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有很多种,且听我一一道来主动离职 之前有说法,主动离职没有补偿,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实际包括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给我续签合同,主动辞职是无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后, 仍未签订的,可以按未签合同处理的,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可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被动离职 1)被裁员了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 如果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2)在试用期内被裁员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要被裁员,则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3)派遣员工被裁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公司需要遵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他们一般不愿意来承担这笔费用,必然会要求你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这笔费用,这样就形成了责任的传导。这一传导过程你们并不需要去干涉,你们只要坚持至少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你们所服务的公司不肯支付,派遣你们的人力资源公司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4)因为犯错被辞退的经济补偿 首先,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失职,是指员工的岗位职责担负着某些重任,员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实际上员工却没有承担这一责任,致使损害的发生。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 其次,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性要求。劳动者犯了错,说明他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培训,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不得忽视的是,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员工连不胜任工作条款都不符合,而公司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公司方面只能退让。 5)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无须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让他们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如果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4)被公司调岗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由单位单方面变更?这不是一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有些人说,劳动合同既然约定了,那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是,所有的变更都需要协商一致,带来的结果是,劳动者只能往好的岗位调整。遇见少数工作能力差、工作不适合的员工,因为不可能协商一致,单位只好忍气吞声得用。 有些人说,岗位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用人单位有权作出自己的调整。这种看法的问题在于,如果单位可以随心所欲得调整工作岗位,那就不用担心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但凡看哪个员工不顺眼,就调整岗位让他去扫地,然后把人逼走。 可见,上述两种看法都过于极端。立法者是明智的,他们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样的调整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调整是不合法的。全中国的岗位太多了,无法归纳出一个简单明了的规则。所以,模糊性的原则是现在通用的判断标准,那就是"充分合理性"。 另外,还有竞业禁止条款这种补偿,不展开。法律支持来自——劳动法专家苗其巍。 觉得不错,关注一下【职场小蘑菇】,谢谢。 HR老司机来答一发。 有不少企业想要辞退某位员工,但又想要节省人力成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想出了各种逼迫员工辞职的"阴招",的确很无赖。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就需要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被迫离职 如果遇到被逼迫辞职的情况,首先要看一下哪些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为是被迫辞职的。根据法律规定,下面这些情形一般被认为员工的辞职是"被迫"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违背诚信原则,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 如果遇到上面这些情况员工被迫离职,这就算是公司逼迫员工离职 。 但是,企业逼迫员工辞职所采取的手段,却往往比上面法律提到的更加隐晦,总是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包括: 第一种:随意调岗 在未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调到比现在更累、环境更差或者奖金更少的岗位,要求劳动者如果不愿意就辞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不知情企业更改劳动合同条款,也同样视为强行调岗。 