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二十四史之一的《汉书》记载,汉文帝刘恒到一个名叫古城的地方出巡。皇帝的车马队伍在经过当地的中尉桥时,有人突然从桥下走过,这使得汉文帝的车马受惊的,文帝就命令身边的护卫将这个人抓起来,交给廷尉张释之处理。 张释之审问了这名惊动皇帝车马的嫌犯,这个人于是坦白:"我是从长安县来的。听说皇帝路过路上已经实行了戒严,就躲到桥下的进行回避,我在桥下其实等了很久,我以为皇帝的马已经过去了,就想出来,却不料这时恰好看见皇帝的车子和队伍出现,我就赶紧走开了,没想到碰上了皇上的车马。"张释之就把这个情况向皇帝报告,说:"他冲撞了您的车马,我当然要判处他,按照律法——应当处罚金四两。" 汉文帝听之后,极其不高兴,说:"这个人惊动了我的车马,全赖我的这匹马生性乖巧,但如果换一匹性子比较刚烈的马,它就会不会把我甩下来摔成重伤?你怎么能够只判他罚金四两就算了?"张释之说道:"法律是您批准制定的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现在当然应该继续遵守,这是十分重要的,否则您就是用法律来哄骗老百姓了。刚才如果按我们给您的命令将这个人杀害了,那么我这个廷尉和威信就从今天开始下降。廷尉是平衡全国判罪的机关,一旦出现了偏差,则全国从上到下应用法律就会变得轻率,人民将会用什么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还是请您仔细思考一下吧。"文帝过了好一阵说:"好,您这样的处理是恰当的"。 那么,您认为这个故事中汉文帝的处理方法,和张释之的处理办法,谁更正确呢? 您怎么看?欢迎留言!欢迎转发和点赞,让更多人看到您的精彩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