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个体工商户一般没有免征额之说,只有增值税有个起征点。下面具体说明。 1. 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或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可享用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方针。 这就是说,按季度申报的,如果当季营业额是10万,这10万是要全额交增值税的,而不是9万以下不用交。这就是起征点,超过这个点的要全额纳税。 2.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没有免征额。如果个体工商户不符合建账的条件,那就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税。具体有可能是定期定额也可能是定期定率征收。详情可以参见之前的回答"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该怎么计算?"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从今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条件,享受每月10万元收入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如果是按季征收的,还可以享受每季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这对个体户来讲,是一个很好的税收优惠。但是这个政策只涉及到增值税以及附加的一些税种,但是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却没有提及,而且个人所得税法也没有对个体工商户的新的优惠来进行说明,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以前的变化不大,只是把扣除额提高到5000 元。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经营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按实进行申报缴纳,适用于5% ~%35%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在税收管理上一般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 下面就分别说一下两种不同情况,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根据实际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自行计算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首先根据自己会计核算的结果确定自己的收入还有需要扣除的成本费用等等相关信息,然后登录在各地税务局的网上税务局填写对应的申报表,提交给系统,完成申报程序。税务局系统会根据你的三方协议,从你的银行账号里把税款划缴到国库,就完成了交税过程。 所有的这些信息,都是你根据自己的会计核算情况来计算得出的,税务局会根据你的申报表来分析你是否存在着少缴税款的可能,如果计他们分析出一些问题,来找你进行核实或者补交税款。 定期定额 如果是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多数省份则规定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也就是根据收入总额直接乘以附征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另外,个税方面很多省都规定了,每月应税收入在3万以下的个人所得税也免于缴纳。目前各省还没有对10万以下的个税是否免征出台相应的政策。 因此如果你是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那么你的个人所得税直接由税务局在你的银行卡里面进行扣除。这种交税程序叫做"以缴代报 "。只要你在银行卡上的资金充足,每月你不需要做什么,就自动完成交税了。 一般情况下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户交纳的各种税款,税务局很少进行风险分析,因为定额多少是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 关于个体户的税收如何缴纳的说明和程序,可以参考我的另一个回答,更详细。 https://m.zjurl.cn/answer/6662617015515087107/?iid=64435635320&app=news_article&share_ansid=6662617015515087107&app_id=13 或者关注 左刀三爷 后查看历史回答列表。 撰文:左刀三爷 搜索关注 左刀三爷 ,积累数十年的财税实务经验,加上条理清晰的通俗化讲解,为您解疑释惑! "免征额"一般适用于个人所得税,也叫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费用。其实就是指一个免予征收税款的数额。 不管收入多少,都可以免征一部分税款,只对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征税,例如对于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来说,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假如月收入8000元,只针对超过5000元的3000元部分征税。对应的概念是"起征点",起征点 通常在增值税上适用,是指未超过这个点不征税,而超过这个点就全额征税。 一、个体户的个税征收办法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方式适合于会计账簿资料齐全,能够准确申报涉税资料和信息,能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个体户;核定征收一般是"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简称"双定户",适用于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个体户。 1、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按照个税"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适用个税税率表二,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税 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是成本核算不准确,那么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如果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一般根据不同行业确定,并且不同地区的规定都有所出入,具体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附征率 。附征率也各有不同,有很强的地方性,也要具体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于免征额以下的个体户,如何征收个税? 个体户适用的税目是"生产经营所得",而生产经营所得并无直接的免征额。但是对于个体户的业主本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可以按照5000元/月,合计6万元/年减除费用。如果全年收入都低于6万元,自然是无需缴纳任何个税的。 工商个体户的税有两块,国税和地税,国税一般是收增值税,地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 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什么情况,我们这里现在国税和地税还是分开交的。 今年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营业额不超过30万,暂免征增值税,也就是楼主您说的免征额吧。不过,如果个体户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交税的,所以,营业额小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当月要开多少专用发票,就交多少税。 地税中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在营改增时,有一项规定,免征额是10万,不过这项政策各地解读好像都不一样。 至于地税中的个税,也有免征额,但各地应该都不一样。去年问我们这边一位小老板说是2万,今年不知道有没有变。如果是免征额以下,就完全不用交个税 。 实际征收时,地税一般是基于国税核定的定额,再计算。 