第二种:恶意降薪 企业以不正当理由降低员工工资,比如员工的业绩没有达到规定就降低工资,甚至工资直接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种情况属于恶意降薪! 第三种:规章制度不合法 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合法的,最常见的是违章罚款,比如迟到一次罚款扣3天工资,连续两个月业绩不达标就自动离职,甚至强行逼捐等。 员工被迫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 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那如果用人单位是非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呢?继续往下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则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先说这么多吧,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职场/HR干货。 薪人薪事百万HR联盟,最真诚的HR老司机。 薪人薪事,极致好用的人力资源系统。 现在老板都知道《劳动合同法》的厉害,所以不敢轻易的辞退员工了,特别是老员工,毕竟经济补偿金或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公司都会采用变相辞退的方式,也就是说公司不主动辞退你,而是逼迫你自己离职,从精神上打压你,在工作中套路你。很多朋友要么就是承受不住,自己辞职,要么就是被套路,导致拿不到补偿。那么遇到老员工被逼离职,到底如何才能拿到赔偿?又有哪些赔偿呢? 一、被公司逼着离职,要注意这些,才有可能拿到补偿! 1、自己肯定不能写辞职书,这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你写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辞职书,那除了离职工资等,什么补偿也拿不到。 2、肯定不能签公司任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旦签了,也没什么好说的。 3、一切以盖公章书面的材料为准,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特别是公司口头说辞退你,你不用来上班了,那么必须要有书面盖章的辞退或不让上班的东西,否则,坚持去上班。如果你亲信口头的辞退,真的不来上班,到时候公司又以你连续旷工为由来辞退你。 4、必须要能承受住公司的各种套路和折磨。 5、寻找可以被迫离职的突破点,比如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等。 二、公司逼迫老员工离职,有哪些赔偿呢? 如果没有以上这些情况,那么就要多录音、或其他取证证明公司辞退你,或者不提供劳动条件。 1、大部分情况下,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N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你找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突破点,那么也是N的经济补偿金。 4、离职工资、加班费、社保、公积金,如果有问题,也一样可以主张。 总的来说,在被公司逼迫离职时,一定要沉住气,不要着急,否则很容易中套路,导致你一分钱补偿也拿不到,你只需要记住,这个时候公司比你着急就行! 谢邀,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解答,以下回答来自上啥班用户互动留言 新员工也好还是老员工也罢,只要有劳动合同在身,作为企业或者是公司来说,是不能够主动逼迫员工离职的,如果说是员工自己选择离职或者是说员工做了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事情,触碰了公司的红线,那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要求员工走人不需要任何经济上的赔偿的,但是如果说员工工作做的好好的,而公司主动提出辞退老员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必须有所补偿的。 老员工被逼离职,就相当于公司裁员,那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如果员工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我国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这方面是非常的注重的,所以说在员工不主动提出离职并且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公司选择主动裁员的话,老员工是可以根据上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获得相应的权益和补偿的。 怎么个被逼法,老员工有没有过公司规定试用期?是你自愿走?还是公司让你走? 首先要识别原因,自愿走肯定没补偿, 公司让你走 需要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十年,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则应当支付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矛盾的,"被逼"怎么会有"赔偿"呢?会逼你提交个辞职信,然后算主动离职,主动离职没补偿。 01.先理解下啥叫"被逼"就是公司想出各种办法恶心你,就是不提裁员,让你有一天自己走。之前见过几次,公司裁员又没钱,就让各部门领导找员工谈话,大概意思是:你自己走吧,这样离职证明不会写"被辞退",否则就写。这完全是骗法盲的招数,负责谈话的部门领导才是最让人恶心的,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是——谈话被员工录音,然后说我就是强烈要求写上"被辞退",你赔钱吧!再然后就去了仲裁。故事中提到的两个人算是我前同事,那个部门领导不久后被逼离职,没有赔偿,告公司的员工在一年之后拿到了相应赔偿。在我看来后者其实付出了更大代价。02.员工可以维权,不考虑成本能拿到点儿钱很多时候,员工并非为了那点儿钱,而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走向仲裁,走向法庭……如果不考虑时间成本,那么遇到这种事情时告公司确实可以最终拿到一些钱。你可能会说:"没事!我反正有时间,就跟公司耗着……"可以哒,这样成功的我也见过。03.遇到这种事情我会怎么办20年职场打拼,我确实遇到过类似情况。