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强J案例中,也有一些嫌疑人,在强J之后残忍的将受害人S害的现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JS。 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一种情况是担心受害人报J,情急之下,将受害人S害。另一种情况是一种变态心理。 甜嘟爸爸也找了这两种案例。一个案例就是,一名女子在下班途中遭到一个男子的抢J。这名女子死活不从,最后,这名犯罪嫌疑人既强J了这名女子,由于担心证明女子报警,便一不作二不休,将这名女子S害了。当然,证明犯罪嫌疑人也被判处了死刑,可以说性质恶劣,罪有应得,不可饶恕。 还有一个案例就是,一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多起,均是强J受害者之后,而后将受害者S害。相关的专业人士也对其进行了采访,也分析了这名嫌疑人的心理和犯罪动机,认为这就是一种变态心理。 作为女人来讲,一定要防范这种事情的发生。尤其是在夜间,不要单独行走,一定要结伴而行,而且要走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还有一点乘坐网约车,也需要加倍小心。毕竟夜深人静,发生这种问题的几率也较大。 您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您的屏幕和交流,也期待您的关注! 愚以为,强奸者并非是为了害命而强奸。大多数只是为了发泄兽欲而已。 八十年代听说过一起奸杀案。据说女子在被强奸后,施暴之人欲逃跑时。她骂道:"我认识你个狗日的!你就是我舅舅那个村的xⅹx!你跑不脱的!将来坐牢坐死你!" 犯罪分子一听,转身回来就将她杀死了! 所以,人还是别太傻了! 去年,哈尔滨双城区下面一个农村,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这个女人就因为自己的不理智,不但被罪犯强奸了,最后还激怒了罪犯,被罪犯杀人灭口了! 案件说起来挺揪心的,这个女人叫小翠,长的相当漂亮了,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是我岳父老家的一个亲戚,她刚结婚一年多,老公在北京做物流生意,本来她准备过段时间也要去北京的,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就想在家待上一段时间再去,就在这段时间内,惨剧发生了! 一天晚上,小翠在婆婆家吃完饭,自己独自回了家,她婆婆说要去陪她,她没让,说自己到家歇会就睡觉了,然后自己回了家!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概是晚上七点多,她刚到家门口,遇到了一个本村的男人,这个男人喝酒了,看到了小翠,几步就走到了小翠跟前,问小翠干什么去了?小翠一看是本村的,也没什么戒备,就告诉他刚在婆婆家吃完饭,准备回家睡觉,男人也知道小翠自己在家,就以进屋喝口水为借口,跟着小翠进入了家中! 本来他就喝了酒,再加上小翠长的漂亮,在喝了水后,就起了歹意,先是用言语挑逗小翠,被小翠厉声呵斥了,一看小翠不上钩,就强行把小翠拉到了房间里,强行要对小翠侵害! 这其中也遭到了小翠强烈反抗,怎奈一个女人,力气再大,也斗不过一个大男人,最后还是被他强奸了! 这时候,如果小翠明智一点,不去激怒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可能是小翠也失去了理智,对着男人一顿痛骂,告诉男人,你毁了我,我也不会饶过你,我先告诉老公,然后报警,告你强奸罪,判你死刑,让你一家人,包括你家孩子,永远抬不起头来! 这话,让本来准备逃走的男人害怕了,他虽然借着酒劲,犯了罪,但是人都这样,一旦实施犯罪完毕,剩下的就是后悔和后怕了! 他真的害怕了,都给小翠跪下了,请求她原谅自己,说自己愿意出钱,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只要不报警,什么条件都答应,就是这时候,小翠如果理智一点,也不会出事的,但是小翠急火攻心了,那顾得上这么多啊,告诉他,不好使,非要告他,让他蹲监狱不可,还对着后面喊了起来,快来人啊,救命啊,XXX强奸人了! 此刻,男人立马就慌了,赶紧上去捂小翠的嘴,告诉她别喊,小翠一口咬住了他的手,疼得男人本能的给了小翠一巴掌,顿时起了杀心,上去用双手掐住了小翠的脖子! 第二天,小翠的婆婆来叫小翠吃饭时,发现儿媳妇已经死亡多时了,吓得她哭着喊着叫来了人,并且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查到了这个男人,在审问时,警察问他,你强奸就强奸呗,为什么还要杀人?男人说他真的没想过杀人,甚至都想过来投案自首,但是被小翠给连骂带咬的一顿折腾,彻底失去理智了,这才导致犯下了滔天大罪! 强奸的因素有很多。 