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能领多少钱?
江苏省职工或退休职工因病或因公死亡,其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可到社会保障局领取丧葬费用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费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城镇居民)每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
根据相关数据,江苏省到20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98元/月,即每月3958元。
一,丧葬费申领: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平均寿命80岁以上。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差异较大。所以,丧葬费用因地区和时间而异。但丧葬费不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
丧葬费:3958元 x 2=7916元。
二、抚恤金申领:
江苏省2021年(或之前12个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人均收入47498元,月人均收入3958元,)。不同性质死亡的退休人员抚恤金不同。
因病辞世的抚恤金:
(3958元×20个月)+(3958×2)=87076元。
因公辞世的抚恤金:
(3958元×40个月)+3958元×2)=166236元
关于退休金缴纳年限的判定,企业员工抚恤金的计算方法是以职工上一年(或以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多领一年养老金,少领一个月抚恤金。以下表格列出了每月的数目:
如果:王大爷养老保险缴纳29年,退休金领取13年。他应当获得怎样的抚恤金?
上面的图片可见一斑:
a、领了13年的养老金。
b、要扣减13个月的抚恤金月数。
c、扣减后可以得到10个月的抚恤金。
d 、(10个月 ×(3958元)=39580 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等标准将同步提高。
三、死者养老金账户余额申领:
养老金=个人账户额度÷139个月。(六十岁退休时是139个月,五十五岁退休时是170个月,五十岁退休时是195个月)。如果总计领取养老金月数,低于已经领取月数,则可以认定个人账户尚有数额,在退休后13年内,可能会出现余额。而领养老金超过13年,个人账户基本无金额了。
比如个人账户中有10万,100000÷139个月=719元,若本人领120个月,即拿到了86280元,则,个人账户尚有金额:13720元。剩下银子家人都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