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到底应不应该被合法化?
我个人认为,安乐死体现着一个社会文明的进步,是对人格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可以实施。但是一定要在法律法规完善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的前提下实施安乐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我查阅有关安乐死的资料时发现安乐死虽然在一些国家已经实施了,但是仍然存在很多法律漏洞,荷兰41%的老人被安乐死,安乐死成为谋杀的法律漏洞,这些都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因此,一定要在有关安乐死法律法规极度完善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这样才是给那些饱受疾病折磨、真正痛苦的人的解脱......也是对那些依旧想活下去却被子女劝说安乐死的人的生命的尊重!接下来,我将具体阐释我对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实施的看法,以下是我的观点。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安乐死。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去。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一般来说,安乐死可以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前者是采用积极的措施加速患者的死亡进程,如给患者注射或服用剧毒药品、麻醉药品让其迅速死亡;后者是通过停止、放弃治疗,让患者自然死亡。包括在我国国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消极安乐死持包容态度,但是积极安乐死则被认为犯罪。其他国家对安乐死的态度也是颇为保守,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积极安乐死,并对实施者处以重刑。生存还是死亡,这个哈姆雷特式的诘问,在安乐死中被追问到了极致。
今天,人们在讨论有关安乐死的问题时,往往拒绝形而上学的道义考量,而倾向从后果角度进行功利主义的考虑。
反对安乐死的人士,大多认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神圣职责,延长生命是医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安乐死不仅违背道德,还违背了医学的宗旨,这也使医学故步自封,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允许安乐死将使得患者至少失去三个机会:自然康复的机会、继续治疗恢复的机会、医学发展的机会。他们担心允许安乐死将造成严重的伦理危机,它不仅会使那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安乐死来谋害他人,还可能纵容那些不愿照顾亲人的家属放弃对病患的照顾,这将使得家庭成员的互相扶助义务变得越来越冷漠,更有甚者,还可能会为医疗人员谋私打开方便之门。
而赞同安乐死的人确认为,人的生命只有在质量的状态下才是有意义的,对于濒临死亡的患者来说,在穷尽一切治疗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死亡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尽量减少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呢?"人大代表刘贵芳:建议安乐死合法化,惠及更多不治之症患者"这则消息几乎刷遍了朋友圈。人大代表刘贵芳面对记者说道:"我是个来自基层的医务工作者,亲眼看到过一些病人得了不治之症的痛苦状态。"很长时间以来,围绕安乐死是否合法化的提议和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近年,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见识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呼吁安乐死合法化。安乐死并非从生到死的转变,而是在死亡过程中,让人从痛苦到安乐。这是对患者人格的尊重,如果不顾患者的意愿,在根本无法治疗的情况下,空谈救死扶伤,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和煎熬,这才是对患者人格尊严的亵渎,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为了医学的进步而无视患者尊严,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发现治病良方,这太不人道,更何况,医学的发展并不总是依赖于临床医学,大量的疾病都是在实验室攻破的。在病人无法治愈的情况下,用医疗设备维持他的生命体征将浪费大量的医疗经费,反而不利于医学的发展。至于安乐死可能带来的家庭和医生责任问题,赞同者认为这完全可能通过严格的法律条件来加以限制。
相反,如果视安乐死为犯罪,那将可能会出现大量的私下安乐死,反而会使问题更加恶化。
最后,我想举一些关于安乐死的真实案例,让大家能真正的体会到安乐死背后的无奈与挣扎......真正思考"安乐死"这个有关生存与死亡的问题!