一是性欲太旺,又长期得不到满足,急于发泄,于是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强奸妇女。 二是报复社会,社会地位低下,没有钱甚至娶不到媳妇,经常受到歧视甚至被人欺负,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便把报复的突破口,选择了弱势的妇女。 三是心理变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性功能的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性行为,而在暴力刺激下,他才能得到满足。 四是定向复仇,由于某种原因,他对某个女人非常憎恨,用强奸这种极端的方式对她进行报复。 五是一时冲动,有的强奸纯属偶然,临时起意,比如喝完酒后,吸完毒后,偶遇漂亮的女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性欲,犯下罪恶。 强奸后杀害妇女的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种。 一是过失杀人,在强奸过程中,有的妇女激烈的反抗,导致犯罪嫌疑人用力过猛,无意中将妇女致死。 二是杀人灭口,在强奸过程中,妇女看清了犯罪嫌疑人的长相,并声称要去报警,犯罪嫌疑人怕被抓捕,判刑,便采取了杀人灭口的行为。 三是暴力虐待,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有暴力倾向,且心理不健康,以暴力侵犯为乐趣,直至将妇女致死为止。 四是故意杀人,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嫌疑人对某个特定妇女极端仇视,早已有复仇心理,于是便选择了先强奸后杀人的行为。 不论是强奸还是杀人,犯罪嫌疑人都逃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图片来自网络 想起警察朋友说过的一桩案件:说的是一男的,夜深人静去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而且他还专找女司机,一招手发现是男的,故意把价钱说的低低的,自然谈不拢,碰到女司机,价钱就提的很高,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女司机都会去。 等了半天,终于有一个女司机答应了,女司机大脸盘子,丰满,珠圆玉润的,她也不是没有犹豫过,但一想到丰厚的报酬,也就决定铤而走险。有多丰厚?三十公里,三百块钱。咱没开过出租车,不知道价码,反正女司机觉得不亏。 于是,女司机照着歹徒的指点开,一开始也挺正常,马路上星星点点还能看到擦肩而过的车辆,越开越偏僻,后来甚至于来到了一片坟地,女司机发觉不妙,马上一打方向盘就准备回转,钱重要,小命更重要,但是为时已晚,女司机脖子上已经被抵着一把匕首了。她想转一下头都不敢,照着歹徒的旨意,她战战兢兢的下了车,一步一步远离自己的车,来到了两座坟堆中间。 歹徒让她自己脱衣服,她不敢不脱,当时是深秋时节,夜晚寒凉,草木摇落露为霜。女司机打了几个寒噤,很快她就赤身裸体了,歹徒既残忍又狡诈,他把女司机的衣服团成一团扔的远远的,然后实施性侵犯,结果歹徒不行,怎么样也不行,女司机已经冻的瑟瑟发抖,她哀求歹徒,要不然去车里吧,外面太冷了。歹徒一听也是,所以两个人就去了车里,但是歹徒还是不行。 此时,女司机已经透支了所有的耐心。从惊恐万状,到这种尴尬事件,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倒霉 ,又冷又怕的她,忍不住埋怨了一句,你究竟行不行啊,行就快点,不行拉倒。得嘞,就这句话惹了祸,估计这家伙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所以想在陌生女人身上找补找补。 后来他就把女司机给掐死在车里了。别看女司机高高大大的,但是论体力她真不是歹徒的对手。后来,警察才晓得他就是一个天阉。离了两次婚,都是这个原因。估计已经严重变态了。 我在想,即便女司机不说那句话也很难逃过一劫。这只是一个诱因,其根本原因还是歹徒自身的问题。谁遇谁倒霉。所以,天上不会掉馅饼。事出反常必有妖,凡事多想想没错。有时候往往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强奸还要杀人? ①,其实每出现十起强奸案,才会有可能出现一起有明确杀人意图的。因为强奸犯想要尽快控制受害人完成犯罪行为。控制的时候很容易采取过度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 ②,当然,除了某些变态之外,一般强奸犯都没有杀人的预谋,基本上都是在制止受害人挣扎反抗呼叫的时候失手致死人命。所以,我觉得强奸案里面出人命的几率应该是非常低的,不会有"往往伴随着杀人"的情况。 ③,还有一些是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而杀人,但比例也不是很大。