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敬上了八年班了,有正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随便解除合同吗,公司必须安合同规定执行。该补偿的补偿,该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这是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如果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吗,有双方协商一至解除合同,如果有整议吗,就找有关部门调解,解决把。享细情况吧,你自己有数吧。好好的看看合同的条文规定,吃透内容精神,做决定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吗说的吧,谢谢。,,, 你好,员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了,已经签了三次合同,目前还在合同期内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还需要分析具体解除合同的原因。总的来说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不同,最终的赔偿就大不一样,就题主的情况来说,可能有补偿,也可能有赔偿,也可能没有任何钱。由于你没有说明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一一假设一下,略作解说,你可以参照我讲的来判断你是否有赔偿可拿。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跟你协商一致解除的,获得了你的认可,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你工作8年多,大概可以获得相当于8~10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如果你在工作期间没有任何过错,干的好好的突然被公司解雇,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大概可以获得相当于16~19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有补偿或者赔偿的话,钱还是挺多的,从实际发生的这类赔偿案例来看,公司一般都是不会主动给员工这个补偿款的,想要拿到这个钱,势必要走劳动维权的法律途径才可能拿到钱。所以,这就要求你必须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其中三份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最为重要的维权证据。鉴于公司赔偿或补偿的钱比较多,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维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经验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看到许多类似这样的问题,觉得还是有必要把劳动合同、赔偿、补偿解释一下,这样题主自己就能明白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和补偿。题主的问题中,有几个关键信息:1)在公司上班八年多;2)已经签过第三次合同;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4)得到赔偿。 首先说说劳动合同的事儿。 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等劳动相关的法律文件,劳动者进入一家企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很多种类。通常情况下,常规的劳动者都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半年,也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三年、五年,甚至更长。但有一点大家要高清楚,无论每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是多少,劳动者只要在同一家公司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次劳动合同的种类就会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大白话讲,就是只有起始日期,没有结束日期(法规中的描述是"无确定结束日期")。 由此,我们来说第二件事儿。搞清楚下列问题: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如果签订了无固定前线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员工没有"严重违规"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按照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补偿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过去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 2)如果第三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公司在员工没有严重违规的前提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正常的"在公司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对员工进行补偿即可。但是,如果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也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未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要做出的补偿。怎么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补偿每月两倍工资,什么时候的两倍工资?从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这个期间内每月的二倍工资。 因为题主没有给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以及之后到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确切月数,所以,无法准确计算劳动者的补偿金额。但题主可以根据以上的说明,计算一下自己应得的补偿。 1)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2)如果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除去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截止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止的工作年限),再加上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期间每月二倍工资补偿。这里变量比较复杂,无法给出确切补偿的月数,但最少补偿8个月工资,最高补偿14个月工资。 接下来,我们看看补偿和补偿的区别。 补偿:补偿一般是指法律基于公平原则而做的填补性规定金额,目的是要填补受害人的损失,是基于填平原则,对承担补偿责任的公司做否定性评价。 赔偿:赔偿则是法律为了惩罚责任人或企业而进行的惩罚性规定,其目的不仅是填补受害人损失,而且更侧重于惩罚责任人或企业,而且会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否定性评价。否定性评价从白话的解释上说,就是谴责。 小结:关于题主的问题做了回答,相信也解释清楚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但作为劳动者,其实完全应该仔细研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毕竟,劳动者每天都在纠结很多公司的做法到底对不对,究竟自己有什么权益。劳动者多了解一些劳动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些想钻法律空子的企业才会有所顾忌。不懂法,有时候被被当做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解除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原因,应该得到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就不好说了。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 在本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补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补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每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有工伤的话。则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先分享答案:员工在企业工作了8年多,并且已经连续签过三次劳动合同(注意:如果中间有过离职行为就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企业方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的应该是经济赔偿金16或者18个月该员工的基本工资。 (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说该员工在企业方工作了8年多并且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是签订三次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是连续性的,如果这中间有该员工的离职行为就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怕是离职三天你再回来上班了也不可以;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发生该员工和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已经形成了法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重要的就是单位辞退你的理由,这个理由决定了该员工是否有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该员工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或者以下任一的违规条款,企业方就毫无理由的(或者这种理由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那这种行为显然就是属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员工 就只有两个选择:一则是要求企业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则是给与经济赔偿金 ,从你目前提来看,题主应该是侧重于如何得到赔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四方面有关经济赔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该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月工资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了年度奖金,绩效工资,提成等以货币行为发放到工资卡上现金) 这是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金两倍。