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前女友陈露涉嫌勒索900万被抓,男方最新回应,真相到底如何?
支持警方决定。同居的女人,是相对弱势的,但若女人不自重,要没结婚的情况下与人同居,你就要愿赌服输。恋爱你情我愿的事,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而被人家骗了,干嘛要人家900万?我虽然自己是个女人,但我要说女人要自重,别人钱多是别人的,既然人家不要你了,要有骨气,强扭的瓜不甜。
真相只有当事人和警方才最清楚啊,吃瓜的群众看看就好了,每个人的认知与评判标准都不同,不轻易推波助澜就好!
其实这和普通情侣之间的爱恨情仇没太大区别,无非就是公众人物引起了关注!其中谈分手费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在遇到喜欢玩心眼的,自然就被送进去了!
交友需警慎,不管情感还是生活一方弱势然后又期望另一方会补偿,多开口就可能定性为欺诈,陈露应该事先找个律师,律师费可能高一点,但是能合法获得补偿!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是谁非只有当事人和警察才知道。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爱恨情仇孰是孰非也在一念之间。前提是一个人做人要有底线和原则,做艺人要守艺德,做公众人物更要做人做事有正能量,才值得被大众喜欢和拥护!
你说的有道理!不自重就是这个下场、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希望女人要自爱自强才能得到尊重。
关注霍尊事件有段时间了,毕竟不是局内人,只能通过报道知晓进展,至于这个说法是否属实,有待权威信息了。
我以为,俩个人是奔着结婚去的,而同居在一起。
之后,男方因个人成就增大,名誉增加,而感觉此时的女方不是自己理想的,虽然一起同居8.9年,也要离开她,抛弃她。
此时,女方又气又恨,难道不能向变心男要赔偿?
我觉得,男女在一起这些年,一方看不上另一种方了,不应该有些过错吗?有过错,当然要有一部分赔偿!
本来人们渐渐淡忘了这件事霍尊还有可能出头露面的,但是,最后下了狠手,把为自己献身了九年的女友送进了局子里,也把自己绑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了!无论如何你是不可能把自己在聊天室里那些龌龊肮脏的话语吃下去的!你翻身无望了!
有些女孩恋爱时不考虑后果,被抛弃就是不甘心分手,要拿分手费,结果男人不爱你了什么事也能做的出来,谈恋爱是交往了解勾通,不是献身,损失了!对方不爱你不在乎你,你一根毛都不是,没有付出就没有伤害。
相信警方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