做要求了。
双方签署了调解书。
03
作为员工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应该做到的就是:
一、 学会保留证据
俗话说:职场如战场。雇佣双方对工资、奖金等一旦达成一致意见,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约定下来。很多承诺不是凭着个人感情或者信任就能以口头形式约定的。任何书面文件,在签字之前要审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一旦签字了就意味着你同意了。
二、 学会协商解决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雇佣双方都应该学会换位思考,而不是一味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你是员工,在劳动仲裁中,处于被动地位,没有关系,试着学会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你是老板,避免给离职员工留下不好的口碑和印象,也是不断树立雇主品牌形象的过程。双方都不应该如此剑拔弩张,心平气和坐下来解决问题,达成共识是最重要的。
希望上面的真实案例能够对所有身处职场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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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未必是坏事,HR可能故意刁难你,让你找不到下家,但你要是不怕折腾,就可以拿着这份离职证明,反咬他们一口。而你要是怕折腾,就要求他们重开离职证明,不同意就找劳动部门。
一般的员工离职流程是,员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然后公司安排交接事项,等工作交接完成之后,公司在你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的时候,给你开具离职证明,然后你就正式离职了。
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可以是口头通知领导和人事,也可以是书面通知,向公司提交一份《离职申请书》,说清自己关于离职的原因和想法,一般基层员工口头通知就行了,高层管理人员才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书》。
员工在正式离职之后,就可以去找新工作了,找到了下家,在入职的时候提交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就可以了。但是要是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上写的是"被辞退",那下一家公司一般是不会接收的。所以一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对员工找下一份工作是有很大影响的。
明明是主动离职,公司为什么要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
只要是神志稍微清醒一点的HR,在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时候,相信都不会弄错,把主动离职写成被辞退。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一般都是故意的,原因就是想故意刁难你,让你拿着这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找不到下家。
我曾经就亲眼见识过这样的事例,公司的一位技术大咖要离职,跳槽到另一家公司,领导想要挽留他,但是没留住,并且两个人还发生了一些口头上的纠纷。在那位技术大咖正式离职的那一天,他拿到HR给他开具的离职证明,结果发现离职证明上面写着他是因为工作态度不佳被辞退的。
不过那位技术大咖并不是什么软柿子,拿到这份离职证明的时候,他当场就怒了,因为他过几天就要去下家公司入职了,手里拿着这样一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他知道自己是不会被下家公司接收的。
所以他就强烈要求HR给他重新开具离职证明,并且还说如果不重开的话,那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HR迫于他的威严,只好给他重新开了一份离职证明。
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在一些小公司,老板和领导小肚鸡肠,看着员工离职,想留又留不住,所以就在离职证明上面下手脚,故意来刁难他。
离职证明的用处?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离职证明仅在于入职下一家公司的时候用,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都是需要他们提交离职证明的,除非你是应届大学毕业生。
下一家公司为什么要这份离职证明呢?一是防止你脚踏两只船,与上家公司的关系没撇清,又来入职下家公司,这可能会把下家公司扯入法律纠纷。离职证明,本身就是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证明你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让下一家公司放心去聘用。二是为了证明你的工作经历,看是不是和简历上写的一致。
所以为了证实你的工作经历,以及防止法律上的风险,下家公司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的。
在离职证明中,需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工作岗位、本单位工作时间等等,这几项是必须要写清楚等等。
此外,离职原因是可写可不写的,它主要表面你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是需要看离职原因的,只有你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写的是被动离职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意味着什么?
一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就是在离职证明上写明了离职原因为被辞退,这对你来说,可以说是既有好处,又有坏处的。
第一,就是对你找下一份工作有影响。就算你在面试的时候表现得再优秀,但如果在入职的时候,下家公司如果看到你是被上家公司辞退的,那就会对你表示怀疑,从而拒绝录用你,可以说是一票否决。这是对你不好的地方,也是影响最大的地方。
第二,你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一般公司方面主动辞退员工的,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有的是N+1补偿,有的是2N补偿。个人主动离职是没有这些补偿的,所以很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为了避免损失,想办法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当然也有很多员工,在公司辞退自己的时候,不仅不伤心,而且还笑得非常开心,因为有这个经济补偿。
但是在索要这个经济补偿的时候,你需要确认你离职的时候没有提交过书面的《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书》的法律效力是要大于离职证明的,如果有《辞职申请书》,那就没法证明你是被辞退的。
第三,你可以拿着这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去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法里面明确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一,失业前本人和前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向的。
我们在工作期间,公司给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里面,是包含了失业保险的,所以第一个条件就满足了。如果是公司给我们开具的离职证明是"被辞退",那第二个条件也满足了。第三个条件只要进行失业登记一下,就满足了。所以去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完全没问题的。
不过,如果你明明是主动辞职的,公司故意给你开具"被辞退"的离职证明,你拿着这份离职证明去领失业保险金,其实属于骗保行为,不值得提倡。
第四,如果你因为这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找不到工作,被别的公司拒绝,那你是可以向公司索赔的。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明明是主动辞退,公司却给你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那这就是一份虚假的离职证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你要是因为这张虚假的离职证明,找工作被拒,那你就可以向公司索赔。
明明是主动离职,但公司却在离职证明上面写被辞退,该怎么办?
