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后在外逛夜店吃烧烤的女孩都是女流氓?
难道半夜12点后还在外逛夜店、吃烧烤的都是女流氓?这是多么毫无底线地混淆视听啊!
一位美女头像的网友所留之言,简直就是胡说八道,颠倒黑白。她说,半夜12点以后还不回家,还要在外逛夜店酒吧,吃烧烤、喝花酒的行为都是混社会,都是女流氓。她一棍子打死了所有半夜在外的女孩。
楼主评论说,相信看过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完整视频的人,都会觉得无比诧异与不可思议,头皮发麻、义愤填膺,在朗朗乾坤、法治社会之下,还有这样的无法无天、暴虐无忌、横行乡里的地痞恶霸?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我们必须要就事论事。女网友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言论,任何人都有半夜出去吃烧烤的权利,虽然笔者自己几乎不会半夜三更去吃烧烤,虽然我的朋友圈子也没有人会去组织吃烧烤,毕竟是小知识分子群体,但这是两回事、两个不同概念。说什么施暴者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半夜三更还要外出吃烧烤的女生也不是什么好人,像这位女网友发表的言论要不得,是非不清、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就算年轻的女孩子半夜在外吃烧烤是混社会的人,难道她们就活该要被殴打、被往死里揍吗?她们没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吗?楼主劝你做个善良的人吧,嘴下留情,做人最起码的是非辨别能力还是要有的,最起码的同理心和恻隐之心还是要具备的。我们做家长的,在家教育子女半夜三更少点外出是可以的,但那是两回事,一码归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