确定金额之后,以后定期去交就可以了。 因为没做个体,都是跟一些朋友闲聊,听他们说起。也欢迎大家多交流啊,看看各地是什么情况。 问题中"免征额"我的理解是"增值税免征额",也就是说月开票金额低于10万元或者季度开票金额低于3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亮之见建议个体工商户不走"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而去税务局做一个"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这样的税率是最低的。 以餐饮个体户为例: 假设每月开发票金额为8万元,各项税负如下:增值税:免征;(财税【2019】13号文件)城建税:免征(跟增值税走);(财税【2019】13号文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月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6】 12号文件)个人所得税:月开票金额为71428元以内,个人所得税为0。月开票金额超过71428以上时,以开票金额8万元计算,计算方式为:(80000*7%-5000)*12=7200,因为7200小于30000,所以所得税率为3%,所以当月的个人所得税是7200*3%/12=18元。如果开票金额达到正好10万元,按照上面的计算,每月的个人所得税是60元。上面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7%,就是针对"饮食服务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这个数据一般都在全国各省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文件中明确说明)亮之见采用的7%依据是吉林省税务局2019年2月2日发布的该解读文件中发布的数据。 附:吉林省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由12%降到5%; 商业零售业应税所得率由10%降到5%; 商业批发业应税所得率由7%降到5%; 建筑业应税所得率由15%降到7%; 饮食服务业应税所得率由17.5%降到7%; 娱乐业应税所得率保持不变; 采掘业应税所得率由16%降到10%; 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由15%降到10%。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绝大多数地方都会有税收优惠政策。 1、你说的免征额应该是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否则,就需要以全部营业收入为基数,按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比如,老张办了个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小超市,并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该超市一个季度的销售额为40万元,那么,根据规定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一个季度的销售收入为50万元(不含税),由于超过了免征额45万元,所以就不能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你说的免征额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应该就是指个体工商户中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接上例,假设老张的超市年收入总额200万元(不含税),各项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为185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200-185=15(万元)。 由于老张除了经营超市,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所以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再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假设老张可以再减除6万元的费用,没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实际年应纳税所得额=15-6=9(万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9*10%-0.15=0.75(万元)。 3、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规定,2021-2022年期间,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由于个体工商户大多不具备建账条件,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在实行核定征收政策。一般核定征收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2%,甚至可以更低。 (3)一些地方还规定免征额,比如:月营业额低于10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如何缴纳,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规定。 很高兴能够在此平台给大家回答问题! 首先,不同的税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接下来,我谈一谈什么叫做免征额。 免征额是针对于增值税这个税种而言的。 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当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30万的时候,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的时候,全额征收增值税。这个30万的临界点就是免征额。 接下来,我谈一谈什么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另外一种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是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怎么计算呢?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查账征收的话,就是用经营所得减去成本,费用,得到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用应纳税所得额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当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当期应纳税额=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累计预缴税款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年度汇算清缴,按季预缴。所以,以上计算公式计算出年度累计应纳税额以后,要减去年度累计预缴税款,才得到当期要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核定征收,那么计算方法就是, 当期应纳税额=累计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25%-小微企业税收减免额-年度已经累计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计算方法不一样,税收优惠政策不能混用。免征额只是针对于增值税这个税种而言的,不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现在一般个体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月不超3万,季不超9万,是免税的,那么个税的话只需要申报一下就可以了,会是零申报,我们河南是在APP上点击一下个税申报,就会显示申报成功,不用交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分为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 核定征收按收入一定比例计算缴纳,查账征收按账面利润作纳税调整后,按5-35%税率计算征收。 你说的免征额指的应该是增值税,现在10万元每月的销售额以下是免增值税的,但如果超过10万元,全额要征增值税。 我感觉报税就像个坑 做小规模的大部分都没多少知识 不会弄也没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