不用公司恶心,看到势头不对我会第一时间主动离职。因为我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宝贵,不能在这种事情上浪费,赔偿的那几个钱,找到一份新工作几个月就赚回来了,还少死很多脑细胞。03.认知升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四)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还有几条不贴了)注意第二条,意思是公司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忍不住恶心辞职的,那就没有补偿。我的观点始终是别叫劲儿,尤其是在当今维权成本很高的情况下。当然,作为员工因为受到不公平待遇去靠公司是你的权力,权衡利弊之后做出决定就可以了——我们早晚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欢迎关注,让我们用更全面的视角认识周围的世界 如果一个企业想要逼一名老员工离职,通过一些手段,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让他得不到任何赔偿。本人所认识的一位老同志老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老郑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仓管做了将近十年,月均工资七千元左右,年龄已将近五十岁。因为年龄偏高,加上人工成本较高,因此老板就有了辞退他另外招年轻仓管的想法。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条计策。他们利用老郑识字不多的缺点,给了一些文件给他签名,当然,这些签名的文件中包括老郑申请离职的文书,内心单纯的老郑看都不看,全部资料都签了自己的名字。 过了几天,老郑被人力资源部约谈,并被告知,公司已经同意他的离职申请了,让他做完这个月后领了工资就可以走人,老郑一下子懵了,自己从来没有申请要辞职啊,怎么突然就被离职了呢?直到人事拿来了他申请辞职的表给他过目才知道被公司坑了。按人事的说法,他这种属于主动离职,没有一分钱补偿。 为了挽回局面,他多次和人事主管、公司法务沟通,均被告知协商无望,内心遂生不满。一天晚上,他因为郁闷,多喝了几杯,跑到公司办公室闹事,还打伤了人事主管,结果因为故意伤人导致轻微伤而被行政拘留,并已违反公司制度为由,由公司宣布永不录用。因为他的过激行为,不但让自己由有理变成无理,还因为违法而被行政拘留,实属不该。 那么,如果老员工被逼离职,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到哪些补偿呢? 第一,如果企业是违法解除与该老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赔偿金。在该企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比如,该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五年,则需支付十个月的赔偿金。 第二,如果该员工为企业加班而没有任何加班费,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如值班记录、电子邮件、微信工作安排等),可以申请未发放的加班费。 第三,有年终奖项目的企业,企业应按段计算年终奖给离职后的老员工。 总而言之,被逼辞职,老员工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合理合法争取自己应该争取的,最终一定会实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而如果因为一时的气愤而被冲昏了头脑,最终的结果可能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是"被逼离职"。只有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公司存在"逼迫"员工的违法行为,老员工离职是被逼无奈,才能有可能得到公司的经济赔偿。否则的话,是难以得到公司经济赔偿的,甚至连经济补偿也拿不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只要公司存在以上一种"逼迫"违法行为,老员工离职就是"被逼"的,公司就应该给员工经济赔偿。 关键的问题是,老员工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公司存在"逼迫"员工的违法行为。没有证据能证明公司存在的"逼迫"员工的违法行为,公司是不会认账给老员工经济赔偿的。 至于有哪些赔偿? 最主要的还是经济赔偿吧。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给缴纳社保费,可以要求公司一并给补缴社保费。 经济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工作年限给补偿的,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应该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至于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就看老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希望能帮助到你。 老员工一般是指入职时间五至十年的,但更泛指是年龄大的,男超过五十周岁的老员工,因为这些老员工公司会认为用工风险加大,患各种疾病的概率加大,体力和精力也无法和年轻人相比了,为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该出手卸磨杀驴了。 这个驴怎么杀法那可有讲究了,最通常愦用,最缺德的方法之一是让驴苦不堪言,有苦叫不出,逼迫驴自杀。这样做是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他们的通常做法是,给驴加大工作量,平常一天拉磨一百圈,加大二百圈,并且还要鞭子伺候,并且把草料减为最低限度。 再有就是最常用的手法是给驴调岗,原来是拉磨,现在不让拉磨了,改成拉车,让驴在不熟悉的路上奔跑,并且一口水都不给喝,驴终于忍不住了,算了,不用你公司杀,我选则撞树而亡吧。 以上我是拟人的手法写上几句,绝没有贬低劳动者之意。如果您的权益被侵犯,不能这么忍下去,或者自动离职,一定找足逼迫你辞职的证据,然后劳动仲裁。 1、如何逼迫?如何离职?是已经签了离职协议了还是没有签? 2、如果没有签,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法需要支付赔偿金; 3、如果已经签了离职协议并且拿了单位的补偿,那么仲裁会认为双方协商解除,单位即合法; 4、所以要具体形式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