真要遇到这种事,你可以有以下几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与公司协商,要求重开离职证明,不然会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要是不愿意,那就向劳动部门求助,要求公司责令改正。
第二个选择,与公司协商,要求给予经济赔偿,不同意就直接上劳动仲裁。但是这里需要注意,如果你在离职的过程当中,有书面文件证明你是主动离职的,那就算是劳动仲裁也没用的。
第三个选择,先找工作,如果下家公司因为这份离职证明而拒绝了你,再起诉上家公司。但这个官司打起来,费时费力,成本有点高。
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可用也可不用,如果你资金紧张,没钱过日子了,那就可以用,如果自己不紧张,那就没必要了,毕竟这属于骗保行为,你明明是主动离职,那说明你就有再就业的能力。
以上三个选择,个人建议采取第一个选择,第二个选择的把握性不大,很难斗得过公司,因为很多公司在你提离职,走流程的时候,都是会留证据的,证明你是主动离职。而第三个选择的话,太费时费力了,个人很难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只有第一个选择,是最保险的方法,既能防止自己找工作不受影响,还省时省力。所以碰到这事,一定要让公司重开离职证明,不同意就找劳动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影响到自己找下一份工作。
总结
遇到这种事,公司明显想刁难你,让你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但你拿到这份"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可以做的选择有很多。你可以向他们索要经济补偿,也可以在找工作被拒后,起诉他们,此外还可以自己拿去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在发现之后,立马就要求他们重开离职证明,不行就找劳动部门解决。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做法。你要是不怕折腾,那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他们索要赔偿金,或者在找工作被拒后起诉他们,这样你付出越多,获得的收益可能也就越多。
主动离职与被辞退是不一样的,一字之差意义确实天地之别。如果真的是主动离职,但是离职证明确是写的被辞退,那你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是不会给出补偿金的补偿。如果是被公司辞退,那员工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的赔偿。这是不是你和某领导的关系好,再你走的时候他还来帮你一把,或者是人力资源的疏忽大意了。
当然由于之前写了离职申请书,补偿金就不要想了,失业金还是可以考虑领取的。 虽然,各地领取到的金额不同,但是最低每个月也有1000多。 我们可以看一看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请关注第二点: 如果是自动离职就是属于自愿的。而被辞退,这可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正常情况下,一般都是具有这几个条件的人,才会被公司辞退: 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不能再胜任原工作的; 单位破产会快要破产的;
目前题主本来是自己离职的,因此公司也不用一毛钱的补偿。虽然离职证明写得是"辞退",但是原来的离职申请可以写的很明白。那么为什么出现"离职"变"辞退":有可能原来的企业弄错了,也有可能是前企业故意搞你。让你在接下来找工作的时候,给你增加一点从新就业的麻烦。 因此,个人建议:
①.拿着公司 相关的证明,到相关的部门去申请失业保险金;
②.回去找公司,协商从新写一张离职证明。
如果是不在乎,自己也有能力。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明去申请失业金,如果是能力一般,担心接下来不好找工作,就可以回到原单位,协商从新写一张离职证明是"辞职"而不是"辞退"。
在公司握着自己的离职申请书的时候,就不要去考虑补偿金的问题了。毕竟,自己确实是申请离职,即便是求助于法律,最后的输家还是自己。
总之,即便是离职证明上面写的是辞退,只要自己有能力,在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基本上也是考虑是否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一般了解情况以后,都不会在去在乎你上一份工作是离职还是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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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是主动离职,但是离职证明上写着被辞退,很有可能是HR弄错了。如果新单位需要看到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而员工不希望离职证明上写的是自己被辞退的话,可以联系原单位的HR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写着被辞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如果你接下来处于失业状态,比如说你离职时裸辞,并且短时间之内不一定能找到工作,你可以考虑去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 原工作单位有为员工上失业保险。
员工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办理了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
员工离职的原因是被动离职,被用人单位辞退。
公司的HR不知道是有意写错想让你能够领取失业金,还是不小心写错的,或者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就离职一事的理解出现偏差,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在目前阶段,如果你接下来没有合适的工作,是可以去领取失业金的。下一步该怎么做?
看你个人意向喽。如果有新工作了,恐怕新单位误会,或者没有领取失业金的打算,那就找原单位HR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
如果暂时失业状态,打算去领失业金,那就带着离职证明去办理相关手续吧。关注@职场绿皮书,用生动的故事和案例讲述职场上的那些事儿,与你一起成长。认同我的回答,请点赞、转发、评论。
其实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经过批准后,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离职员工与原单位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为什么要开具离职证明书呢?
因为重新找到的工作单位,他们心中有一些顾虑,这个人到我单位工作,是否与原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了?如果有劳动关系,甚至还有其他经济纠纷,新的工作单位就不能录用,录用之后就要承担有赔偿责任。
所以,离职证明书上写明的离职原因是主动离职还是辞退没有什么意义,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主动离职或辞退,对新单位来说总体印象是差不多的。
主动离职给人的印象是这个人喜欢跳槽,不知道在我单位能够干多久?
如果是辞退,给人的印象是这个人没有亲和力,很难融入集体,或者工作能力欠缺。
人家也可以这样认为,也许原单位没有合适这个人的工作,他的能力和智慧无法发挥出来,需要一个新的环境。
所以,根本就不需要纠结离职证明书上写明的离职原因,是主动离职还是公司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