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被指利用在小区家中办托管班的便利,猥亵不满9周岁女生,女孩微信中将其备注名改为"色狼"。涉案男教师孟某(化名)因猥亵罪获刑,但其本人一直未认罪。 "就凭女孩的口述判了3年半,我们也在申诉。"日前,孟某的亲属表示,他们已依法提出申诉。 漫画/张永文>>>为全托费起争执后30岁托管教师被控在家中猥亵女生 孟某妻子介绍,夫妻俩是内蒙古人,在河北廊坊办文化培训班。2020年因为疫情,培训班也不能开,只能在所住小区上课,而这名9岁女生是从另外一家托管班转过来的。 "她当时上小学三年级,不到9岁。2020年5月份闹疫情,她父母在北京卖菜没法回来,就没人管孩子,把孩子全托到我们家里。" 孟某妻子回忆,2020年7月底说走也没说就不来了。"7月份,她说放暑假了,她妈妈回来了,有时间带她,等上班时再送她过来。但到9月份时,她来取东西,又说不来了。" "当时是她爸爸领她过来的,我老公就说孩子之前的费用还没交,她爸爸就开始扯皮,说给他女儿吃垃圾桶里的饭、虐待孩子,当时双方不欢而散,他是10月底报的案,我老公是11月9号被捕。" 检方指控,2020年5月至7月期间,30岁孟某利用在家中经营培训班的便利条件,多次将在该培训班学习的女生带至四楼家中猥亵。女生在微信中将孟某微信名称备注为"色狼"。2020年8月28日,女生在父亲陪同下到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为其开处方涂剂1瓶。 女生向办案机关陈述称,她在托管班全托学习培训期间,周五、周六或周日,在培训班上课的地方男老师摸过她五六次,在四楼男老师住的地方,男老师摸过她五六次,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和之前小饭桌的老师。 香河县法院审理认为,孟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检方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实其事实侵害的事实,2021年11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案发没有准确时间女生刻骨铭心为何时间地点记不清 "案发并没有准确时间,是2020年5月到7月这个时间段。"孟某妻子告诉记者,"我们家有两个住处,二楼是我母亲住,我们在二楼给几个孩子上课,她平时跟大家一起上课,晚上和其他时间都是跟我妈妈在一起,我妈妈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吃住都在我妈妈这里,我和我老公还有女儿住在四楼。" "我们这栋楼就是楼上楼下,我女儿当年是两岁多,她也会上楼去找我女儿玩。"孟某妻子承认,这名女生去过四楼的房子,但不可能记不清楚具体时间。 "她是2020年5月中旬来的,7月底离开的,中间还回家几次。最要命的就是,在我们家那段时间,具体是哪一天发生的,哪怕说出一次具体的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某个时间,在哪里,她说在二楼和四楼都有,具体上午还是下午、晚上,但她说她记不清了。" 孟某妻子称,他们向办案机关提供了那段时间家里所有人的日程,"她说是周五周六周日嘛,我们也证明了周六周日,我老公是不在的,周五我们都在哪里做什么,提供了详细的时间日程,但办案机关说这些证据和案子没有直接关系。" 孟某妻子证实,当时并没有人直接在现场见证,家里也没有安装监控,"现在就是口说无凭,就凭女孩的口述判了3年半。" 孟某的姐姐向记者表示:"如果真如办案机关所说,这件事对女生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为什么这么刻骨铭心的事情,在我们提供大量证据后,她竟然反复记错时间和地点,连一次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也没有记清?">>>案发几个月后报案女生母亲称听孩子说了怕受伤害没处理 "她也经常私下里跟我在一起,我也问她在这班上感觉怎么样,我是每个孩子都会问的,她都说挺好的,很喜欢这儿,当时在培训班还有几个孩子。" 孟妻坦言,家里没有安装监控,没有录音、录像、指纹等证据。 "现在说不清,她在家里头都是表现正常。当时她是跟其他孩子一起学习的,我们全家人都在家,没有人看到有这件事的发生。" 如果案发是在2020年5月至7月,但女生家长10月份报案显然太晚,"这中间都过去多长时间了,她为什么这期间什么都没说?是等9月份、10月份才说这个事,她说害怕不敢说,但我认为这说不通。" 对此,女生母亲称,2020年7月底8月初,女儿告诉她被托管班老师摸过,但她认为没有证据,害怕孩子再受伤害,所以当时没有处理。 女孩的父亲表示,2020年8月下旬发现女儿行为异常,经询问,女儿告诉了他。 孟妻表示,如果真有事情发生,女生应该第一时间去反映,"或者向我和我妈妈告状才对,我认为是她走后受人撺掇,至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案发被指事出有因家长拖欠2000多元费用始终没有结清 据了解,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猥亵一直未供认,孟某否认曾单独与这名女生到过四楼家中,他曾严厉批评过这名女生,所以她对他有偏见。 孟妻表示,这名女生曾因为写作业撒谎。"她在班里学习成绩是倒数,老师想拉也拉不起来那种。我们讲完了,让她写作业,老师说写完了下课,她说写完了就玩去了,就交作业嘛,实际上就没完成。" 孟妻认为事出有因,"那个孩子跟我们是有费用纠纷的,我老公跟她爸要钱的时候,他就说这那了的,不愿意交2000多元费用,后来我们问他要钱,他就说别想要钱,‘我还想跟你们要钱’。" 她提供的与女生家长的微信记录显示,双方曾为费用有过沟通,从案发至今,女孩家长拖欠的2000多元费用始终都没有结清。 "她走了还没有交完费,家长还和我们好好的、正常的沟通交流。从她来到走,一直都是拖欠费用的状态。">>>报案后微信备注改名离班后将老师改成"色狼"还开消炎药 "她手机微信给我老公的备注名备注了一个色狼,我们律师也说,孩子也承认这个备注名是她在离开我们家八九月份改的,并不是在我们家期间改的,但孩子的这个证据被采信了。" 日前,孟某的辩护律师苏建友向记者证实,2021年5月28日,他参与了一审法院主持的对当事女生的询问。 "她父亲也参加了,她说删了他的微信,后来又加了。"