事例一:
今年2月24日,中国安乐死第一人,台湾著名体育频道主持人,篮球运动员,裁判员,傅达人在瑞士安乐死的录像被其家人首次公布。傅达人晚年饱受胰脏癌的折磨,曾经一直咬牙坚持,但因为癌症多次转移,最后已经无法医治,在病痛的折磨下,他多次与家人沟通,诉求给与自己"安乐死"。2018年6月,傅达人在家人的陪同下,飞抵瑞士,在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里面执行"安乐死",前后4次喝下药水,带着微笑在儿子怀里安详离世,前后间隔不到5分钟。
01.无痛,有尊严地离开,这是人们对"安乐死"的第一印象
傅达人曾经说过,"自杀是要烧炭,要上吊,是痛苦的。安乐死是你喝下一杯,安安静静地睡着,是无痛的。无痛才可以叫做安乐死。这也可以避免‘过度医疗’,不仅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也能减轻病人的痛苦。"
02."安乐死"合法化已经成为一股趋势
一件又一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促使着每届人大代表中都会有人提出"安乐死"合法化。2017年,已经83岁的黄母到辖区派出所自首,讲述了自己亲手药死儿子黎国思的事实,经受民警深锁眉头,低声叹气。原来黄母的儿子黎国思从出生开始就患有先天大脑发育不全和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也不能自理,在当时,甚至是现在都难以治愈。刚开始,黄母并没有发现儿子有什么不同,直到黎国思长到3岁还不会走路,说话也含糊不清,这让黄母意识到了不对劲,儿子就算是发育慢一些,但也不可能到了3岁还不会走路,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因此黄母急了,将儿子带到了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黄母当场崩溃,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是一个智障,并且还患有软骨症。"女子本弱,为母则刚。"黄母在得到儿子检查结果以后,仿佛觉得天塌了下来,但是她从没有想过要放弃黎国思,带他回家,教他认字,甚至送他上了几年学,她想儿子好,想奇迹出现。她曾说过,"若是可以,我不要活这么久,愿意用自己的命换儿子的健康。"但是在黄母的46年精心照料下,奇迹并没有出现,儿子的病情反而越来越重,因为软骨病加重,儿子彻底瘫痪在床,甚至每次擦拭,翻身时,儿子都会发出"呜呜"的惨叫声,黄母总是撇过脸擦掉自己的眼泪,安抚儿子说,"快,很快就好了。"然而,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已经83岁的黄母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已经难以再继续照顾儿子,若是她走了,儿子怎么办?这种绝望在她心中发酵。最终,在5月的某天,83岁的黄母含泪将安眠药送进了沉睡的二儿子嘴里,随后捂住了他的嘴巴,用丝巾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儿子送入黄泉路。
"是我对不起你,把你生成这样,让你一辈子活得痛苦。我也没几年可以活了,可你怎么办呢?就此结束吧,我宁可自己犯罪,也不愿你再受罪。"
03.凡事过犹不及,"安乐死"的界限在哪里?
2004年1月17日,据哥伦比亚《一周》周刊爆料,"安乐死"惊曝"变相杀人"黑幕,荷兰大批老人病患者担心被害纷纷逃命德国。荷兰是对安乐死实行合法化的先行国家,在荷兰每年有4000人死于所谓"合法化死亡"。但是有许多老年人担心他们在医院会被医生"杀死"。老年人越来越不相信为他们治病的医生,甚至对他们自己的亲属也越来越不相信。他们单独或结伴穿越边境,逃往德国,以免受"安乐死"。
格丁根大学教授、安乐死研究报告顾问赖纳·曼施对记者说:"从这些情况看,老年人中出现害怕心理是极为自然的事,他们为逃避‘提前’死亡,开始到与荷兰较近的德国的某些地方避难。"曼施教授认为,这份研究报告中所披露的最令人担心的情况是,有1/3安乐死的案例是因为"家属没有能力继续为病人治病,以使他们活到临终"。
04.现在被"安乐死"的情况依然存在。
2020年5月12日,日本朝日电视台曾经报道,一名在美国纽约负责新冠治疗的一线日本医生,纽约医学院副教授野本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向外界揭开了一个可怕的真实抗疫情况。据他描述和介绍,在纽约单日死亡人数高峰时期,很多当地的医疗机构都有过因为治疗负担过重,而出现选择性治疗或者放弃治疗的情况。如果在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病情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就会和家属沟通选"安乐死",甚至在找不到家属的情况下,医生会替病人做选择,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并不仅限于纽约地区。
05.在我们眼里的"安乐死"是救赎,在某些人眼里或许是赚钱的门路。
最近,瑞士推出了一款名为Sarco的安乐死机器,新机器由3D打印技术制成,形似胶囊,有着科幻般的太空飞船外观,看起来既有科技感,又有时尚感。争议最大的,还是它所提供的、极其简便的"死亡"手段。
Sarco 可以提供瞬间平静的死亡: "不需别人帮忙,无痛快速去世"。
06.安乐死不仅局限于老人、重病患者,还被用来自杀。
欧盟的一项研究表明,安乐死运营者不再局限于那些身体被疾病困扰的老年人群,它在重度精神病、患有自杀倾向的人群中也开始发展"客户"。荷兰伦理学专家西奥·布尔原本支持安乐死,当他发现: 荷兰、比利时的法律允许一些原本还可以再活许多年的病人,以‘心理疾病’‘厌倦生命’‘感到孤独’等莫名其妙的理由接受安乐死,这是很危险的。英国也曾经为"安乐死"立法,但是始终没能通过。
最后,我想说:"安乐死"是一个横跨在人性、道德、法律边缘的命题,其合法化是业界和学界广泛讨论的难题。但在我们国家,人口逐渐老龄化,同时中国也是癌症高发的国家,实行"安乐死"已经是大势所趋。当各种无法治愈的病痛一点点剥夺我们的健康和生而为人的尊严,我们面对看不到尽头的痛苦,看不到希望的明天,我们有权利选择"安乐死"终结自己的生命。"以一种安静,没有多少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是病人最后的美好,也是对家属的仁慈,但这里面的界限该怎么定,是一件非常复杂、模糊的事情,我们的法律不应该避开"安乐死",应该积极去探讨实行"安乐死"的详细法规法律。
所以,我支持国家实施安乐死,但是一定要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避免有人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