所以综上所述:你在企业方工作8年,只要你没有违反或者达到于我以上所说的过失性辞退的条件,那企业方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行为,而这种违法行为企业方需要支付给你的是至少16个月(具体需要根据你在企业的连续工龄来计算)的赔偿金;注意如果你拿的是经济赔偿金,则就不存在代通知一个月的说法。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喜欢!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如果工作8年了,被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有多少赔偿?这个我们需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按道理来说,已经签过三次劳动合同,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以下几种情形来分析。 属于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如果公司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公司以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需支付你任何赔偿。当然公司如果想以这条为理由辞退你,那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 1、公司得有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证据; 2、公司得有有效的规章制度条款,而且要经过民主制定程序,经过公示或送达给你。 二、以你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 原则上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你已经签订了固定期限的,那也生效。除非你在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公司一样有权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8年多,那么就是8.5个月或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超过8年的部分,在6个月以内的,则算0.5个月,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则算1个月) 三、以你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因此而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公司如果通过考核或其他方式,证明你不胜任当前岗位,在对你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再次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也就是N+1的情形,那么就是8.5+1或9.5+1,也就是9.5个月或者1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果公司比较任性,无缘无故就是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那么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赔偿金,这个相当于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N的情形,因为经济补偿金N是8.5个月或9个月,那么此时公司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17个月或18个月的工资。 总而言之,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赶紧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时必须的,另外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等,都要准备好。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等,我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公司为什么要给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公司有合法的法定理由,那么公司解除之后员工是不能得到经济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解除没有法定的理由,员工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给予经济赔偿的,这个经济赔偿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已经在公司上班八年多,并且已经签过三次劳动合同,那么现在所签署的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公司,在没有法定理由的前提下,是不能给你解除的,因为合同是没有到期的时间的,所以也不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但是你没有说清楚,公司解除的理由是什么?所以也没有办法给你判断,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第一,应先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关系到能否得到赔偿或补偿的。 1、 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照题主的描述,大致可排除是试用期不合格的情况,如果员工不存在上述列举的情况下,公司的行为是构成违法解除的。如果有存在上述列举的情况,对较为有争议的三种情况,进一步分析: (1)实操中最为常见的是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这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主要在于规章制度 是否有经过民主程序,是否有员工签字, 这些细节没处理好,确实容易被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种情况也必须是单位有证据,而且 必须达到"重大"而非是"轻微",关于"重大"各地的实操也是不一样的。 (3)刑事犯罪。这里规定的是刑事犯罪,而非是一般的行政处罚 ,如果只是行政处罚,那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也是违法的。 2.如果是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补偿金。 3、患病、不胜任工作、重大变化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经济裁员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题主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这问题的。 第二,如果可以得到赔偿或补偿的,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关系到补偿或赔偿的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强调下,此处并非是所有人最高12个月,是针对高收入人员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然而《厦门中院、厦门劳动仲裁委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指劳动者的尚未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得工资,包括工资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但应剔除加班加点工资、非按月支付的单项或专项奖金。 经济赔偿金按上述的2倍计算。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如果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希望能帮到您。 感谢邀请,一般来讲,员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按照一年一个月,未满半年算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员工至少可以获得8.5-9个月的经济补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签定劳动合同二次以上就必须签订无固定合同,无固定劳动劳动如果不符合劳动法的解除条款的,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另外,楼主说的签过三次合同,不知道是否同一个主体签署的,如果主体不同,计算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一些公司由于老板名下的企业比较多,所以会变换签署的主体,所以这个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般来讲,对于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员工,HR大多会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大家寻找一个比较能接受的金额,签署协商解决书,这样会更好。 如果协商不成,企业一定要解聘的话,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作为赔偿。 我是海棠老师,擅长企业战略顶层设计、劳动法、税法、人力资源规划、薪酬体系设计、绩效效能提升、两性/亲子情感关系咨询,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咨询探讨。