至于凶手为什么杀人,很简单,在他们看来,杀了人,死人就不会报警,不会说出真相,自己就不会被抓到,也就不用判刑了。 ④,他们杀人就是想要掩盖证据,有很多人总以为破案是靠受害人的口供,受害人死了,谁能证明自己犯罪了,基于此所以杀人。 ⑤,另外,还有些就是人平时压抑太多,一旦犯罪宣泄了,就无所谓估计了。既然都强奸了,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都是伤害别人,反正被抓到都是要判刑。 强奸一般都会遭到抵抗,而人一旦动了邪念后面就很那控制的住,尤其反抗更能激发野性,亦或者为了怕被发现用力过度就把人给弄死了。很多杀人案件都是如此,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杀人,但是事情一旦开始,后面就控制不住了。 看到这个问题,使我回想起十年前,在我的邻村发生过的一起强奸杀人案,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那年夏收刚过,一天晚上十点多,李女士饲养的一只羊生病了,叫同村刘兽医给羊诊治。刘兽医给羊诊治后,得知李女士丈夫去外地打工,孩子上学住校。家中只有李女士一人时,刘兽医心里产生恶念,愈对李女士实施奸淫,在李女士反抗无力时,刘兽医恶念得逞了。 当刘兽医要离开时,李女士说:"我马上报警,你狗日的,进监狱去吧!" 刘兽医听后,想到将被这个女人,毁掉自己的前程,随机产生杀人恶念。 刘兽医转身从李女士厨房拿来一把菜刀,李女士惊喊,刘兽医抓住李女士头发,菜刀向李女士脖子砍去,李女士当即毙命。 当然,凶手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这个案例中,读者或许能悟出一点问题的答案来吧。 为什么有些人要强奸别人甚至还残忍地将其杀害,这是什么心理? 犯罪分子先奸后杀,基本上是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心理变态。有的是谈恋爱种因为被女方拒绝受到刺激,有的是自己心理本身就有问题,他追求的就是那种变态的行为带来的刺激。 第二种是因为一些原因,怕受害者报案自己被抓,干脆灭口。例如有的受害人说: 我认识你,你是某某某。 你跑不了的,最少判三年。 警察很快就会来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等着吧。 等等,这类语言很容易使犯罪分子陷入恐惧之中,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自己被抓,干脆灭口了事。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强奸罪,一般情节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强奸后杀人,大概率会判死刑。犯罪分子把受害人杀死,也把自己送上来不归路。 强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强奸后还要将其杀害,肯定就是害怕受害者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这种犯人头脑太简单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将是更严重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后又杀害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可能被执行死刑。 在实践中,很多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怕被害人事后向有关部门告发,害怕被国家公安机关抓获并判刑处罚,自认为只要杀害了被害人,没有人告发,公安机关就无从掌握是谁做的案,自己可以逍遥法外。还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强奸妇女过程中受到妇女的激烈反抗,为了制止反抗,于是将受害人杀害。后面这种情况,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可能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男性有的性侵害女人,有些是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多,常期得不到性满足。有些是受到女人伤害,心灵受到扭曲而报复女人。 所以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要孤身一人独自出行。也不要喝得酩酊大醉出现在夜半的大街上,给坏人可逞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