苏建友表示,女生微信改备注名是在案发几个月后,在向警方报案后才改的,并非在培训班案发时改的。 "只有小孩子的口供,就这样给判了。"孟妻表示,女生也没有做过司法鉴定。"他们家是东北人,她爸爸带她去医院挂妇科开过一个杀菌的药,说下体有炎症,正常的都能想到这些问题,就是没有这种事,也可能去医院开消炎药,我也曾去给我女儿开过这种药……">>>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女孩描述案发细节符合记忆规律表达能力 2021年11月底,孟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廊坊中院,认为定案证据不足,女生没有稳定自然的陈述,关于犯罪细节,几次陈述均不一致。 廊坊中院审理认为,女孩被侵害时未满9周岁,对被猥亵时间、地点及细节的描述,符合正常记忆规律及与其年龄相对应的表达能力。 2021年5月28日,一审法院在公诉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询问内容佐证了被害人在侦查机关所作陈述的真实性,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证实侵害的事实。 廊坊中院认为,上诉人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2022年2月21日,廊坊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2月,廊坊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妻子相信丈夫品行没男女关系问题 曾组织亲子公益教育 "我是大学毕业,他是大专毕业。那段时间主要讲课的是我,他讲过数学课,他主要是辅导检查作业什么的,因为就几个孩子。" 孟妻告诉记者,"我们一家子,包括人来人往的学生,我们这个班女孩子太多了,都没有过这样的事发生。" 作为妻子,她相信丈夫的品行。"我老公品格上也不是那样的人,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他是比较正直的人,没有乱搞男女关系,他的人品没有问题。" 在她眼里,丈夫乐于助人,"我们俩以前还资助过贫困大学生,他曾经和30名爱心公益者一起组织大型亲子公益教育。" 孟某的姐姐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我弟弟是一个诚实、稳重、有责任心、孝顺的大男孩。" 对于弟弟被判刑,姐姐认为,作为教培老师,与学生接触是随时的,也是密不可分的,"这是教育从业人员的职责所在,也是风险所在,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分分秒秒,却可以在多年的教育生涯中得出结论,有家长的肯定,有学生的认可!在办案机关的后续调查中,我弟弟作为培训班的老师,没有任何男女关系问题。">>>律师认为证据不充分存在债务关系 已向中院提交申诉材料 "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构罪的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程度,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判决构罪事实明显不清,证据严重不足。" 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苏建友认为,当事女生没有稳定、自然的陈述,女生几份笔录中关于指控孟某犯罪细节,包括时间、地点、次数、行为方式等的陈述不一致,无法据此确认案件发生的真实性,而且孟某在女生指控的时间内没有作案时间。女生父亲与孟某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无法排除孟某被诬陷的可能。 苏建友指出,女生微信改备注名的截图证据明显人为制造的、为了证明孟某构罪的证据,但二审法院仍将应予排除的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 公诉机关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证据,一审期间未能出示原始载体,一审法院将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二审期间,公诉人对辩护人的异议做出回应,明确表示女生离开培训班之后已经删除了孟某的微信,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方才重新添加他为微信好友,并将他的微信名备注修改为"色狼"。 苏建友向记者证实,上周家属已向廊坊中院提交申诉材料。>>>预防猥亵专家支招让孩子学会自保 一旦发生需告诉父母 《"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性侵案件高发的场所大多为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密集活动的场所,其中发生在培训机构和托管中心的占比35.39%。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 要避免教培机构猥亵案,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增加监督和惩罚机制,从制度上降低犯罪机会;另一方面家长应当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性教育,要让孩子知道哪些隐私部位不能让人碰,哪些属于性侵行为,如果遇到他人对自己做这些行为时该怎么办;还要增加违法成本,避免犯罪分子抱有侥幸心理。 幼儿教育资深专家杜女士谈及预防猥亵儿童时指出,没有"掉以轻心"这个词。 "作为父母和老师,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机会很多,可以采用讲故事、看动画的方式来给孩子作解释,如何分辨善恶。" 杜女士建议,作为未成年人的直接监护人,可以用一些简洁易懂的语言,让孩子们清楚师生禁忌,哪些身体隐私是不能被外人碰触,让孩子们学会自保,一旦发生,需要告诉爸爸妈妈,需要提早预防和尽早避免。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